南京深化放管服改革新举措 25项审批权限动态调整释放动能
深化改革
营商环境
所属地区:江苏-南京-六合区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4日
南京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核心举措,聚焦市场主体关切,近期集中取消和下放一批审批权限,旨在更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与社会创造力,为招商引资创造更加高效便捷的制度环境,提升城市发展竞争力。
一、批量取消降低准入门槛
南京市严格遵循“应减尽减”原则,精准确认取消涉及多个关键领域的13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重点举措包括:取消全市性社会团体筹备审批环节,简化社会组织成立程序;终止对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开展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准入审批,赋予医疗机构更大运营自主权;废止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制度,转而强化过程监管与服务;优化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管理,取消试生产方案备案要求;简并非煤矿矿山安全设施验收流程,取消市级层面参与的竣工验收环节;取消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便利外资企业在南京的投资兴业;免除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年度备案手续,减轻企业负担。这些精准“瘦身”直接降低了相关行业领域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二、科学下放提升区域治理效能
为强化属地管理、优化服务半径,南京市级层面主动放权赋能,将4项与企业群众办事密切相关的高频事项下放至区级部门行使。核心下放内容涵盖: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审核、审查及竣工验收权限由市级下放至各区;将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注册权限下沉至区级卫生健康部门;工伤认定权限由市级划转至区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用人单位制定的大规模裁员方案,其备案责任主体调整为区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此举旨在实现审批监管“关口前移、贴近一线”,提升政务服务响应效率与精准性。
三、高效承接保障政策落地落实
在做好简政放权“减法”的同时,南京市同步做好承接落实的“加法”。市级有关部门正积极调整职能、完善流程,无缝衔接国务院及省政府下放的8项管理权限。重点承接项目包括:依法承接国内水路普通货物运输业务经营许可的市级核发责任,保障水路运输市场规范发展;承接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认可工作,强化专业领域关键岗位资质管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承接食品生产许可的部分具体核发职责,完善食品安全全链条治理能力。南京市正通过优化内部流转、升级系统对接、加强人员培训等措施,确保承接事项“接得住、管得好”。
四、强化监管筑牢安全发展底线
权力下放不意味着监管放松。南京同步建立健全与审批制度改革相匹配的全过程、全链条监管机制。对取消审批的事项,正逐项制定行业管理规范与风险防控措施,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重点监管、信用监管及信息技术手段实施差异化精准管理。特别是对涉及高危行业(如危险化学品、矿山安全)、公众健康(如医疗技术)、食品安全等领域,将明确监管牵头部门,压实各方责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坚决防止因审批取消或下放而出现监管真空,确保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健康。
五、优化服务构建一流营商环境
改革成效最终需通过企业群众获得感来检验。南京市正以此次审批权限调整为抓手,加速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推动更多关联事项在“一站式”平台集成办理。同时,加强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提升市场主体知晓度和操作便利性,以高效、透明的政务服务支撑南京市招商引资工作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