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出台市区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新规 优化城市发展环境
所属地区:江苏-扬州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5日
扬州市近日正式发布市区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新规,旨在系统规范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等各类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管理,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承载能力,优化城市发展环境,为招商引资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强化规划引领,构建科学统筹体系。新规明确城市地下管线建设必须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原则,严格落实规划管理要求。各类管线主管部门需依据城市总体规划,会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地下管线专项规划,并定期修编,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时效性。专项规划之间需加强衔接,形成统一协调的规划体系,经市政府批准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作为管线建设的法定依据。通过规划先行,避免管线建设的盲目性和重复性,提高城市地下空间利用效率。
二、规范管线布局,明确建设技术标准。针对管线走向、位置、埋深等关键要素,新规制定了详细要求。沿道路建设的管线,走向应平行于规划道路中心线,减少交叉干扰;同类管线原则上实行合并建设,逐步推动架空线路随道路改扩建转入地下,提升城市空间整洁度和土地利用效率。在管线冲突处理方面,确立“新建管线让已建成的管线、临时管线让永久管线、非主要管线让主要管线、小管道让大管道、压力管道让重力管道、可弯曲管道避让不宜弯曲管道”的避让原则,保障管线系统安全有序运行。同时,地下管线的埋设深度、水平间距、垂直间距及与建筑物、构筑物、树木等的间距,均需严格执行国家技术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三、健全协同机制,强化审批与施工管理。新规明确,新建、改建、扩建地下管线工程涉及建设、交通、通信、人防、水利、园林、文物、公安等部门管理职责的,建设单位须主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依法办理审批手续,确保工程合规性。各相关部门需加强沟通协作,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为管线工程建设提供便利。同时,交通、水利、园林、文物、公安等部门在进行非管线建设施工时,严禁掩埋管线井盖,严禁地上建(构)筑物占压管线,保障地下管线安全运行,避免因施工不当造成管线损坏或安全隐患。
四、完善长效管理,夯实保障措施。为确保新规落地见效,扬州将建立地下管线信息动态更新机制,依托信息化平台整合各类管线数据,实现规划、建设、管理全流程信息化监管,为城市精细化管理提供数据支撑。同时,加强对管线建设、运维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划、未按标准施工、擅自占压管线等行为依法依规处理,保障地下管线工程质量和安全。通过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管线管理工作纳入城市管理考核体系,压实各部门管理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地下管线管理水平持续提升,为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