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招商引资

【扬州招商】扬州实施阶段性社保费减免政策 为企业纾困优化招商引资环境

所属地区:江苏-扬州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09日
为积极应对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扬州市政府出台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通过分类施策为市场主体减负,稳定就业岗位,优化营商环境,为招商引资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动能。该政策覆盖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费用,针对不同规模企业实施差异化减免措施,并同步推出退费和缓缴配套服务。
(一)政策出台背景与核心内容
作为落实国家和江苏省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部署的重要举措,扬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专项政策。政策明确,对中小微企业免征2020年2月至6月的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对大型企业及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减半征收2020年2月至4月的三项社保单位缴费部分。此次减免政策不包含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确保职工各项社保待遇不受影响。政策覆盖范围包括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以及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切实扩大政策惠及面。
(二)精准施策:分类减免与流程优化
为确保政策精准落地,扬州严格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制定的企业划型标准,对中小微企业和大型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对于2020年2月已缴纳三项社保费用的企业,由社保经办机构和税务部门主动发起退费流程,企业无需提交申请,退费资金直接返还至原缴费账户,最大限度减少企业事务性负担。针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可按规定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用,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切实缓解企业短期资金压力。
(三)保障机制:部门协同与基金平稳运行
为保障政策顺利实施,扬州市建立人社、财政、税务等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加强数据共享和业务联动,确保政策执行不打折扣。在基金保障方面,通过上级调剂金补助、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等方式,确保社保基金收支平衡,养老金等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同时,优化线上服务渠道,企业可通过“扬州人社”线上平台查询政策细则、办理缓缴申请等业务,减少线下接触,提升服务效率。
(四)政策成效与企业发展助力
阶段性社保费减免政策的实施,有效降低了企业用工成本,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据初步测算,仅企业养老保险一项,政策实施期间扬州全市减免金额约20亿元,叠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减免,预计可为各类企业减轻整体负担超25亿元。政策出台后,受到企业广泛好评,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资金压力得到明显缓解,有助于稳定企业用工岗位,为复工复产提供有力支撑。部分企业表示,减免资金将用于技术改造和市场拓展,进一步增强发展信心。
(五)优化营商环境与招商引资长效作用
此次阶段性社保费减免政策是扬州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通过减轻企业负担、稳定经济预期,为招商引资创造良好环境。政策实施后,扬州持续加强政策宣传解读,通过政府官网、新闻发布会、企业服务热线等渠道,确保企业准确理解政策内容。同时,结合“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化涉企服务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增强城市对企业投资的吸引力。政策的落地见效,不仅帮助现有企业渡过难关,也向潜在投资者传递了扬州支持企业发展的坚定决心,为长期招商引资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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