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沭阳探索税收债权保障新路径 全省首次税务机关申请企业破产
税收政策
所属地区:江苏-宿迁-沭阳县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08日
宿迁沭阳在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招商引资背景下,近日通过司法途径创新税收债权保障机制。当地税务部门对一家无力清缴欠税、资不抵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申请破产清算,法院裁定受理并启动程序,此举为江苏省内首次由税务机关主导申请企业破产的案例,标志着税收征管与司法协同迈入新阶段。
一、房地产企业欠税问题凸显征管新挑战。近年来,受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因项目建设周期长、资金周转压力大等原因,出现欠缴税款情况。宿迁沭阳涉案企业在开发过程中,因销售不及预期、融资渠道收紧,导致资金链断裂,累计欠缴税款且长期未履行清缴义务。税务机关通过实地核查发现,该企业名下已无有效财产可供强制执行,常规征管手段难以收回欠税,形成税收债权悬空风险。
二、税务机关申请破产的法律依据与实践逻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税务机关作为法定税收债权人,在企业欠税符合法定条件时,可依法行使申请权。宿迁沭阳税务部门在多次约谈企业负责人、下达催缴文书并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无效后,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整理企业财务报表、欠税证明等证据材料,最终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破产清算申请,体现了税收执法的法治化与规范化。
三、司法程序为税收债权清偿提供制度保障。宿迁沭阳县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依法对企业资产负债情况、欠税事实及是否具备破产条件等进行审查。经核实,该企业资产已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破产清算受理条件,遂裁定受理并指定专业破产管理人。管理人将全面接管企业财产、印章、会计账簿等资料,开展财产调查、债权申报登记、资产处置等工作,按照法定清偿顺序推进清算,确保税收债权在公开透明的程序中得到公平清偿。
四、首例案例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实践样本。此次宿迁沭阳税务机关申请企业破产,是江苏省内首次通过司法程序强制清算欠税企业的创新实践,打破了以往税收征管依赖行政手段的局限,构建起“行政执法+司法保障”的税收债权实现新路径。这一做法不仅有助于清理“僵尸企业”、盘活闲置资源,更通过明确税收债权的司法保障机制,增强了税收执法的刚性与公信力。对于优化当地招商引资环境而言,此举能够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让合规经营企业获得更稳定的发展环境,同时为全省税收征管与司法协同工作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