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沿海城市积极配合海洋督察 以整改实效优化发展环境
海洋经济产业
所属地区:江苏-南通-启东市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4日
国家海洋督察组第三组下沉督察以来,江苏沿海南通、盐城、连云港等地高度重视,主动配合督察工作,以自查自纠为抓手推进边督边改、即知即改,通过解决海洋生态突出问题优化发展环境,为区域招商引资和高质量发展筑牢生态屏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部署整改落实。江苏沿海各地将配合海洋督察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各级责任分工。各地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靠前指挥,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进,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实扛起海洋生态保护责任,对督察发现问题照单全收、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南通、盐城、连云港等地还通过印发通知、开展现场督导等方式,推动沿海区县、相关部门及用海单位形成整改合力,构建起“市级统筹、区县落实、部门协同”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聚焦问题导向,沿海各地精准施策整改。2023年9月,督察组在南通下沉督察期间,先后对启东、通州湾、海门、如东、海安等地的岸线整治、渔港改造等重点项目开展实地踏勘。针对启东大洋港入海口区域环境差乱问题,启东市迅速启动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多部门联合对入海口周边环境开展综合清理,重点整治乱堆乱放、污水直排等现象。同时,从污染源管控入手,构建长效管理机制,通过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常态化巡查制度、强化监管考核等措施,确保问题不反弹,周边群众对整改成效给予肯定。
在盐城,督察组现场核查结束后,盐城市及下辖县(区)立即将工作重心转向问题整改,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东台市梳理形成需要整改的问题清单,对每个问题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和目标,细化具体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大丰区针对排污口治理、建设用海等突出问题,组织专业团队深入调研,研究制定多条整改意见,推动问题系统解决;射阳、滨海、响水等地也结合实际,深入分析存在问题根源,逐一落实整改责任主体和具体要求,确保整改任务有序推进。针对一宗违规用海案件,当地通过拆除违建、实施生态修复等措施,已完成部分区域恢复,剩余区域整改计划正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得到周边群众认可。
连云港市积极配合督察组对赣榆、灌南、灌云、连云等地的实地督察,组织相关用海企业开展座谈交流,听取企业在海洋环境保护、合规用海等方面的意见建议。相关水务企业负责人表示,海洋督察有助于企业查找环境管理短板,推动企业进一步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和水平,促进企业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燕尾镇渔民代表认为,海洋督察对改善海洋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将为渔业资源保护和渔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改成效。江苏沿海各地在抓好立行立改的同时,注重从源头上防范问题发生,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长效化。各地结合督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完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加强海洋环境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海域使用动态监管机制。南通等地将岸线保护、渔港管理等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常态化考核,盐城推动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对沿海区域的日常监管,连云港加强用海项目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通过一系列制度建设确保海洋生态保护常抓不懈,从根本上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生态效益显现,群众企业共享整改成果。随着整改工作的深入推进,江苏沿海地区海洋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岸线资源利用更加规范,用海秩序持续向好。干净整洁的海岸线、规范有序的渔港码头成为沿海地区新亮点,群众临海亲海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显著增强。海洋生态环境的改善不仅提升了群众生活质量,也为沿海地区招商引资创造了良好条件,吸引更多绿色低碳产业项目落地,推动沿海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