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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纪要

政策
发布部门:苏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4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2017〕26号
12月4日上午,李亚平代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了《苏州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州市古城区公共消防设施规划(2016~2030)》和《关于修改〈苏州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等8件地方性法规和废止〈苏州市渔业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听取了调整市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提标改造项目配套办公及生活设施相关建设指标和调整苏地2016-WG-82号地块相关规划条件的汇报。
会议议定以下意见:
一、审议《苏州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实施方案》
(一)原则同意市发改委关于《苏州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实施方案》的汇报,由市发改委根据本次常务会议的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二)由市发改委牵头推进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的落实,市审计局强化工作审计,市信息中心为整合共享提供技术支撑。各地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到人,抓紧制定细化方案,摸清底数,完善交换共享相关标准,实施统一的备案和项目管理制度,实现资源共享。
(三)要建立常态化考核评价机制,监督政务服务平台体系建设、政务信息系统统筹整合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等工作的落实情况;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信息资源采集、共享、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安全。
二、审议《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原则同意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汇报,由市人社局根据本次常务会议的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颁布实施。
(二)《实施意见》的出台,是对国家和省最新出台的就业创业政策的具体贯彻落实,是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就业创业工作的有效举措。
(三)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加大沟通协调力度,推动政策落实到位。各市、区要抓紧研究本地区的实施办法,确保在明年一季度全部出台。
三、审议《苏州市古城区公共消防设施规划(2016~2030)》
(一)原则同意市消防支队关于《苏州市古城区公共消防设施规划(2016~2030)》(以下简称《规划》)的汇报,由市消防支队会同姑苏区和相关部门根据本次常务会议的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二)我市是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古城内文物古迹多、耐火等级低、人口密集、街巷狭窄,消防安全基础薄弱。《规划》的出台,是加强古城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升防火减灾能力的有力抓手。
(三)市消防支队和姑苏区要根据《规划》确定的总体方向和目标任务,制定好年度实施计划,加大对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确保古城区防火救灾能力逐年稳步提高。
(四)姑苏区要注重统筹,结合六大工程推进、轨道交通建设等,科学合理进行布局、安排施工;按照“三杜绝、一下降”的目标要求,认真做好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整治,切实加强重大隐患和区域性隐患整改。
四、审议《关于修改〈苏州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等8件地方性法规和废止〈苏州市渔业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
(一)原则同意市政府法制办《关于修改〈苏州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等8件地方性法规和废止〈苏州市渔业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的汇报,由市政府法制办根据本次常务会议的意见进行完善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此次法规清理,是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部署要求,对我市现行有效的57件地方性法规进行的第二次清理,体现了法令政令统一的要求。
(三)各部门要及时主动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涉及的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坚持用系统性思维进行综合考量,该废止、修改的,要及时提请废止、修改,做到法规调整与深化改革相衔接、相适应。
五、听取调整市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提标改造项目配套办公及生活设施相关建设指标的汇报
(一)原则同意市市容市政局关于调整市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提标改造项目配套办公及生活设施相关建设指标的汇报。
(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提标改造项目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工程工期紧,实施难度大,相关部门和地区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紧迫意识,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抓紧抓好项目建设。
六、听取调整苏地2016-WG-82号地块相关规划条件的汇报
(一)原则同意苏州高新区关于调整苏地2016-WG-82号地块相关规划条件的汇报。
(二)各相关部门要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妥善办理好地块变更相关手续。市规划局负责对调整内容进行把关,严格控制好容积率,市国土局负责做好土地测算、评估工作,确保地块的变更不涉及经济利益变化。
出席:李亚平 王 翔 吴庆文 徐美健 蒋来清 江 海
吴晓东 曹后灵 聂 飙 杨知评
列席:张 旗 韩 卫 马九根 汪香元 沈志栋 卢 渊
江 皓 季 晶 徐业洲 张季峰 李国锋
市委组织部杨帆 市委宣传部宋翼 市委农办宁春生 市编办张硕群 市档案局沈慧瑛 市发改委凌鸣 市经信委蔡剑峰 市教育局张曙 市科技局张东驰 市公安局钱志健 市监察局缪红梅 市民政局李永根 市司法局徐亦文 市财政局钱金泉 市人社局朱正 市国土局吴维群 市住建局邵庆 市规划局张剑 市市容市政局汤以成 市交通局陆文华 市水利局王国荣 市农委吴文祥 市商务局王志明 市文广新局李杰 市卫生计生委盛乐 市体育局周志芳 市环保局毛元龙 市旅游局朱国强 市园林和绿化局周祺林 市审计局顾浩 市安监局焦亚飞 市工商局蒋亚亭 市质监局王庆煊 市食药监局陈建民 市知识产权局张彪 市统计局陈鼎昌 市物价局阙明清 市粮食局戴兴根 市民防局陈正峰 市政府外办徐华东 市政府侨办杨新 市政府法制办黄涧秋 市机关事务局金伟康 市政府国资委卞明坤 市行政审批局许振华 市政府研究室卢宁 市土地储备中心吴桂元 张家港市李兆玮 常熟市张月明 太仓市赵建初 昆山市金健宏 吴江区刘佳 吴中区荣德明 相城区潘春华 姑苏区谢强 苏州高新区周晓春 市消防支队章为民
苏州工业园区、木渎镇政府、苏州光大环保公司代表
记录:栗涛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整理
2017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文档附件: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纪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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