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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7年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泰州市政府 发布时间:2007年03月22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18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认真落实市委三届二次全会和市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切实将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主要任务落到实处,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目标管理,现将《市政府2007年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各市(区)、各部门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围绕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从早抓起,从头抓紧,强化责任意识,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全面完成市人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努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市政府2007年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一、着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切实提升产业发展层次 1.大力发展现代制造业,加快建设区域特色明显、比较优势凸现的现代制造业基地,确保全部工业增加值增长16%,列统工业产值增长20%、销售收入增长20%、利税增长18%。 (1)促进优势产业集聚发展。实施“三沿”发展战略,鼓励支持产业、企业向沿江、沿靖盐路、沿兴泰线产业带加快集结,促进医药、机电、化工、船舶四大产业基地发展壮大,推动不锈钢制品、微特电机、数控机床、小提琴等十大特色产业集群加快发展。全年四大产业销售收入达1200亿元。 (市经贸委) (2)促进重点企业做大做强。引导、支持重点企业加快主题园区建设、加大品牌培育力度、加强企业上市工作,进一步提高“50强”企业发展水平。组织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重点扶持成长型企业100家,新增规模企业300家以上。 (市经贸委) (3)促进有效投入扩大。完善服务重大技改项目建设的协调推进机制,推动项目快获批、快开工、快投产,全年工业技改财务发生数增长25%以上,投入过亿元重点技改项目60个。 (市经贸委) 2.以组织实施现代服务业“833工程”为抓手,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确保服务业增速快于GDP增速,力争占比提高1个百分点。 (1)推进铁公水、路港桥物流资源整合,引进和培育一批现代物流企业,重点抓好泰州港综合物流园区、海陵城北物流中心、靖江三江物流中心等物流集聚区建设。 (市发改委、交通局、海陵区政府) (2)培育和壮大海陵城区东部市场、泰兴北二环专业市场群等重点市场、特色市场,大力促进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会展交易区、华东五金城、戴南不锈钢交易城等市场集聚区发展,新建一批大型产品交易市场。 (市发改委、工商局、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管委会、海陵区政府) (3)加快坡子街商业中心、兴化宝都建材城等商贸业重点项目建设,推动社区连锁、便利店发展,加快农副产品市场改造。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4%,集贸市场成交额达386亿元,过亿元市场达38个。 (市发改委、经贸委、工商局) (4)组织实施《泰州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推进溱湖风景区、凤城河风景区等重点景区建设,鼓励发展“乡村游”等特色项目,全年接待国内外旅游者人数增长15%以上。 (市旅游局、凤城河风景区管委会) (5)继续加快金融、保险、信息等产业发展,规范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分别比年初增加120亿元和100亿元以上,力争组建长江城市商业银行,设立交行姜堰支行。继续组织实施百家企业应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活动。 (市人行、银监局、信息产业局、民政局) 3.推进“建筑业强市”建设。全年建筑业总产值增长15%,年内5亿元以上规模企业达10家。积极实施品牌战略,年内新增一级资质企业1-2家,力争夺取鲁班奖或国优工程奖1项。 (建工局) 二、着力推进自主创新,切实打造创新型城市 4.组织实施“百企三创”、“科技富民”和“专利推进”三大工程,推动全社会科技创新实践。加大自主创新投入,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全年完成高新技术产业产值560亿元,新认定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36家、高新技术产品110个。 (科技局) 5.鼓励、支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开发机构建设,加快市及辖市(区)创业服务中心发展,启动中国科学院泰州应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中心、软件园和江苏(泰州)新药研究院、清洁能源研究院建设,力争新增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4家。 (科技局、发改委、经贸委、信息产业局) 6.推进人才高地建设,重点培养、引进一批善于组织研发和成果转化的科技企业家、学科带头人和留学归国人员,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全年引进高层次人才350名。 (人事局、科技局)三、着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切实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7.加强重点行业能耗监控,突出抓好化工、冶金、电力、建材、纺织等5个重点行业和175户年耗能3000吨标煤以上重点企业的节能工作,引进和推广一批节能降耗技术、工艺,推进节能降耗技术改造。落实工业项目能耗评估准入制度,从严控制新上高耗能项目。全年万元GDP能耗下降4.4%。 (市经贸委、统计局) 8.加强项目用地审核,切实落实土地投资强度要求,严格控制企业非生产用地比重。 (市国土局) 9.严格执行环境准入门槛和环保标准,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排放,确保全年化学需氧量减排2.3%,二氧化硫减排0.64%。抓好环境综合治理,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化工生产企业和集中式饮用水源专项行动。做好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 (市环保局、经贸委、国土局) 10.实施《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启动生态市创建工作,建成市级以上环境优美乡镇5个、生态村10个,森林覆盖率提高1.2个百分点,市区新增绿化面积100万平方米。 (市环保局、农委、建设局) 11.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企业循环式生产,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年内重点组织实施7家省级循环经济试点。 (市经贸委、环保局) 四、着力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 12.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全年农业增加值增长4%,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9%。 (1)大力发展弱筋小麦、加工型蔬菜、特色水产等十大特色产业,建成高效农业面积100万亩、规模畜禽养殖小区20个,引进推广种养业新品种50个以上。 (市农委) (2)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确保无重大动物疫病流行、无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大面积农作物病虫害发生。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全年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有机食品50个以上。 (市农委、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3)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新建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00个,发展订单农业基地面积200万亩,确保60家市级重点龙头企业销售收入增长20%、利税增长18%。 (市发改委、农工办、农委) 13.深入开展乡(镇)学戴南张郭、村学华西活动,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 (1)组织实施城镇体系规划、镇村布局规划,加快编制村庄建设规划,引导16个重点中心镇科学修编2020版总体规划。实施“十强争先、百村示范、千村小康”工程,力争建成省级康居示范村10个、市级小康试点示范村100个。 (市建设局、农工办) (2)推进“三集中”,引导农村工业企业加快向园区集中、农民居住逐步向新型社区集中、农业土地有序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 (市国土局、建设局、农工办、经贸委、农委) (3)深入实施“221”工程,力争30个经济薄弱乡镇地区生产总值、预算内财政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市农工办) 14.办好农村新“5+1”实事,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1)道路通达工程。全面完成上一轮通村公路建设任务,启动新一轮农村道路建设,新建改造农村公路1000公里。 (市交通局) (2)教育培训工程。开展农民创业培训6000人、实用技术培训15万人次、劳动力培训4万人次,新转移农村劳动力5万人以上。 (市劳保局、农委、农工办、教育局) (3)农民健康工程。推进农村自来水管网改造和区域联网供水,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障水平,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3.5%。 (市卫生局、建设局、水利局) (4)环境整治工程。加快实施以“六清六建”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年内完成县乡河道疏浚1448万方、村庄河塘整治1926万方,实施农村三格式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6万户,建设“一池三改”户用沼气3700户。 (市环保局、水利局、发改委、爱卫办) (5)文化建设工程。加强村、社区文化活动室建设,实施有线电视“组组通”工程,组织好“三下乡”活动。 (市文化局、广电局) (6)养老保险工程。抓好100个村新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试点,年内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覆盖面达20%。 (市劳保局)五、着力增强经济发展活力,进一步提高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 15.提升沿江开发水平。加强沿江公共码头、污水处理、供电供热等配套设施建设。力争泰州电厂一号机组竣工投产,支持中海油、东泰石化、德桥仓储、扬子江港务仓储、润阳信息产业园、靖江船舶配件产业园等重大项目建设,做好盈利国际等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开工建设。继续加强岸线利用管理,从产业政策、投资强度、环保节能等方面提升沿江开发项目准入门槛。 (市发改委、外经贸局、经贸委、交通局、水利局、环保局、国土局) 16.提升招商引资水平。以开展“项目双促年”活动为抓手,切实提升引资的规模和质量。精心组织好赴日、韩、美、加招商和对台招商,积极参与“欧盟招商周”、厦洽会等重大招商活动,办好第六届泰州科技经贸洽谈会。全年实际利用外资8亿美元,其中引进1000万美元以上项目45个。 (市外经贸局、科技局、经贸委、发改委) 17.提升园区发展水平,力争在培育园区特色产业、提升产业配套能力、完善基础设施功能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全年8个省级开发区实际利用外资占全市总量的比重上升2个百分点以上。确保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一期项目基本建成、二期项目开工建设。组织实施“6+6”工程,力争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投入2亿元以上、进区项目10个以上。 (市外经贸局、市开发区管委会、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管委会、农业开发区管委会) 18.继续实施科技兴贸、以质取胜和市场多元化战略,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全年新增部、省重点支持的出口品牌2—3个,自营出口额增长20%,机电产品及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上升2个百分点以上。用好“国家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平台和相关政策,积极申报国家出口加工区。 (市外经贸局、市开发区管委会) 19.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扩大境外工程承包和劳务输出。全年对外承包劳务完成营业额增长16%。 (市外经贸局、建工局) 20.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经济合作与交流。主动争取上海的产业转移、服务辐射和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沿江地区与苏南联动发展,积极吸纳规模实力型、技术资本复合型浙商。配合推进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第七次会议明确的“交通卡互通”、“高校毕业生就业”、“长三角资料信息中心筹建”三项合作专题。 (市发改委、外经贸局、经贸委、科技局、交通局、人事局) 六、着力推进城市现代化,努力塑造中心城市新形象 21.以“十大重点工程”为抓手,加大中心城市建设力度,全年市区城建总投资83亿元。 (1)开工建设新区道路南延、人民路街区改造和文化中心工程,实施高教园区二期、凤城河风景区二期工程,启动周山河街区一期、城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完成梅兰芳纪念馆改造一期、青年路改造二期和人民路道路改造工程。 (市发改委、建设局、水利局、文化局、环保局、凤城河风景区管委会、高教园区管委会、海陵区政府) (2)加快发展港区,建设金港南路商业街区,完成台湾商城二期工程,实施雕花楼二期工程。 (高港区政府) (3)加快“城中村”改造和“城中厂”搬迁。积极申办省第六届园博会。 (市建设局、规划局、海陵区政府、高港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22.引导各辖市加快城市建设,不断完善功能、提升形象,全年力争4个辖市城区建设投资118亿元,重点中心镇建设投资30亿元。 (市建设局) 23.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筹建城市规划展示馆,推进城市近期建设用地控规全覆盖。推进城市数字化管理,完成数字化城管方案论证。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推进管理重心下移和事权下放,创新市容卫生、园林绿化、公共交通的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抓好建设环境、交通环境和市容环境的综合整治。启动国家园林城市和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力争创建成国家卫生城市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市城管局、规划局、建设局、卫生局、交通局、旅游局、环保局、水利局、海陵区政府、高港区政府) 24.按照适度超前、配套完善的要求,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1)开工建设泰州长江公路大桥、江海高速公路泰州段、大兴金公路兴化段,实施兴泰一级公路建设,力争沿江高等级公路全线贯通。 (市发改委、交通局) (2)启动南水北调水源调整卤汀河工程、淮河流域洼地治理、盐靖河整治工程,实施中心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和水环境综合整治,完成城黄灌区改造五期工程、姜堰市(沈高、张甸)节水灌溉项目和靖江市饮水安全项目。 (市水利局) (3)推进区域供水工程,完成市区备用水源和向苏陈、罡杨、白马供水工程,实施姜堰区域供水和泰黄清水输水二期工程。 (市建设局、水利局) (4) 建成220千伏昭阳至唐子线路,实施220千伏洋思、沈星、同济等输变电工程,建成投运110千伏古马、康兴、姜堰城西、红星、过船等输变电工程。 (市供电公司) (5)做好泰州中波台规划选址工作,继续实施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宽带网络扩容及增值业务平台建设工程。 (市信息产业局、广电局) 七、着力改善民生,不断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 25.抓好全国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工作,健全完善就业再就业援助制度,全年培训城镇职工3.5万人,新增就业岗位5万个,失业人员再就业1.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完善企业工资协商和调解机制,各类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90%。 (市劳保局、总工会) 26.加强创业培训指导、贷款担保和政策支持,推动民众自主创业,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全年新发展私营企业4000家、个体工商户2.5万户以上,民营经济新增注册资本100亿元以上。 (市劳保局、经贸委、工商局、人行) 27.继续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落实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办民营企业参加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创新社会助保和断保补助机制;建立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多渠道筹资机制,抓好以可选择、可转移、可衔接为主要内容的城镇医疗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接轨”试点。年内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净增参保人员2.8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80万人,在校学生、学龄前儿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率达85%。 (市劳保局、卫生局、教育局) 28.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体的实际问题。继续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完善大病救助和突发安全事件受伤人员救助机制,进一步扩大廉租房覆盖面,扎实抓好扶贫济困工作,积极发展社会福利和各项慈善事业。城市居民低保标准按全市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5%确定,月平均保障标准不低于238元;农村居民低保标准按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20%确定。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50%。全年救助市区特困家庭1000户,全市农村扶贫8000户,脱贫率70%以上。 (市民政局、劳保局、卫生局、财政局、农工办、国土局、建设局) 29.加大财政对基础教育、公共卫生、公益文化、群众体育等社会事业的投入力度,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步伐。 (1)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四配套工程”;继续调整普通高中布局,确保65%以上的学生进入优质高中接受教育,高中教育阶段毛入学率80%以上;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新增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2处,本地高中职普比达45:55;积极发展高等教育,全市高校在校生力争3万人以上。 (市教育局、劳保局、高教园区管委会) (2)加强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年内市区建成规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个、服务站30个。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3)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继续推进乡镇文化中心(站)建设,完成学政试院布馆工作,年内城乡有线电视综合入户率达75%。 (市文化局、广电局) (4)加快体育中心二期工程建设,办好中国式摔跤国际邀请赛。继续实施“村级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完成280个行政村公共体育设施建设。 (市体育局) (5)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建成18个符合世代服务品牌要求的计生服务中心站,全年计划生育率稳定在98.5%以上,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以内。 (市计生委) 30.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组织实施“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和实践活动,推进新一轮“五城同创”、“四市联创”和“城乡共创”活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二连冠”。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推进村务公开,开展村民自治模范单位创建活动,启动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村民自治率达98%;创新城市社区建设与管理,建成星级社区10个,社区自治率达94%。 (市文明办、民政局、教育局) 31.推进“法治泰州”建设。组织开展“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创建活动,扎实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五五”普法工作,全市法治建设合格乡镇(街道)达15%,民主法治村(社区)达70%,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达3%。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建立形成市、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络。 (市依法治市办、司法局、法制局、民政局) 32.推进“平安泰州”建设。开展 “全国科技强警示范市”创建活动,健全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机制,构建城乡一体的“大防控”体系。建立健全市及辖市两级应急体系,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完成新一轮“社会治安安全县(市、区)”创建任务,八类案件破案率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市综治办、公安局、司法局、法制局、信访局、应急办) 33.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化专项整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不突破省下达给我市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市安监局、经贸委、建设局) 八、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人民满意政府 34.建设服务型政府。全面落实首问负责、服务承诺、责任追究等制度,推进机关岗位标准化建设。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民生问题,着力为市民办好扶贫帮困、社会保障、经济适用房建设等10件实事。办好市长公开电话、市长信箱和行风热线,进一步畅通群众反映诉求的通道。继续坚持领导干部信访接待和下访工作制度,深入贯彻信访条例,及时、有效地处置和化解各种社会矛盾。 (市政府办、监察局、信访局、发改委、人事局) 35.创新政府管理。进一步创新行政理念,将工作重点更多地转向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进一步改进行政管理,确保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和“受理、办复一个窗口”。深化财政预算体制改革,着力构建公共财政体制框架。完善决策协商、专家论证和社会公示、听证等制度,建立健全了解民情、反应民意、集中民智的政府决策机制。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强化效能建设和效能问责。 (市政府办、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信访局、监察局、作风办) 36.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对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合法性审查,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严肃查处违法使用权力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 (市政府办、监察局、法制局) 37.建设“阳光政府”。建立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做好全省政务公开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增强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完善网上办公、咨询和审批系统,推进“无纸化”办公。 (市政府办、监察局、法制局、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 38.坚持从严治政。严格执行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建设项目公开招投标和“收支两条线”等各项制度,加大对重点领域、重大工程、重要环节的审计和监察力度。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全面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案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继续走在全省前列。切实加强行风建设和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政风。 (市监察局、政府办、审计局、财政局、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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