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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苏州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本级财政总预算草案的报告

政策
发布部门:苏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13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2015年1月19日在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吴炜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报告苏州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本级财政总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第一部分 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主要工作
2014年,在中共苏州市委的领导下,全市财税系统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改革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措施。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努力化解多重因素影响,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规范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预算执行,深化财税改革,确保财政经济的平稳健康增长,全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为快报数,下同。)
全市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以下简称地方财政收入)1443.8亿元,比上年实绩增长8.5%,完成调整后的收入预算100.9%,税收占比达到86.2%。全市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以下简称财政支出)1304.5亿元,比上年实绩增支91.8亿元,增长7.6%。其中用于民生改善的教育、社保、医疗卫生、公共交通等城乡公共服务支出1000亿元,增长12.6%,占全部支出的76.7%,比上年增加3个百分点。
二、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本级地方财政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2014年本级地方财政收入预算2795000万元。执行结果,本级完成地方财政收入2913253万元,完成收入预算的104.2%,比上年实绩增收359360万元,增长14.1%。其中:市级完成地方财政收入610630万元,完成收入预算的118.6%,增收125754万元,增长25.9%,主要是契税等增收因素;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完成地方财政收入2302623万元,完成收入预算的101.0%,增收233606万元,增长11.3%。
(二)本级财政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2014年本级财政支出预算2745628万元,调整后的支出预算3087706万元,连同上年结转、上级补助及收回预算等,本级财政支出预算3356070万元,其中:市级1712612万元;园区1643458万元。执行结果,本级财政支出3167533万元,完成调整后支出预算的94.4%,比上年实绩增支364046万元,增长13.0%。其中:市级财政支出1572624万元,完成支出预算的91.8%,增支55772万元,增长3.7%;园区财政支出1594909万元,完成支出预算的97.1%,增支308274万元,增长24.0%。
(三)本级财力平衡情况
根据现行财政体制测算,2014年本级财政可用财力(含上年结转和上级补助等)合计3585131万元,其中:市级可用财力1930000万元,园区可用财力1655131万元。当年安排财政支出预算为3356070万元,其中:市级1712612万元;园区1643458万元。本级财政结余229061万元,其中:市级财政结余217388万元;园区财政结余11673万元。当年实现公共财政收支平衡。
三、本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一)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2014年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2055165万元,调整后的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2108587万元。执行结果,本级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2184028万元,比上年实绩下降26.6%,完成调整后收入预算的103.6%。其中:市级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1242814万元,下降45.0%,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完成收入预算的100.8%;园区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941214万元,增长31.4%,完成收入预算的107.5%。
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2014年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2052846万元,调整后的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2105787万元,连同上年结转、上级补助及超收收入等,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2610482万元。执行结果,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2206838万元,比上年实绩下降20.8%,完成调整后支出预算的84.5%,支出的主要内容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城建支出、土地封闭运作项目支出、土地储备成本支出等。其中: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324862万元,下降37.9%,完成支出预算的86.2%;园区政府性基金支出881976万元,增长35.3%,完成支出预算的82.2%。
(二)市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2014年市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预算820000万元,调整后的收入预算860000万元。执行结果,市级完成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70000万元,完成调整后收入预算的101.2%。
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2014年市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预算820000万元,调整后的支出预算860000万元,连同超收收入等,市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预算870000万元。执行结果,市级完成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70000万元,完成调整后支出预算的100%。
四、2014年实施财政预算的主要工作
(一)合理组织财政收入。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强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密切关注行业税收的增长动态,条块结合,提前预判,根据经济运行的实际,合理调整收入预期,做好收入组织协调工作,确保收入稳定增长。贯彻落实“营改增”的各项试点工作,降低试点企业税负的同时,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认真执行国家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清理和取消不合理、不合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拓展税保平台功能,建成覆盖全市范围的税收保障数据交换平台,形成“一户式”企业信息库,通过综合治税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加快非税收入信息网建设,完善非税收入的征缴监督功能,强化财政收入的征管质量。
(二)优化调整支出结构。加强教育经费保障,全年市级教育经费预算增长21%,义务教育学生公用经费定额提高10%。支持就业创业,提高创业贷款额度并全额贴息。推进城乡均等社保政策,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居民医保财政补助额度,居民养老社会化管理率达到100%。支持科教兴卫,加大医疗重点人才引进和培育投入。加大公交惠民力度,实行政府向公交企业购买服务。筹集住房保障资金,支持保障房建设。深化城乡一体化改革,重点支持城乡发展一体化综合改革示范镇和美丽村庄示范村建设。加大污染治理和环保投资力度,贯彻《苏州市生态补偿条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落实生态补偿资金。加强债务管理,计提偿债准备金。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规定”精神,市级“三公”经费比上年下降20%。
(三)稳步推进财税改革。贯彻省委、市委关于深化经济体制和财税体制改革的意见,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出台《苏州市深化财税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实施意见》,计划用三年时间全面推进26项具体改革。推进“营改增”税收改革,完成“营改增”过渡扶持清算。加快完善透明预算制度,全面公开市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试点公开“三公”经费决算。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拟定出台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细则和指导目录。清理规范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目录,整合归并9项专项资金,公布了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创新苏州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实施省、市、县三级联动。继续扩大“科贷通”、“农贷通”、“服务通”等贷款及担保规模,扶持相关产业发展。整合设立工业经济升级专项资金,助推工业转型升级。修订服务业引导资金,出台新一轮服务外包扶持政策。建立财政风险预警机制,做好地方债务甄别工作,防控债务风险。
(四)加强预算管理监督。加强对全国人大常委会重新修订颁布的《预算法》(以下简称新预算法)和国务院加强预算管理新政策的学习宣传,为新预算法的贯彻实施做好准备。出台《苏州市市级财政预算支出管理办法》,实行预算执行动态分析,构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缩短预算指标结转收回时间。出台《苏州市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评价指导意见》,提高评价规范性和公正性。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做好绩效自评价、再评价、重点评价和全过程绩效跟踪监督。加强厉行节约制度建设,修订市级机关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经费管理办法。
2014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财政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发展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宏观经济进入新常态,苏州经济面临增速换挡、结构调优的新形势、新任务,财政也面临增速放缓,提升质量的新要求。结构性减税影响,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地方债务管理,解决基层财政困难,都需要我们提出应对策略。加强财源建设,提升保障能力,促进结构调整,优化生态环境,需要更多的财力保障,收支矛盾将更加突出。这需要我们用创新的思维、开阔的思路、科学的方法来加以解决,保障财政收支平稳有序。
第二部分 2015年本级财政总预算草案
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根据对2015年经济形势和宏观政策的分析、预测,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对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市2015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市委全委会精神,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贯彻落实新预算法,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保持财政运行在合理区间。建立完善政府全口径预算体系,不断细化预算信息公开。依法推进全面落实财税制度改革,保障重点支出,不断改善民生,助推转型升级,强化风险防控,努力实现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按照新预算法,2015年起编制政府全口径预算草案,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按功能科目细化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细化编列到各基金项目,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将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等政府性基金的项目收支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单独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实行分险种编制。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根据中共苏州市委对2015年经济预期目标的安排,按照预算编制与经济增长相适应的要求,综合考虑政策性因素,编制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汇总全市各市(县)、区经同级人大审议通过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和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以下简称地方财政收入)预算草案,全市地方财政收入预算比上年实绩增长8.5%左右,税比86.5%左右。
汇总全市各市(县)、区经同级人大审议通过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和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以下简称财政支出)预算草案,全市财政支出预算(不含上年结转和上级补助等,下同)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9%左右。其中用于民生改善的城乡公共服务支出占比进一步提高。当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本级地方财政收入预算草案
2015年安排本级地方财政收入预算3160500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8.5%。其中:市级地方财政收入预算662500万元,增长8.5%;园区地方财政收入预算2498000万元,增长8.5%。
(三)本级财政支出预算草案
2015年本级财政支出预算326368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518052万元,增长9.8%。其中:市级财政支出预算1822238万元,扣除新增偿债准备金200000万元,市政路桥改扩建项目50000万元后,同口径增长11.1%;园区财政支出预算1441442万元,增长8.4%。
1.市级财政支出的主要项目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4040万元,增长3.6%。
公共安全支出240431万元,增长5.8%。
教育支出238192万元,增长22.6%。
科学技术支出77910万元,增长12.8%。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1700万元,增长7.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934万元,增长12.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1400万元,增长9.4%。
节能环保支出71592万元,增长36.6%。
城乡社区支出294549万元,增长12.4%。
农林水支出78829万元,增长4.7%。
交通运输支出186393万元,增长27.5%。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2209万元,下降11.4%。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638万元,增长1.5%。
金融支出6000万元,增长33.3%。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2616万元,增长7.7%。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8085万元,增长21.8%。
住房保障支出52496万元,下降17.0%。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270万元,下降56.8%。
预备费15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国债还本付息支出214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其他支出21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园区财政支出的主要项目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8276万元,下降15.2%。
公共安全支出69734万元,增长24.8%。
教育支出296607万元,增长50.3%。
科学技术支出163767万元,增长14.0%。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940万元,下降76.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447万元,增长14.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6055万元,增长43.6%。
节能环保支出23038万元,增长87.5%。
城乡社区支出240543万元,增长0.5%。
农林水支出41534万元,增长27.3%。
交通运输支出813万元,增长60.4%。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30274万元,下降4.0%。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9000万元,下降50.1%。
金融支出7050万元,增长3.8%。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10303万元,增长8.0%。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387万元,增长19.2%。
住房保障支出64282万元,下降8.8%。
预备费10000万元,增长25.0%。
国债还本付息支出4600万元,增长475.0%。
其他支出18658万元,增长63.7%。
(四)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平衡草案
根据现行财政体制测算,2015年本级可用财力(不含上年结转和上级补助等)3498000万元,增长7.3%。其中:市级可用财力2050000万元,增长6.2%;园区可用财力1448000万元,增长8.8%。安排本级财政支出预算3263680万元,其中:市级1822238万元;园区1441442万元。安排本级地方政府债券还本16000万元,其中:市级10000万元;园区6000万元。收支相抵结余218320万元,其中:市级结余217762万元;园区结余558万元。当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15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736362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44.0%,主要是市级国有土地上市计划数增加。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736243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28.7%,主要用于封闭运作项目、城建支出项目、土地储备成本、保障性住房等。
2015年园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616807万元,比上年实绩下降31.0%,主要是上年限购政策取消后,园区土地市场较为活跃,国有土地上市拍卖溢价一次性因素的原因。园区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616807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0.4%。
三、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15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35146万元,主要是将市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按税后净利润的30%征收的国有资本收益等纳入预算。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33566万元,主要用于安排国有企业资本性投入、处理国有企业改制遗留问题等。
2015年园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12000万元,主要是将园区国资办监管的国有企业按税后净利润的25%征收的国有资本收益等纳入预算。园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12000万元,主要用于安排国有企业的贷款贴息和国资监管支出等。
四、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15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1516620万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1383150万元。
园区的社会保险基金制度说明:自1997年起,园区借鉴新加坡中央公积金经验实行特有的公积金制度。从2011年7月1日起,经国家人社部及省政府批准,园区实行社会保险(公积金)制度,并在今后一段时间逐步向国家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和住房公积金制度平稳过渡,目前正处于并轨过程中。
第三部分 完成2015年财政预算的主要措施
一、注重提高收入质量,助推经济转型升级
积极主动适应宏观经济发展新常态,准确分析宏观经济形势,科学测算财政收入增幅。继续加强收入征管,挖掘增收潜力,提高收入质量。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注重突出财政政策的引导性和精准度。加大科技研发和自主创新支持力度,注重以创新驱动引领转方式调结构,助推经济转型升级。拓展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注重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加快对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甄别与清理,加大偿债准备金计提力度,完善债务风险化解机制。
二、继续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民生改善投入
加大城乡公共服务和重点项目支出的保障力度,注重城乡统筹发展、民生改善和权益保护。落实教育发展政策,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逐步提高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落实社保政策托底补短,更加注重低收入群体生活。落实就业创业资金保障,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提高就业质量。落实生态补偿政策,助推苏州城市功能区建设和生态保护可持续发展。落实城乡统筹发展政策,加大提升农产品质量、改善农村环境等方面资金安排。支持健全农村金融服务,完善农业补贴办法,加快建设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推动农村生产要素规范流转。
三、完善政府预算管理,依法推进财税改革
进一步细化专项资金和重点项目预算编制,提高预算到位率和执行率。加强对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跟踪分析,探索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做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探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之间有效衔接,适时扩大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试点探索中期预算编制,统筹平衡综合财力。研究地方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的方法和路径。加强预算执行和绩效监督管理,加快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扩大评价结果运用范围,使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更加高效结合。继续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根据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要求,制定《苏州市政府购买服务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办法》,建立绩效评价与后续购买相衔接的管理制度。
四、贯彻实施新预算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根据新预算法的要求和苏州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决定,进一步完善预算体系,细化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推进预算公开。强化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激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新的预算管理和债务管理规定,立足苏州实际,研究实施方案,提高贯彻执行水平。主动适应人大预算监督制度改革,积极落实和反馈人大审议的意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各位代表,2015年财政工作任务重,责任大。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稳中求进,依法理财,不断改革创新,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为推进全市积极适应新常态,奋力迈上新台阶而努力奋斗。
文档附件:
关于苏州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doc
2015年市级财政专项支出预算情况表.xlsx
苏州市2015年预算表.pdf
2015年苏州市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情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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