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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纪要

政策
发布部门:苏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20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2019年12月26日下午,李亚平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听取了苏州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起草情况、2019年苏州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情况、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用工管理及建立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绩效年薪制度、2020年苏州市级财政预算安排情况及2020-2022年中期财政规划、苏地2016-WG-48号地块地下空间扩容和苏地2007-B-35(2)号地块方案调整,关于塑料九厂、一丝厂职工持股会中量化股、集体股处置方案的汇报,审议了2020年度苏州市级城建交通维护建设暨水利水务建设资金计划、《苏州市通信专项规划(2017~2035年)》(5G空间布局规划)、第七批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及项目保护单位名单、《苏州市阳澄湖等八个河湖岸线保护和利用管理规划》,举行了常务会议学法专题: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解读《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会上,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李亚平向与会人员通报了市政府党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
会议议定以下意见:
一、听取苏州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起草情况的汇报
(一)原则同意市发改委关于苏州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起草情况的汇报。由市发改委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
(二)2019年,全市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落实“六稳”工作要求,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经济运行总体平稳,质量效益持续提升,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社会大局和谐稳定。预计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基本实现,计划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三)2020年,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的主要预期目标安排,迅速抓好分解落实,做到早安排、早行动、早见效。各地要认真对照全市目标,科学合理安排各自的预期目标,与全市目标紧密衔接,发扬担当精神,在新的一年里为全市发展大局作出更大贡献。
二、审议2020年度苏州市级城建交通维护建设暨水利水务建设资金计划
(一)原则同意2020年度苏州市级城建交通维护建设暨水利水务建设资金计划。由市财政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
(二)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资金计划落实项目进度,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和协助,提升计划执行率。对于续建项目,要严格按照资金计划推进;对于列入开工计划的项目,要抓紧工作,争取在三季度之前开工建设;对于储备项目,要积极工作,争取列入下一年度开工计划。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做好项目的规范化管理,明确相关各方责任义务,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要全面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加强安全教育,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各项目安全规范实施。
(三)接下来一段时期,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和经济下行的巨大压力,财政收入面临增收放缓的局面,财政收支矛盾将进一步突出。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在方案确定的范围之内,要进一步优化项目的功能和结构,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和建设标准,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效用。
三、审议《苏州市通信专项规划(2017~2035年)》(5G空间布局规划)
(一)原则同意《苏州市通信专项规划(2017~2035年)》(5G空间布局规划)。由市工信局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二)以5G网络建设为核心的下一代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是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是我市推动新一轮创新发展最重要的引擎之一,对于我市智能工业上台阶、上水平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部署要求,发挥先发优势,对标一线城市,抓好5G建设,创新5G应用,努力推动我市在5G时代走在最前列。
(三)通信专项规划作为城市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与苏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其它专项规划和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做好有机衔接,通信基站、机房、管道等建设内容应逐步纳入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各地各部门要做好配合,加强沟通协调,预留5G建设用地和发展空间,全力支持5G建设。建设责任单位要严格规范建设程序,加大美化技术使用,使基站建设与城市环境和谐相宜。
四、审议第七批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及项目保护单位名单
(一)原则同意第七批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及项目保护单位名单。由市文广旅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市政府印发公布。
(二)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国粹传承和非遗保护等作出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我市持续开展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确定工作,正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体现,是进一步加强我市历史文化保护的重要基础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好、传承好。
(三)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践行“见人见物见生活”的非遗保护理念,不断创新思路和方法,在扎实做好保护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非遗传承与利用工作,使非遗保护成果与市民百姓共鉴共享。
五、审议《苏州市阳澄湖等八个河湖岸线保护和利用管理规划》
(一)原则同意《苏州市阳澄湖等八个河湖岸线保护和利用管理规划》。由市水务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公布实施。
(二)编制河湖岸线保护和利用管理规划,加强河湖生态空间管控,是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对于河湖众多的苏州而言意义格外重大。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合理规划,科学布局,狠抓落实,促进河湖岸线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构建科学有序、高效生态的河湖岸线保护利用格局。
(三)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作为河湖岸线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河湖岸线保护和利用管理负总责。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指导督促各地管控与整治工作,切实把规划岸线功能区要求落地落实。
六、听取2019年苏州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情况汇报
(一)原则同意市市场监管局关于2019年苏州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情况的汇报。
(二)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事关群众生命健康,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不能有须臾片刻的放松。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攻坚克难,开拓创新,推动我市食品安全形势持续保持平稳态势。
(三)市食安办要细化食品安全责任制清单,健全食品安全领导工作机制,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督查,综合运用考核、奖励、惩戒等措施,进一步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加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既各司其职,又团结协作,共同提高我市食品安全治理效能和工作水平。
七、听取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用工管理及建立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绩效年薪制度的汇报
(一)原则同意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用工管理及建立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绩效年薪制度的汇报。由市人社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报市委同意后,按程序发文实施。
(二)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用工管理,要遵循总量控制、动态调整、严格程序、规范管理的原则。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做到规范使用和管理,保证公益性岗位队伍的稳定、并发挥积极作用。
(三)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管理,要建立定标管理的预算机制、总量管理的收入机制和制度管理的增长机制,积极推进,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在推进实施好的同时,跟踪关注好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反馈回应。
八、听取2020年苏州市级财政预算安排情况及2020~2022年中期财政规划的汇报
(一)原则同意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苏州市级财政预算安排情况及2020~2022年中期财政规划的汇报。由市财政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
(二)各部门要进一步提升预算管理水平,规范预算编制标准,科学合理编制收支预算,全面客观准确反映政府资金使用情况;要加强预算支出进度管理,提高支出均衡性,防止出现“突击花钱”现象;要严控预算调整事项,强化预算刚性约束;要积极盘活各类存量资金,大力推进资金统筹使用,加强结余结转资金清理,重点做好绩效评价、审计、监督检查等工作结果运用。
九、听取苏地2016-WG-48号地块地下空间扩容和苏地2007-B-35(2)号地块方案调整的汇报
(一)原则同意吴中区关于苏地2016-WG-48号地块地下空间扩容和苏地2007-B-35(2)号地块方案调整的汇报。
(二)资规部门在审批方案时要根据调整内容严格把关,同时做好相关土地开发利用的测算工作,保证地块的变更不涉及国有经济、公共利益流失。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尽快完善地块变更手续,加快项目建设。
(三)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在确保规划设计条件的科学性、合理性的基础上,有序利用城市地下空间,优化城市功能配置,提高城市空间资源利用效率和综合承载能力;要提前谋划城市重要枢纽、节点的停车设施,充分挖掘已有的停车资源,不断完善周边公共配套。
十、听取关于塑料九厂、一丝厂职工持股会中量化股、集体股处置方案的汇报
(一)原则同意市国资委关于塑料九厂、一丝厂职工持股会中量化股、集体股处置方案的汇报。由市国资委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指导苏州创元集团对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实施。
(二)市国资委和相关单位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考虑历史文件精神,又结合企业当前实际情况和现有规定,耐心细致做好沟通解释工作,确保此项工作积极稳妥推进。
(三)今后其他改制企业的量化股和集体股的处理,如无特殊情况,均按本次会议讨论的原则处理。
会上,举行了常务会议学法专题,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听取了市市场监管局局长王庆煊作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解读。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出席:李亚平?王?翔?蒋来清?陆春云?江?海?吴晓东?曹后灵?杨知评?王?飏?周?伟?吴维群
列席:张?旗?韩?卫?张?剑?马九根?张?伟?徐业洲?朱?江
市委组织部胡卫江?市委宣传部汪苏春?市委统战部陈风雷?市委政法委章爱平?市委网信办宋翼?市委编办陈淑丽?市发改委凌鸣?市教育局朱向峰?市科技局张东驰?市工信局汪香元?市民宗局周万青?市公安局成锦强?市民政局芮静珈?市司法局陆雅?市财政局邵华、王强?市人社局朱正?市资源规划局黄戟?市生态环境局毛元龙?市住建局邵庆?市园林绿化局曹光树?市城管局赵金龙?市交通局陆文华?市水务局王国荣?市农业农村局黄志强?市商务局方文浜?市文广旅局陆锋?市卫健委卜秋?市退役军人局傅泉福?市应急局刘军?市审计局顾浩?市国资委盛红明?市政府研究室毛文元?市市场监管局王庆煊?市体育局周志芳?市统计局吴蔚?市医保局陈建民?市信访局孙晓峰?市粮食和储备局阙明清?市人防办叶顶顺?市金融监管局周启宏?市机关事务局周晓拂?市文联倪彦?市广电总台郭昌雄?市社保中心洪伟芳?苏州创元集团邹剑春?苏州文旅集团包维明?苏州城投公司金铭?苏州风景园林集团吴文胜?苏州水务集团陈隆?苏州轨道交通集团姚振康?市保障房公司何静清?苏州新城投资公司高草原?市税务局成永海?苏州海关程维勇?苏州供电公司顾水福?电信苏州分公司许强?移动苏州分公司顾一泓?联通苏州分公司戴永康?铁塔苏州分公司谢臻?市通管办董飞?苏州专用通信局刘坤?张家港市仇玉山?常熟市赵红?太仓市岳智宏?昆山市陆陈军?吴江区李卫珍?吴中区顾益坚?相城区潘春华?姑苏区单杰?苏州工业园区孙燕燕?苏州高新区索文斌?太仓港口邵建林?市土地储备中心吴桂元
市外办、市行政审批局、市总工会、江苏有线苏州分公司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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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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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整理
2020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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