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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第160次常务会议纪要

政策
发布部门:苏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1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2021年12月31日上午,吴庆文代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60次常务会议,听取关于2022年苏州市级财政预算安排情况的汇报,审议《2022年度苏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资金计划》《2022年度市级城建交通维护建设暨水利水务建设资金计划》《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试行)》《苏州市城市内涝治理实施意见》《苏州市推进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苏州市产业创新能力白皮书》和《苏州市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2022年度工作行动计划》。
会议议定以下意见:
一、听取关于2022年苏州市级财政预算安排情况的汇报
(一)原则同意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苏州市级财政预算安排情况的汇报。由市财政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
(二)2022年苏州市级财政预算安排,坚持政府过紧日子理念,整体体现了从严控制、民生优先、有保有压、风险管控、绩效导向、综合统筹六大特点。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支持产业发展和人才引进各项政策,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政策工具引导集聚功能,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质效;要继续完善劳动就业、义务教育、基本养老、医疗卫生等民生保障体系,兜牢民生底线;要加强政府性资源统筹管理,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的力度,清理、盘活各类存量资金,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全力服务全市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事业建设发展大局。各级党政机关要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精打细算,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严肃财经纪律。
(三)各地各部门要坚决贯彻中央和省相关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红线意识,逐级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抓好各类存量风险化解和增量风险防范工作;要切实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平衡好促发展和防风险的关系,合理管控债务规模,扎实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确保财政长期平稳可持续;要密切关注经济形势、政府债务等情况,做好资金测算和应急预案工作,确保预算收支平衡,政府债务安全可控。
二、审议《2022年度苏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资金计划》
(一)原则同意《2022年度苏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资金计划》。由市财政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
(二)各部门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精打细算,推动造价控制和资金节约;要优化资金安排结构,分清轻重缓急、抓住关键环节,有保有压,在有效控制债务的基础上确保项目加快建设。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资金的使用要明确责任主体,推动新建项目加快前期手续办理,确保按计划开工;续建项目按既定计划有序建设,高效推动。
(三)针对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财政部门要加强与建设单位对接,及时研究、查找原因、靠前协调、督促解决,要加快资金计划执行,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审议《2022年度市级城建交通维护建设暨水利水务建设资金计划》
(一)原则同意《2022年度市级城建交通维护建设暨水利水务建设资金计划》(以下简称《资金计划》)。由市财政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
(二)编制《资金计划》,是项目管理的重要手段,对于保障城建交通维护建设暨水利水务建设项目积极稳妥推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资金计划》,细化具体工作,倒排工期,克服困难,全力以赴确保项目进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发挥好政府投资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对于续建项目,要严格按照计划推进;对于列入开工计划的项目,要抓紧工作,推动早日开工建设;对于储备项目,要积极工作,尽早排出项目时间表、任务书和路线图,尽快推动实施,为明年乃至今后发展积蓄后劲。
(三)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各地各部门要做好项目的规范化管理,明确相关各方责任义务,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要全面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加强安全教育,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各项目安全规范实施;要守好廉洁底线,把廉政监管与工程建设统筹推进、同步实施,打造真正的“廉洁工程”。
四、审议《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试行)》
(一)原则同意《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提质增效意见》)。由市资源规划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二)我市工业用地总量大,但碎片化现象明显,对产业集聚和产业链的打造形成一定制约。制定《提质增效意见》,对进一步提升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和产出效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坚持产业集聚发展导向,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有机衔接产业规划,合理确定工业用地布局,保障工业用地建设规模;要制定产业准入和集聚政策,落实分类分级差异化管控和精细化规划管理,打造多层次的产业空间,推动工业向产业园区集中集聚。
(三)各地要严格执行容积率和投入产出低限标准,大力盘活利用低效工业用地,将促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政策红利转化为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工作实效。各部门要建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重点在产业准入、土地供应、方案设计、施工图审查等环节,强化监管服务,形成项目建设、竣工验收、达产复核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推动产业高标准准入、土地资源高效率利用,全面实现工业用地提质增效。
五、审议《苏州市城市内涝治理实施意见》
(一)原则同意《苏州市城市内涝治理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内涝治理意见》)。由市水务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发文实施。
(二)治理城市内涝,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涉及城市安全底线,既是重大民生工程,又是重大发展工程。我市滨江临湖,受梅雨、台风影响,防洪排涝工作要求高、难度大,极端短时强降雨时常对我市造成影响。各地各部门要科学精准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切实增强城市灾害抵御韧性。
(三)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紧扣薄弱环节,补齐短板,夯实基础,不断提升河道排涝能力,严格轨道交通、隧道等地下空间设施建设标准,着力消除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的易涝积水点,保障重要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行;要对照《内涝治理意见》中明确的重点任务,统筹当前和长远,把控项目时序,协调推进、久久为功;要落实好责任分工,强化协作联动,有效保障治理项目建设用地和资金,为城市运行筑牢安全屏障。
六、审议《苏州市推进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苏州市产业创新能力白皮书》《苏州市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2022年度工作行动计划》
(一)原则同意《苏州市推进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苏州市产业创新能力白皮书》《苏州市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2022年度工作行动计划》。由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
(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报告指出,坚持把创新作为江苏发展的第一动力,坚持把数字经济作为江苏转型发展的关键增量。编制相关文件,是贯彻中央和省相关会议精神,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的重大举措。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制造业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着力壮大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兴产业,为苏州制造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要聚焦智能化、数字化方向,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对经济发展的放大、叠加和倍增作用,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有效发展路径。
(三)各地各部门要正视我市产业创新力量仍不够集聚、相关创新要素协同还有所欠缺等短板问题,坚持以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通过政府部门引导、创新机构参与、创新网络链接,形成以知识为核心资源,以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为主要使命的高水平产业创新集群,为“强富美高”新苏州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出席:吴庆文顾海东唐晓东蒋来清吴晓东曹后灵?杨知评查颖冬陈羔
列席:吴琦张剑马九根范建青张焱陈春明?蒋华顾建明顾宝春谢飞张梁生黄苏
市中级法院王燕仓市委组织部翟克强市委宣传部刘纯市委政法委黄涧秋市委网信办陈雪嵘市发改委凌鸣、徐卫东市教育局徐卫市科技局赵建明市工信局万利市公安局冯晋市司法局王侃市财政局吴炜市人社局朱正市资源规划局黄戟市生态环境局王承武市住建局王晓东市园林绿化局曹光树市城管局杨青松市交通局焦亚飞市水务局陈习庆市农业农村局顾东华市商务局孙建江市文广旅局韩卫兵市应急局潘春华市审计局沈璐市外办魏书杰市国资委盛红明市政府研究室卢宁市行政审批局陈栋贤市市场监管局虞伟市统计局夏文市医保局施燕萍市粮食和储备局江皓市人防办杨海群市金融监管局谢善鸿苏州文旅集团包维明苏州城投公司陈实苏州轨道交通集团姚振康市保障房公司孙黎峰苏州新城投资公司陈建斌苏州水务集团徐国忠苏州风景园林集团魏世震苏州交投集团陆卫市税务局丁报庆苏州海关宋晓泉苏州供电公司蔡榕市气象局祁杰人行苏州中支卜家怡市通管办董飞张家港市蒋鹏常熟市于腾飞太仓市陈磊昆山市周继春吴江区李红吴中区张华谦相城区王昊姑苏区陆文明苏州高新区吴旭翔市政府督查室徐自建
市检察院、市卫生健康委、苏州工业园区的代表
记录:栗涛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整理
2022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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