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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第128次常务会议纪要

政策
发布部门:苏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6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2021年2月23日下午,李亚平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28次常务会议,听取政府系统承办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提案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行动2021》《“苏州制造”品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关于全力打响“苏州制造”品牌的若干措施》《苏州市电梯安全条例(草案)》《进一步加强违法建设治理行动方案》《关于推进苏州市独墅湖开放创新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推进苏州市独墅湖开放创新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的工作方案》和《关于推进苏州开发区开放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听取苏州市2021年重点项目投资计划草案、2020年苏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情况的汇报。
会议议定以下意见:
一、听取政府系统承办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提案工作情况的汇报
(一)原则同意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系统承办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提案工作情况的汇报。
(二)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一项基本权利,是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政协委员提出提案,是人民政协参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最直接、最有效的形式。办理好政府系统承办的建议提案,是了解民情、洞察民意、解决民忧的重要渠道,是回应社会关切、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有力举措,是主动接受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行动。
(三)今年要继续坚持好市长领办建议提案制度,市人代会关于“深度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数字化转型,进一步提升‘苏州制造’品牌价值”的议案,请沈觅副市长牵头组织实施。各位市政府领导要切实加强对分管条线部门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加大对重点、难点问题的协调、指导力度。各承办单位要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部门业务一并考虑、一体部署、一同推进。要严格落实“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人直接抓、落实专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布置、亲自参与、亲自督促落实、亲自审核把关,全力确保办理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四)各承办单位要主动与代表委员加强联系,多“请进来”“走出去”,通过加强联络沟通,深入了解建议提案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症结所在,提高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满意度。市政府办公室要将督查督办贯穿于办理工作的全过程,加强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健全完善督办考核机制。
二、审议《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行动2021》
(一)原则同意《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行动2021》(以下简称《创新行动2021》)。由市发改委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按程序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
(二)制定《创新行动2021》,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和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全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最优营商环境,持续提升苏州最强比较优势和核心竞争力。
(三)各地各部门要紧扣《创新行动2021》内容和任务分工,主动下基层、走窗口、看现场,体验一线情况,听取企业心声,推出更多务实管用的工作举措,创新更多各具特色的亮点做法,解决好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持续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体验感、舒心感。市发改委要牵头将各地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成效纳入年度考核;要继续用好营商环境“通报制”机制,对各地各部门的正面、负面典型案例定期进行通报。
三、听取苏州市2021年重点项目投资计划草案的汇报
(一)原则同意市发改委关于苏州市2021年重点项目投资计划草案的汇报。由市发改委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完善后,牵头抓好组织实施。
(二)新的一年,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拿出“开局就奔跑,起步就冲刺”的状态,切实增强重点项目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全面推动重点项目早开工、早建成;要认真落实重点项目服务机制,切实把制约项目建设的矛盾化解掉、问题解决好,促进各重点项目稳步高效实施、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圆满完成;要着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以一流的政务服务吸引项目落地,推进项目建设。
(三)各项目牵头单位和责任主体要制定科学合理计划,进一步细化各项目任务内容和责任分工,以工作的高效率赢取项目落地的高速度。市发改委要牵头进一步完善项目投资计划,健全重点项目管理机制,继续实施领导挂钩、月调度、季度推进等工作制度。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项目储备和招引工作,确保重点项目持续滚动实施。
四、审议《“苏州制造”品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关于全力打响“苏州制造”品牌的若干措施》
(一)原则同意《“苏州制造”品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关于全力打响“苏州制造”品牌的若干措施》。由市工信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
(二)开展“苏州制造”品牌建设三年行动,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坚定不移建设制造强国、网络强国、质量强国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加快建设国内循环重要支点城市、双循环关键枢纽城市,构筑“苏州制造”竞争新优势。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统筹谋划,全力推动“苏州制造”品牌建设工作。
(三)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按照重点任务、年度目标和责任分工,加快工作推进,推动各项目标任务和配套若干措施落细落实;要把“苏州制造”品牌宣传推广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聚焦亮点热点,精心策划、广泛宣传“苏州制造”品牌的核心价值、理念内涵、政策措施、突出成效和典型案例,进一步扩大“苏州制造”产业、企业和产品的国内外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审议《苏州市电梯安全条例(草案)》
(一)原则同意《苏州市电梯安全条例(草案)》。由市市场监管局会市司法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苏州是电梯制造和使用大市,通过地方立法健全我市电梯安全管理法规体系,有利于提升电梯安全管理具体操作层面的针对性,解决实际监管中遇到的新问题,更好地预防和减少电梯安全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三)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意识,深入开展安全提升行动,不断完善电梯行业质量治理体系,提高我市电梯行业的质量和安全水平;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提升乘用人文明安全乘梯意识,提升电梯使用安全管理水平。
六、审议《进一步加强违法建设治理行动方案》
(一)原则同意《进一步加强违法建设治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由市城管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
(二)对标国内外先进城市,进一步加强违法建设治理,营造更优发展环境、腾出更大发展空间,是推动现代化城市高质量发展,打造人文宜居的城市形象的重要举措和必然选择。
(三)各地要对照《行动方案》具体要求,抓紧抓实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尽快摸清底数、明确目标任务、部署启动工作。市城管局要牵头制定领导小组及成员职责分工,谋划组建工作专班,及早展开工作。市公安、消防、生态环境、水务、交通、园林绿化、农业农村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自领域违法建设查处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大力支持,加快形成上下联动、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七、审议《关于推进苏州市独墅湖开放创新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推进苏州市独墅湖开放创新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的工作方案》
(一)原则同意《关于推进苏州市独墅湖开放创新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推进苏州市独墅湖开放创新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的工作方案》。由市发改委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
(二)推进独墅湖开放创新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对苏州的殷切期望,深入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积极探索区域协同发展新模式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发挥吴中区、苏州工业园区两地比较优势,激发合作潜能,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协同效率,提升经济密度,实现互利共赢。
(三)吴中区、苏州工业园区和各相关部门要从全市加快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大局出发,强化改革创新的紧迫感、服务发展的责任感;要积极支持、全力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努力推动示范区各项改革发展任务加快启动实施,不断为经济转型发展注入新动能。
八、听取2020年苏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情况的汇报
(一)原则同意市市场监管局关于2020年苏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情况的汇报。
(二)市长质量奖是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是政府引导和激励全社会崇尚质量、追求卓越的重要抓手。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质量第一意识,大力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坚持优质发展、以质取胜,不断提高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持续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助力打响“苏州制造”品牌。
(三)市市场监管局要牵头不断完善评价体系,鼓励、引导更多的优秀企业踊跃参与市长质量奖评选,持续提升市长质量奖的影响力;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市长质量奖企业的标杆作用,让优秀企业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文化在行业内借鉴推广、在全社会广泛传播。
九、审议《关于推进苏州开发区开放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
(一)原则同意《关于推进苏州开发区开放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由市商务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按程序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
(二)制定《若干意见》,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外开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和江苏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全市开发区加大创新创业力度,加强改革系统集成,扩大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
(三)各相关部门要聚焦开发区体制机制面临的问题,加快推进系统集成改革,厘清开发区与所在地政府的关系,优化内部机构职能设置,探索市场化运营模式,不断集聚高端人才、金融等要素资源,激发开发区的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要认真研究国际协定,优化外资结构,提升外贸质量,发挥好中新、中德、中日和两岸等开放平台作用;要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找准定位、贡献长板、做强特色,在沪苏同城化中发挥作用、体现担当。各开发区要持续推进开发区创新策源能力建设,加快建成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科创中心和研发平台,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全面提升产业创新能力;要围绕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领域,做大数字经济规模,推动产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
出席:李亚平王翔蒋来清江海曹后灵杨知评?王飏胡志斌沈觅周伟
列席:吴琦张剑马九根张焱陈春明蒋华?顾建明顾宝春谢飞张梁生
市人大议案建议工委陆菁市政协提案委胡晓毅市中级法院包刚市检察院王勇市委组织部翟克强市委宣传部黄锡明市委政法委杨杰如市委网信办陈雪嵘市委编办詹利剑市委台办沈晶市发改委凌鸣市教育局周志芳市科技局张东驰市工信局蔡剑峰、张文彪市民宗局周斌伟市公安局黄戟市民政局蒋亚亭市司法局王侃市财政局吴炜市人社局朱正市资源规划局黄戟市生态环境局毛元龙市住建局王晓东市园林绿化局陈大林市城管局赵金龙市交通局傅明市水务局陈习庆市农业农村局吴文祥市商务局孙建江市文广旅局韩卫兵市卫生健康委盛乐市应急局葛卫市审计局顾浩市外办俞峰市国资委盛红明市政府研究室卢宁市行政审批局许振华市市场监管局虞伟市体育局阙明清市统计局虞峰市医保局陈建民市粮食和储备局江皓市人防办陈正峰市金融监管局谢善鸿市机关事务局徐天图市供销总社王向东市方志办陈兴南市公积金中心何伟农苏州创元集团邹剑春苏州文旅集团包维明苏州国发集团翟俊生苏州城投公司张涛苏州风景园林集团朱颋苏州水务集团徐国忠苏州轨道交通集团姚振康市保障房公司陈实苏州新城投资公司高草原市税务局朱中良苏州海关杨文龙苏州供电公司顾水福市邮政管理局王贵祥市气象局朱莲芳人行苏州中支张蕾苏州银保监分局戴玉明省太湖渔管办王小林市工商联邱良元张家港市王松石常熟市史纲太仓市许超震昆山市宋德强吴江区万利吴中区荣德明相城区管傲新姑苏区雷波苏州工业园区卢渊苏州高新区高晓东太仓港口周晓荷市消防救援支队朱亚明苏州火车站俞涛市政府督查室徐自建
记录:栗涛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整理
2021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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