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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第139次常务会议纪要

政策
发布部门:苏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01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2021年6月7日上午,李亚平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39次常务会议,审议了《苏州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规定》《关于调整市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有关规定的通告》《苏州市建筑幕墙使用安全管理办法》《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和《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苏州市人民政府苏州大学关于共建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及附属医院框架协议》,听取了《关于支持太湖生态岛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起草情况的汇报。
会议议定以下意见:
一、审议《苏州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规定》
(一)原则同意市外办关于《苏州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汇报。由市外办根据本次常务会议的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二)《规定》的出台对于进一步激发我市境外人士的工作热情,增强他们的城市归属感和向心力,提升我市境外人才吸引力具有重要意义。各相关部门要对照《规定》要求,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提升评选科学性和规范性,确保评选工作规范进行。
(三)苏州市荣誉市民作为我市表彰外籍人士、港澳台同胞、华侨和其他市外人士的最高荣誉,具有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各地各部门要着力挖掘我市对外评选表彰的特色亮点,加强宣传推广,扩大社会影响力,形成品牌效应,在全社会,特别是在境外人士群体中形成争优创先、积极进取的良好工作氛围,更好助力我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
二、审议《关于调整市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有关规定的通告》
(一)原则同意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关于调整市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有关规定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的汇报。由市生态环境局根据本次常务会议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做好后续工作。
(二)近年来,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整体向好,但随着工业、扬尘等污染排放持续削减,移动源污染已逐步成为影响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的首要因素。进一步调整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是深化移动源污染防治,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通过此次调整,倒逼相关机械使用单位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意识,主动淘汰更新高排放高污染移动机械,积极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机械,从源头上减少污染排放,治污降碳协同推进,促进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三)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按照《通告》要求,各司其职,协调配合,抓好落实。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执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违法行为。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督促相关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守污染防治要求,主动淘汰、不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三、审议《苏州市建筑幕墙使用安全管理办法》
(一)原则同意市住建局关于《苏州市建筑幕墙使用安全管理办法》的汇报。由市住建局根据本次常务会议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做好后续工作。
(二)目前,我市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幕墙总面积达2600多万平方米,趋近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缺少建设、竣工等基础资料的幕墙大量存在,严重影响城市运行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筑幕墙使用安全管理的必要性,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属地和部门责任,切实抓好建筑幕墙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三)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建筑幕墙使用安全管理的针对性,系统梳理我市建筑幕墙使用情况,建立市级抽查、区域巡查、业主自查和定期报告机制,建立完善幕墙建筑重点关注数据库,为网格化闭环管理提供业务数据来源。要重点关注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幕墙建筑,发现问题要督促尽快整改,确保安全管理责任落到实处,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四)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全面提升建筑幕墙使用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创新管理举措,提高管理效能,建立完备的安全管理体系,构建智慧管理网络,提升幕墙安全风险辨识和风险管控能力;要积极推进监管技术革新和治理模式重塑,充分调动社会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助力推进幕墙安全管理工作;要加强宣传引导,广泛普及幕墙安全使用知识,强化业主主体责任意识,加强业主开展幕墙安全自查管理。
四、审议《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一)原则同意市住建局关于《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汇报。由市住建局根据本次常务会议的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物业管理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也是基层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要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在物业管理中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作用,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着力提升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加快建立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机制,为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人居环境质量奠定扎实基础。
(三)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物业企业密切联系群众优势,支持引导物业企业参与公共服务事项,解决群众实际需求。建立健全“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物业监管体系,加强对物业企业履约行为监管,强化信用管理,坚决淘汰不诚信的物业企业。要规范业主组织尤其是业委会的活动,避免业委会不作为、乱作为和侵害业主合法权益行为。
(四)各地要制定完善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加快完善老旧小区公共配套设施设备,提升老旧住宅小区综合环境。要防止“重改轻管”情况,建立健全老旧小区长效管理体系,巩固老旧小区改造成果,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提升全市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水平。
五、听取《关于支持太湖生态岛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起草情况的汇报
(一)原则同意市发改委《关于支持太湖生态岛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起草情况的汇报。由市发改委根据本次常务会议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做好后续工作。
(二)生态岛是长三角区域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保护太湖山水是苏州重大政治责任。吴中区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严守生态红线,坚决守护好太湖生态岛的绿水青山。要坚持绿色发展不动摇,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延伸农业产业链,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要依托山水生态资源,加快农业与文体、康养、乡村旅游等产业深度融合,全力打响太湖生态岛品牌。
(三)市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与吴中区沟通联系,全过程、全方面指导政策意见落地实施。要聚焦项目建设,抓紧制定生态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启动储备一批带动力强的重大项目;要提升财政保障水平,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要鼓励社会化资本参与生态岛保护和绿色发展。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积极对上争取,在保生态、促发展、惠民生等方面予以更多倾斜支持。
六、审议《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苏州市人民政府 苏州大学关于共建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及附属医院框架协议》
(一)原则同意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苏州市人民政府 苏州大学关于共建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及附属医院框架协议》的汇报。由市政府办公室根据本次常务会议的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市委。
(二)四方共建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及附属医院是深化医教协同、推进医学教育创新发展、促进医学人才培养和提升生物医药研发水平的重要举措,对于提升我市医学教育、卫生健康事业和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水平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三)要立足医学院发展需要,积极向上争取,形成多方合力,全力推动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及附属医院实现既定目标,推动苏州医教产研在“十四五”期间再上新台阶。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出席:李亚平蒋来清江海吴晓东曹后灵王飏?沈觅周伟
列席:吴琦张剑马九根范建青张焱蒋华?顾建明顾宝春张梁生
市中级法院刘冬梅市委组织部沈玉明市委宣传部刘纯市委统战部许玉连市委网信办宋翼市委台办李雪霞市委编办徐威市发改委徐海东市教育局周志芳市科技局赵建明市工信局张文彪市公安局花秋实市民政局蒋亚亭市司法局王侃市财政局吴炜市人社局朱正市资源规划局施旭市生态环境局毛元龙市住建局王晓东市园林绿化局陈大林市城管局曹光树市交通局陆文华市水务局陈习庆市农业农村局顾东华市商务局李兆玮市文广旅局徐伟荣市卫生健康委盛乐市应急局潘春华市外办魏书杰市政府研究室卢宁市市场监管局虞伟市信访局孙晓峰市金融监管局冯恂市侨联沈晋华市红十字会严晓凤苏州大学江涌市税务局丁报庆市国安局宋卫华苏州海关程维勇人行苏州中支庄为岛张家港市梁曦常熟市史纲太仓市郑丙华昆山市张桥吴江区吉伟吴中区刘叶明相城区黄靖姑苏区陈浩苏州工业园区陈东安苏州高新区朱奚红
记录:唐亮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整理
2021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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