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企业优惠政策

江苏苏州产业园区

江苏苏州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江苏苏州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纪要

政策
发布部门:苏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01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2022年10月24日上午,吴庆文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苏州市智能车联网产业创新集群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关于促进苏州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推进苏州市房屋征收搬迁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2021年度拟推荐表扬外企名单》《大运河苏州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苏州城区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
会议议定以下意见:
一、审议《苏州市智能车联网产业创新集群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一)原则同意《苏州市智能车联网产业创新集群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由市工信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完善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二)智能车联网产业是汽车、电子、通信、交通等产业深度融合的新型产业形态,是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突破口。当前,智能车联网产业发展进入快车道,技术创新日益活跃,新型应用蓬勃发展。各地各部门要把握产业发展机遇,加快集聚高端创新要素,推动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引领智能车联网产业创新集群结构不断优化、质量效益不断提升。
(三)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行动计划》明确的任务分工,强化部门合作联动,统筹规划全市智能车联网产业创新集群发展工作,解决产业发展关键问题,营造有利于智能车联网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要加强产业发展的跟踪研究,强化人才、资金等要素保障,支持具备较好基础条件和发展潜力的企业、载体、服务机构做优做强,全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全国竞争力、全省引领力的智能车联网产业创新集群。相城区全域作为试点区域,要依托高水平的基础设施及全域开放的多元化示范应用场景,实现大规模测试验证,形成具有品牌影响力的智能车联网产业生态。
二、审议《关于促进苏州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一)原则同意《关于促进苏州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由市住建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
(二)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和民生改善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提高认识,深入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化建筑业改革和发展,支持建筑业企业做优做强,推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优化建筑产业结构,增强建筑业企业竞争力,全面提升工程品质和产业现代化水平,持续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三)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我市创建国家级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契机,发挥好建筑业、制造业现有优势,围绕建筑机器人运用、装配式建筑、建筑信息产业等建筑业转型发展的难点要点持续发力,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创新发展。
三、审议《关于推进苏州市房屋征收搬迁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
(一)原则同意《关于推进苏州市房屋征收搬迁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由市住建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完善后,按程序印发。
(二)推进房屋征收搬迁安置模式转变,有利于满足居民对住房的差别化需求、不断提升居民居住环境和住房条件,有利于缩短征收搬迁安置时间缓解过渡压力、推动土地资源的集约节约使用,有利于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强化思想认识,按照《指导意见》明确的工作分工,主动作为,加快推动各项工作落地。
(三)房屋征收搬迁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稳妥实施。各地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好《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程序规范、安全平稳推进各项工作。
四、审议《2021年度拟推荐表扬外企名单》
(一)原则同意《2021年度拟推荐表扬外企名单》。由市商务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按程序做好后续工作。
(二)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外企予以通报表扬,有利于进一步昭示苏州坚定开放发展的决心,激励提振全球投资者在苏州深耕发展信心。市商务局要结合进博会期间我市相关活动做好通报表扬,积极沟通权威媒体渠道,精心谋划好宣传工作,切实增强受表扬企业的荣誉感和获得感。
(三)各地各部门要持续做好获表扬企业的跟踪服务工作,靠前解决生产经营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要用好近年出台的各种专项政策,鼓励获表扬企业在苏州设立地区总部和研发中心、分拨中心等功能性机构,支持获表扬企业开展利润再投资。
五、审议《大运河苏州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
(一)原则同意《大运河苏州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以下简称《管控细则》)。由市资源规划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完善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二)编制《管控细则》,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在江苏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升、沿线文化遗产保护修复、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运河航运转型提升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地区和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对照落实,不断提升大运河保护利用水平。
(三)各相关地区和部门要把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和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贯通起来,坚持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要以建设大运河文化带示范市为抓手,围绕大运河沿线打造生态走廊、文化长廊和旅游休闲胜地,加快推进落实大运河沿线重大项目保障机制,努力建设大运河文化带中“最精彩的一段”。
六、审议《苏州城区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
(一)原则同意《苏州城区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由市水务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二)实施城区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改革,有助于提高污水设施运行效率,提升排水设施综合效能。各相关地区、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各司其职、共同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三)“厂网一体化”改革工作要践行“厂、站、网、湿、泥”一体化运营理念,实现污水设施一体化、精细化运行管理,发挥规模化、系统化、专业化、信息化优势,增强城区排水设施在城市安全运行、水环境治理等方面的保障能力。要健全考评激励机制,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污染物削减为核心,研究制定评价方法和考核标准,加强绩效考核,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出席:吴庆文顾海东唐晓东查颖冬周达清施嘉泓?张桥俞愉
列席:吴琦张剑范建青张焱蒋华顾建明?金晓虎杨虹顾红辉
市委宣传部刘纯市委网信办陈雪嵘市委台办李雪霞市发改委虞伟市教育局周志芳市科技局赵建明市工信局万利市公安局马景亮市司法局王侃市财政局刘小玫市人社局朱正市资源规划局莫栋升市生态环境局金春林市住建局王晓东市园林绿化局曹光树市城管局杨青松市交通局焦亚飞市水务局陈习庆市商务局孙建江市文广旅局韩卫兵市应急局邢东生市审计局沈璐市国资委陈春明市政府研究室陈震欧市行政审批局张建明市市场监管局钱斌市统计局夏文市医保局施燕萍市金融监管局谢善鸿市机关事务局庄朝鸣苏州名城集团孙黎峰苏州城投集团陈实苏州轨道交通集团金铭苏州新城投资公司陈建斌苏州水务集团陈隆苏州风景园林集团包维明苏州交投集团陆卫市税务局孙建平苏州海关樊新华苏州银保监分局葛步明张家港市蒋鹏常熟市万晓军太仓市傅玖昆山市周继春吴江区沈伟江吴中区周学斌相城区王昊姑苏区华建男苏州工业园区卢渊苏州高新区陆振华
市委组织部的代表
记录:栗涛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整理
2022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