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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纪要

政策
发布部门:苏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30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2022年11月21日上午,吴庆文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工程实施方案》《苏州市大病保险政策调整方案》《苏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对外捐赠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市数字金融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审议废止《苏州市实施行政许可规定》。
会议议定以下意见:
一、审议废止《苏州市实施行政许可规定》
(一)原则同意废止《苏州市实施行政许可规定》。由市行政审批局会市司法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按程序做好后续工作。
(二)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做好相关衔接工作,确保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的延续性;要进一步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二、审议《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工程实施方案》
(一)原则同意《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工程实施方案》。由市文广旅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完善,并报市委同意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二)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厚、门类齐全、积淀深厚,非遗项目数量名列全国城市前列。实施非遗数字化工程,既是助力非遗保护传承的重要举措,也是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数字化服务平台建设的重要方面,为文化产业、数字产业发展提供丰富资源,全面提升我市文化竞争力。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抓紧推进工作落实。
(三)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强化协作机制,构建党委政府领导、宣传部门统筹指导、文旅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尽快形成工作合力;要强化要素保障,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加快非遗数字化建设步伐,助力文化产业发展、文旅融合发展,为非遗助力讲好苏州故事、推动苏州文化走向世界提供支撑。
三、审议《苏州市大病保险政策调整方案》
(一)原则同意《苏州市大病保险政策调整方案》。由市医保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按程序发文实施。
(二)我市自2018年实施大病保险制度以来,保障覆盖面和水平逐年提高,在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次政策调整,提升了参保人员就医结算便捷性,确保了大病保险基金稳定可持续,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大病保障制度,切实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
(三)各地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在推动全市医保标准尽快统一的前提下,合理稳妥推进本地大病保险政策调整。
四、审议《苏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对外捐赠管理暂行办法》
(一)原则同意《苏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对外捐赠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由市国资委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相应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发文实施。
(二)出台《暂行办法》,是规范市属国有企业对外捐赠行为,引导企业正确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举措。各市属国企要全面准确理解《暂行办法》内容实质,严格遵循自愿无偿、量力而行、权责清晰、诚实守信的原则,抓好贯彻落实。
(三)市国资委、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等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分别做好所监管国企对外捐赠的审批、监督等规范管理工作;已实施市场化改革的市属国企按规定履行报备程序。对违反相关规定的捐赠行为,要依照规定给予处理。
五、审议《苏州市数字金融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一)原则同意《苏州市数字金融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三年计划》)。由市金融监管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完善后,按程序印发。
(二)近年来,我市金融业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导向,深化金融改革创新,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各金融机构要对照《三年计划》要求,加快推动产业、资金、人才等要素集聚,大力发展数字金融产业,更好推动全市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三)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坚持统筹发展、突出特色,加强市级层面对数字金融发展的统筹,发挥各地区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全市数字金融合理布局;要坚持政府引导、高效整合,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把握金融行业变革方向,激发各类主体创新活力,构建一流的数字金融创新链和领先的数字金融产业生态链;要坚持守正创新、服务实体,把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作为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增加金融有效供给、改进金融服务方式、提高金融服务质效,全面提升企业的获得感。
六、审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
(一)原则同意《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意见》)。由市住建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二)出台我市《工作意见》,是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引导科学规划设计,提升建设质量安全,营造舒适宜居环境,彰显水乡风貌特色,加快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实现乡村振兴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稳妥推动实施。
(三)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顺应村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着力在建房政策、规划管控、建设审批和过程监管等方法路径上积极探索、大胆突破;要坚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加强全过程服务指导,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广泛接受监督。各地要根据市《工作意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出台细化的办法举措,把这项民生工程办成村民满意的民心工程和实事工程,使人民群众真正能够“优其屋、舒其心、乐其业”。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出席:吴庆文顾海东唐晓东施嘉泓季晶张桥?俞愉
列席:吴琦张剑张焱蒋华金晓虎顾宝春?杨虹顾红辉
市纪委监委徐华峰市委宣传部刘纯市委政法委杨丽莉市委网信办宋翼市委老干部局邵建清市发改委袁宏伟市教育局周志芳市科技局张东驰市工信局万利市民宗局郑尧清市公安局蔡蔚市民政局陈正峰市司法局王侃市财政局刘小玫市人社局朱正市资源规划局焦红萱市生态环境局王承武市住建局王晓东市园林绿化局曹光树市城管局杨青松市交通局陈飞市水务局陈习庆市农业农村局何建华市商务局孙建江市文广旅局韩卫兵市卫生健康委沈洁市退役军人局朱力市应急局潘春华市审计局沈璐市外办魏书杰市国资委陈春明市政府研究室陈震欧市行政审批局江帆市市场监管局钱斌市体育局阙明清市医保局施燕萍市信访局孙晓峰市粮食和储备局江皓市人防办陆继军市金融监管局谢善鸿团市委方芳市妇联王燕红市科协张志军创元集团邹剑春名城集团张树多国发集团黄建林城投集团陈实轨道交通集团姚振康东吴人寿沈晓明资管公司万为民港航集团陈建斌水务集团徐国忠风景园林集团包维明农发集团吴果伟交投集团王新明康养集团朱国文创投集团闵文军新闻出版集团张成林广电传媒集团姜超大数据集团徐健苏州银行杨建清东吴证券范力市税务局张锋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徐伟人行苏州中支陈军苏州银保监分局葛步明张家港市张庆常熟市徐正太仓市倪嘉臻昆山市黄乃宏吴江区吉伟吴中区王乐相城区朱向峰姑苏区李继业苏州工业园区朱江虎丘区张瑛太仓港口周晓荷
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的代表
记录:栗涛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整理
2022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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