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纪要
政策
发布部门:苏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3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2022年12月1日上午,吴庆文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全市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安排,审议《苏州市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苏州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任务分工方案》《苏州市新能源产业创新集群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关于高质量推进制造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建设苏州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的政策措施》《苏州市汽车整车、电子及零部件产业创新集群行动计划(2023~2025年)》《苏州市推进人工智能产业创新集群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苏州市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实施方案》,听取近期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情况、关于吴中抗旱和太仓咸潮保供情况的汇报。
会议议定以下意见: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全市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安排
(一)会议学习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了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原则同意市应急局关于全市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安排的建议。
(二)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各项要求,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举措,抓好年终岁尾安全生产,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要结合季节特点,聚焦危化品、城镇燃气、自建房等重点行业领域,扎实开展推进冬季专项治理;要深刻吸取近期国内火灾事故教训,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落实落细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要从制度完善、力量布局、实战演练等方面着手,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水平。
(三)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要坚持第九版防控方案和二十条优化措施不动摇、不走样,坚决杜绝层层加码;要针对核酸检测、人员转运、管控隔离、服务保障等疫情防控各重点环节排查防范风险,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坚决杜绝疫情防控中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二、审议《苏州市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一)原则同意《苏州市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由团市委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完善后,按程序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
(二)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全党要把青年工作作为战略性工作来抓”。青年是国家的希望和民族的未来,也是一座城市发展源源不断动力。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青年工作,围绕“苏州对青年更友好”和“青年在苏州更有为”两大维度,着力营造吸引、留住青年的城市环境和激励、动员青年的城市氛围。
(三)各地各部门要将青年工作和青年发展置于更加突出位置,倾听青年呼声,回应青年关切,注重在青年宜学、宜居、宜业等方面多下功夫,尽心尽力解决青年的操心事、烦心事;要发挥青年作用,搭建更多施展才华的广阔舞台,引导广大青年积极参与城市建设、社会治理、交流融合,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发展格局。
三、审议《苏州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任务分工方案》
(一)原则同意《苏州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任务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由市发改委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按程序印发实施。
(二)市场主体是经济的力量载体,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是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激发活力的重要举措。出台我市《分工方案》,是帮助市场主体解难题、提信心、增活力,努力实现让各类市场主体在苏州运营成本最低、办事效率最高、贸易投资最便利、发展预期最稳定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
(三)《分工方案》既提出了一系列解市场主体燃眉之急的具体举措,又着眼长远,从根源上推动解决一批制约市场主体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市发改委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统筹协调,狠抓督办落实。各地各部门作为各项任务的责任主体,要各司其职,严格对标落实;要积极借鉴国际国内先进经验,不断创新服务举措,推动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
四、审议《苏州市新能源产业创新集群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一)原则同意《苏州市新能源产业创新集群行动计划(2023~2025年)》。由市发改委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完善后,按程序印发。
(二)作为中国加快培育和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我市拥有较好的新能源产业基础。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机遇,坚持系统谋划和科技赋能,瞄准能源革命“新赛道”“主赛道”,全力抢抓新能源发展机遇,加快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产业创新集群和创新应用示范区。
(三)各地要根据全市产业布局,结合自身情况,找准具有产业优势和增长潜力的重点细分领域,着力培育一批产业链龙头企业,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各地各部门要加快推进构建产业创新联合体,整合龙头企业、科研院所、高校、专精特新企业资源进行协同攻关,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市发改委要发挥好专班作用,加强调度协调。
五、审议《关于高质量推进制造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一)原则同意《关于高质量推进制造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由市工信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
(二)作为工业大市,苏州制造业门类齐全、体系完善,拥有国内领先的规模优势。制定我市《实施意见》,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文件要求的重要举措,对于我市实现苏州制造向苏州创造转变、苏州速度向苏州质量转变、苏州产品向苏州品牌转变,全面提升苏州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三)各地各部门要瞄准《实施意见》中提出的发展目标,对照重点任务,密切配合、强力攻坚制造强市建设,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要加快打造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标杆,持续强化资本赋能,让资本和制造业的纽带更加紧密;要全力打响“人到苏州必有为”品牌,吸引更多高技能人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进入制造业领域;要加强对企业走访调研、主动沟通对接,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大力支持制造业企业转型发展、做大做强。
六、审议《关于支持建设苏州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的政策措施》
(一)原则同意《关于支持建设苏州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由市工信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
(二)制定《政策措施》,是支持我市生物医药企业健康发展,积极抢抓我市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集群入围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契机,助力推进数字经济时代苏州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集群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对照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三)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发挥好资本市场作用,为产业发展引入更多“活水”;要优化服务保障,在审批审评、入院使用、税费优化以及创新要素等环节持续发力,进一步提升我市生物医药产业集群的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各地要坚持全市“一盘棋”的基础上,根据自身产业基础,针对优势领域重点发力,统筹推进各个发展阶段企业的培育;要围绕市《政策措施》,细化配套措施,持续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壮大规模、提升水平、厚植优势,加快打造高水平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产业创新集群。
七、审议《苏州市汽车整车、电子及零部件产业创新集群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一)原则同意《苏州市汽车整车、电子及零部件产业创新集群行动计划(2023~2025年)》。由市工信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二)汽车上下游产业链庞大复杂,几乎涉及整个工业体系,汽车产业在我市产业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瞄准数字经济“新赛道”“主赛道”,切实释放数字技术对汽车整车、电子及零部件产业创新集群的放大、叠加和倍增作用,以新能源、智能网联等为突破口,集聚高端要素资源,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加快形成产业比较优势,积极抢占行业领先地位。
(三)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尽快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对汽车整车、电子及零部件产业发展关键问题进行统筹研究,强化部门合作、上下联动,及时破解发展难题;要强化人才、资金等方面的资源要素保障,加强产业跟踪研究、总结评估和督促指导,确保重点工作有序推进,着力营造有利于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各项任务牵头部门要积极引导汽车产业与电子信息、人工智能等产业耦合发展,打通产业创新集群之间通道,推动各类创新要素在不同产业间畅通流动、开源开放、共建共享,更好赋能汽车产业发展。
八、审议《苏州市推进人工智能产业创新集群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一)原则同意《苏州市推进人工智能产业创新集群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由市工信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完善,按程序印发实施。
(二)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构建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等一批新的增长引擎。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高度重视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大力促进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高水平产业创新集群,赋能产业转型升级及城市创新发展。
(三)各地各部门要加大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开放力度,促进人工智能在医疗、教育、城市、金融等多领域的应用发展,持续打造先进性人工智能应用示范项目;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基础设施建设、核心技术攻关、技术标准制定、人才智力支持等方面持续发力,加快打造一流的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为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九、听取近期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情况的汇报
(一)会议听取了市发改委关于近期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情况的汇报。原则同意下一步工作建议。
(二)“米袋子”“菜篮子”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事关群众生计,也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今年以来,我市依托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产供储运销各环节统筹协调,多措并举做好保障,重要民生商品供应充足,价格基本稳定。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解决我市重要民生商品保供面临的重点问题,加快补齐短板弱项,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
(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地各部门要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短期和长期、供给与需求、自给和外调等关系,着力增强保供稳价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调控举措,确保市场供应充足,坚决防止价格大起大落。
十、听取关于吴中抗旱和太仓咸潮保供情况的汇报
(一)会议听取了市水务局关于吴中抗旱和太仓咸潮保供情况的汇报。原则同意下一步工作方案建议。
(二)今年以来,受持续高温、降水量偏少和咸潮等因素影响,吴中、太仓部分地区暴露出了供水保障基础设施的一些短板问题,给水务设施建设、管理、运维提出了更高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始终把供水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发挥全市水务一体化的体制优势,统筹推进从水源地到水龙头的全过程行业监管,全力保障供水安全和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大局。
(三)供水是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各地各部门要强化整体协同,充分对接沟通,把资金筹集、用地规划、行业许可、项目审批等环节串起来、统起来,加快实施全市供水“一张网”建设,畅通供水微循环,协同推进管网互联互通。
十一、审议《苏州市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实施方案》
(一)原则同意《苏州市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由市住建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完善后,按程序印发。
(二)制定我市《实施方案》,是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切实推动苏州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举措。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把“两山”理论全面融入城乡建设活动。
(三)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对照《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将绿色发展贯穿城乡建设全过程。各地要根据市级《实施方案》,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出台具体办法举措,共同推动城乡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
出席:吴庆文顾海东唐晓东周达清季晶俞愉
列席:吴琦张剑范建青盛乐张焱蒋华?金晓虎谢飞顾红辉
市纪委监委王虎市检察院徐玲市委宣传部刘纯市委统战部邓兵市委政法委杨丽莉市委网信办宋翼市委编办曹继军市委台办杨伍林市档案馆虞爱国市发改委虞伟市教育局赵鸣市科技局赵建明市工信局万利市民宗局许玉连市公安局蔡蔚市民政局陈正峰市司法局王侃市财政局刘小玫市人社局朱正市资源规划局莫栋升市生态环境局王承武市住建局王晓东市园林绿化局曹光树市交通局焦亚飞市水务局陈习庆市农业农村局宁春生市商务局孙建江市文广旅局韩卫兵市卫生健康委章鸣林市应急局潘春华市国资委卞明坤市政府研究室陈震欧市行政审批局江帆市市场监管局钱斌市体育局阙明清市统计局夏文市医保局施燕萍市粮食和储备局江皓市人防办陆继军市金融监管局谢善鸿市机关事务局都锗邑市总工会俞靖团市委方芳市妇联王燕红市科协倪志强市红十字会刘文伟轨道交通集团王占生东吴人寿沈晓明东吴证券范力水务集团陈隆创投集团闵文军公交集团谢铁生能源集团王晨市税务局孙建平苏州海关程维勇苏州供电公司鞠非市邮政管理局徐向阳市气象局祁杰人行苏州中支郑文清苏州银保监分局葛步明省药监局苏州检查分局杨文刚市工商联王益冰张家港市江伟男常熟市万晓军太仓市祝真旭昆山市钱许东吴江区季恒义吴中区周学斌相城区刘强姑苏区陆文明虎丘区张瑛太仓港口周晓荷市消防救援支队张宝祥
市委组织部、苏州工业园区的代表
记录:栗涛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整理
2022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