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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纪要

政策
发布部门:苏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7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2022年12月8日下午,吴庆文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反馈会精神,审议《关于加快推进智能建造的实施方案》《苏州市电梯产业创新集群行动计划(2023~2025年)》《苏州市航空航天产业创新集群行动计划(2023~2025年)》《苏州市工业软件产业创新集群行动计划(2023~2025年)》《苏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苏州市纳米新材料产业创新集群行动计划(2023~2025年)》《苏州市先进金属材料产业创新集群行动计划(2023~2025年)》《苏州市促进知识产权、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苏州市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关于促进苏州市法律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政策(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进行了常务会议学法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会议议定以下意见:
一、传达学习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反馈会精神
(一)吴庆文市长传达了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反馈会精神,要求各地各部门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抓好整改落实,不断推动法治苏州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二)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苏州建设,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努力使法治成为苏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的显著优势、核心竞争力和坚强保障。
(三)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市县法治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基础作用,推动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加强基层法治人才队伍和工作力量建设,加大督察考核力度,确保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落实到“最后一公里”。
二、审议《关于加快推进智能建造的实施方案》
(一)原则同意《关于加快推进智能建造的实施方案》。由市住建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
(二)智能建造是传统建筑业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和必由之路。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以创建国家级智能建造试点城市为契机,围绕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这一核心目标,依托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赋能建造方式转变,不断提升建造水平和建筑品质,坚持智能建造带动我市建筑业全面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打响苏州智能建造品牌,贡献苏州经验。
(三)市级成立由施嘉泓副市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和各地政府(管委会)为成员单位的苏州市推进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智能建造推进规划,制定政策及具体工作措施,协同解决智能建造产业化发展推进过程中的重难点问题,督导推动各项工作。市住建局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尽快建立健全部门、属地协同联动工作机制,不折不扣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三、审议《苏州市电梯产业创新集群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一)原则同意《苏州市电梯产业创新集群行动计划(2023~2025年)》。由市工信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完善后,按程序印发。
(二)电梯是我市的传统优势产业,已经形成了产业规模集聚、产品种类多样、集群体系健全的发展业态。下一阶段,我市电梯产业要聚焦全产业链,以科技协同创新为导向,以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集中资源力量,坚持集群化培育,发挥高能级创新主体的核心作用,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着力提升电梯产业创新集群活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各项任务牵头部门要主动作为,积极引导电梯产业与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技术形成融合发展态势,抢抓楼宇协同、智能互联发展机遇,以电梯的数字化、智能化变革升级为智慧城市建设添能赋力;要积极开拓“电梯后市场”,引导企业发展成为涵盖安装、维保、快速改造、投诉处理、检验检测的全过程解决方案提供商。
四、审议《苏州市航空航天产业创新集群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一)原则同意《苏州市航空航天产业创新集群行动计划(2023~2025年)》。由市工信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
(二)航空航天产业是世界科技和高端装备制造竞争的重要战略制高点。近年来,我市积极抢抓航空航天产业发展机遇,充分发挥装备制造业的基础优势,为推动航空航天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扎实基础。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充分发挥我市装备制造业的基础优势,继续抢抓航空航天产业创新发展机遇,推动航空航天产业创新集群做大做强。
(三)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发挥我市对外开放优势,充分利用全球航空航天产业资源,聚焦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大优质项目招引力度,不断延伸产业链、技术链和价值链,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和层次;要坚持数字赋能,引导航空航天产业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聚焦智能制造、新场景应用、信息数据共享等领域,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加速企业数字化转型步伐。
五、审议《苏州市工业软件产业创新集群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一)原则同意《苏州市工业软件产业创新集群行动计划(2023~2025年)》。由市工信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完善后,按程序印发。
(二)苏州拥有雄厚的制造业优势,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正加速推进,工业软件作为工业领域辅助进行工业设计、生产、通讯、控制的软件,有助于工业企业提质增效降本,增强工业产品竞争力。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围绕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发展,聚焦工业软件产业链发展痛点难点,促进工业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力打响“苏州制造”品牌。
(三)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全面梳理我市优势工业软件产品和具备能力突破的关键环节,查找短板弱项,围绕提升工业软件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产品自主率,联合开展工业软件核心技术攻关;要加大力度推进工业软件应用示范,将自主创新工业软件使用情况列入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建设评价标准;要持续对接供需,促进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不断搭建应用平台,拓展丰富工业软件应用场景。
六、审议《苏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一)原则同意《苏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由市人社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完善后,按程序印发。
(二)人力资源服务业是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流动配置服务的现代服务业重要门类,对促进社会化就业、更好发挥人力资源优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已具有较高水平,在支撑制造业发展、提高市场化引才聚才水平、扩大市场化就业服务供给方面法律了重要作用。此次制定三年行动计划,有利于更大力度培育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产业,积极助推经济产业加速转型和社会民生持续改善,全力推动实现苏州高质量发展。
(三)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聚焦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依托“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校园苏州日”等活动,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化、专业化优势,建设专业性人才市场,更高水平地为企业招才引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要持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整治行动,加大对违法违规机构依法打击力度,推动市场健康持续发展。
七、审议《苏州市纳米新材料产业创新集群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一)原则同意《苏州市纳米新材料产业创新集群行动计划(2023~2025年)》。由市科技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完善后,按程序印发。
(二)纳米新材料是高技术竞争的关键领域,也是我市重点布局的先导产业。经过多年发展,我市已经成为了全国重要的纳米新材料产业聚集区之一。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着力提高纳米新材料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和规模化水平,全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全球影响力的纳米新材料产业创新集群。
(三)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推动产业规划布局、项目奖补兑现、重点项目平台建设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地要立足本地实际,聚焦纳米新材料产业发展方向,充分发挥优势、挖掘潜力,努力走出一条特色化、差异化发展之路。
八、审议《苏州市先进金属材料产业创新集群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一)原则同意《苏州市先进金属材料产业创新集群行动计划(2023~2025年)》。由市科技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完善后,按程序印发。
(二)各相关地区和部门要充分发挥高能级载体的创新策源作用,加强人才、技术、资金等创新要素一体化配置,加快形成一批具有领先优势的原创性成果;要充分发挥我市在钢铁材料方面已有优势,向下游布局相关应用领域;要推动围绕先进金属材料细分领域,打造若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特色产业集聚区。
九、审议《苏州市促进知识产权、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一)原则同意《苏州市促进知识产权、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由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完善后,按程序印发。
(二)知识产权服务是促进智力成果权利化、商业化、产业化的重要力量;检验检测认证被称为质量管理的“体检证”、市场经济的“信用证”、国际贸易的“通行证”。作为新兴服务业的高端环节和高技术服务业的发展重点,知识产权、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对提升自主创新的效能和水平、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三)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任务分工,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在知名机构落户、高端人才引进、重大科研创新、重大项目实施等方面给予支持,形成政府引导、各方积极参与的行业发展体系,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十、审议《苏州市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关于促进苏州市法律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政策(试行)》
(一)原则同意《苏州市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和《关于促进苏州市法律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政策(试行)》。由市司法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完善后,按程序发文。
(二)随着苏州全面迈入服务经济新时代,聚焦数字经济发展机遇,引领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成为助推苏州营造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支撑和保障。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紧迫感,加快集聚行业高端资源,补齐短板弱项,不断提高法律服务业综合实力。
(三)法律服务业涉及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多个行业领域。各相关部门要树牢法律共同体意识,充分利用各类司法实务资源,发挥法学院学术优势,搭建不同领域交流学习平台,汇聚各类复合型法律人才,共同提升法律专业水平,培养出一批兼具理论和实务水平的法律从业者。
十一、审议《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一)原则同意《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由市民政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完善,并再次征求意见后,按程序印发。
(二)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是创新社会治理的基础平台,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基石。社区工作者是城市基层治理的主力军,在基本公共服务、基础民生保障和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着基础性支撑作用。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推动《实施意见》落实落地。
(三)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强化制度建设,着眼队伍“选育管用”一体化发展目标,推动完善社区工作者管理链条,确保优秀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要紧盯关键环节,围绕规范准入、员额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任务,严格标准,抓实举措,加强协调;要注重探索创新,围绕社区工作者招录、管理、考评等难点问题,突破思维定式、敢于先行先试,蹚出新路子、创出新经验。
会上,还进行了常务会议学法专题,与会人员共同听取了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程雪阳教授所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讲座。
出席:吴庆文顾海东唐晓东施嘉泓季晶张桥?俞愉
列席:吴琦张剑张焱蒋华金晓虎顾宝春?杨虹顾红辉
市委宣传部刘纯市委政法委赵波市委网信办宋翼市发改委虞伟市科技局赵建明市工信局万利市民宗局许玉连市公安局吴建伟市民政局陈正峰市司法局王侃市财政局刘小玫市人社局朱正市资源规划局莫栋升市生态环境局王承武市住建局王晓东市园林绿化局曹光树市城管局杨青松市交通局焦亚飞市水务局陈习庆市农业农村局何建华市商务局李兆玮市文广旅局韩卫兵市卫生健康委章鸣林市退役军人局沈斌市应急局邢东生市审计局沈璐市外办魏书杰市国资委陈春明市政府研究室陈震欧市行政审批局江帆市市场监管局钱斌市体育局阙明清市统计局夏文市医保局施燕萍市信访局周加宏市粮食和储备局江皓市人防办陆继军市金融监管局谢善鸿市机关事务局尤培东市总工会朱建春城投集团陈实市税务局张锋人行苏州中支郑文清张家港市张庆常熟市万晓军太仓市傅玖昆山市钱许东吴江区季恒义吴中区朱筱菁相城区邢鹏姑苏区雷波苏州工业园区沈磊虎丘区张瑛
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的代表
记录:栗涛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整理
2022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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