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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政策
发布部门:扬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0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2023年,扬州市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江苏实施方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市的主体工程扎实推进,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把“好地方”扬州建设得越来越好注入了强劲法治动力。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1、持续强化思想引领。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王进健主持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并发表讲话,组织观看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片《奋斗新的伟业——法治中国新征程》;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邀请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治研究院教授范明志就“数字化法治政府建设”作专题辅导;各地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扬州更加深入人心。
2、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市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化营商环境、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综合执法中相对集中处罚权赋权等工作多次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深入推进领导干部“述法”工作,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王进健4月12日主持召开扬州市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会议,省委依法治省办组织全省相关干部来扬观摩。目前,全市市县乡三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实现述法全覆盖。
3、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统筹部署34项任务举措,并持续抓好贯彻落实。实施“一规划两方案”中期评估,在全省首创发布《扬州市法治政府建设白皮书(2021-2022年)》。全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中期评估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部署会、长三角一体化司法行政工作推进会等先后在扬召开。健全示范创建长效机制,召开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推进会,9月成功入选江苏省推荐申报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名单。
4、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对县(市、区)、功能区党的建设考核和市级机关单位综合绩效考核。发挥法治督察“利剑”作用,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反馈问题整改,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不按规定出庭应诉以及发生败诉案件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或提级约谈。常态化推进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和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全年累计学法20次。举办“名城·名校”领导干部法治建设能力提升专题研究班,组织全市70名处级领导干部集中培训、参加旁听庭审活动,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充分发挥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的作用
1、坚持立法质量和效率并重并进。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完成《扬州市住宅电梯安全管理条例》《扬州市产业科创促进条例》等5部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以政府议案形式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完成《扬州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3部规章制定和修改工作。开展《扬州市技能人才发展促进条例》《扬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4部地方性法规调研起草工作。发布省内首部中英版市政府规章汇编。完成《扬州市城镇燃气管理办法》《扬州市市区养犬管理办法》2部规章实施周年报告工作。坚持开门立法,设立立法民意征集专栏,推进“法治民意直通车”建设,推动立法更加科学化、民主化。加强合法性审核机制和能力建设,依法审核市委党内规范性文件28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送审稿12件、政策文件54件。
2、强化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积极打造集法律咨询、涉企公证、仲裁调解、合规指导以及司法服务为一体的“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中心”,同步建成护航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扬州法治营商”线上馆。加强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制定全市涉企行政合规指导清单,涵盖29个监管领域,共计364项;编印合规管理指导手册,创新举办企业合规法律产品最佳实践大赛。深化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优化升级免罚轻罚清单(2023年版)》,覆盖29个行政执法领域,共计648项。积极推行“互联网+监管”“智慧化监管”“守信免查”“事前合规经营指引”等新型监管方式,帮助退出严重失信名单318家、修复企业信用2062家。
3、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坚持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企业开办常态化实现8小时、零费用办结,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内企业迁移登记“一次申请、当场办结”,连锁企业分支机构“批量网办”全省复制推广,企业电子印章建设入选全国“数字城市管理创新成果与实践案例”。统一编制行政服务事项清单,发布“云勘验”事项41个、“一件事一次办”事项56个、第二批“扬城通办”事项清单79个,“信用+承诺”审批分级管理模式入选“全国信用承诺特色案例”。打造网上中介超市“2.0”版本,入驻中介机构1207家。全市1391个便民服务站实现全科窗口全覆盖,“15分钟政务服务圈”基本建成。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审查并更新全市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打造“无证明大厅”建设项目,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
4、强化行政执法制约监督。深入推进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建设、赋权事项督导调研等工作,有关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开展民营企业发展执法环境专题督查,实地走访全市40个企业、行业协会,对重点执法部门2022年以来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多次召开营商环境法治督察工作会议和专题座谈会,督促相关部门将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和柔性执法有机统一。加强与市纪委监委、市检察院、市委网信办等单位的沟通协作,常态化开展信息共享、双向线索移送、执法司法联动以及联合专项检查,形成监督合力。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点对点制发《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加强执法证件管理,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水平。
三、筑牢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1、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向社会公布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5项,主动接受监督。推进扬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确保决策制定和执行过程规范有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对2021年和2022年纳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且实施满一年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开展评估。在原有《暂行办法》的基础上正式出台《扬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深入推进公职律师制度,在全省首批试点探索建立首席公职律师制度。目前,全市共有公职律师机构274家,公职律师573名,市直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制度覆盖率达83%(其中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覆盖率达92.5%)。
2、持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市政府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办理市人大代表的建议279件、政协委员提案410件。办结率和见面率、办理结果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均为100%。对财政、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国企改革、科技创新、营商环境、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公权力运行等领域和方面进行审计,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加大政务公开力度,通过“中国扬州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6227条,举办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171场,发布政策解读242件,《寄语市长》共受理市民诉求41622件,办结率99.87%。
3、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市政府当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60件,受理296件,办结300件(包括结转案件45件),纠错案件8件(含结转纠错3件),直接纠错率为2.67%。按季度通报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及行政复议纠错、行政败诉情况。积极推动构建大调解体系,创新建立扬州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中心成立以来共受理行政争议案件117起,协调化解成功46起。升级市县乡三级“非诉讼服务中心”,以“前店+后厂”模式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化解矛盾纠纷的经验做法被《新华日报》宣传推广。
4、维护社会大局安定有序。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顺利完成“八五”普法中期评估验收,形成20万字扬州大运河法治文化研究成果,建成“大运河(江苏段)法治文化展示园”并对外开放。组织实施2023年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30个,紧扣解决民生诉求、维护公平正义方面,提升人民群众法治建设获得感。推动“援法议事”提档升级,“法治小区建设规范”入选扬州市地方标准项目计划。新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50个,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532件,“乡村法治下午茶”活动惠及群众3.2万人次。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3年,扬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还不够系统全面,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还需进一步压实,政府权力运行的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一些地区和单位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意识需进一步提升,重点领域执法需进一步强化,基层执法力量需进一步加强。
2024年,扬州市将持续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全力以赴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对照党的二十大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加快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政府建设培训,切实增强法治思维。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升级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中心建设,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能力。深入实施跨部门联合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全面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打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三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严格执行年度立法计划,有序推进法规、规章制定工作。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强化各级行政机关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意识,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合规。四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向乡镇(街道)纵深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基层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大对行政执法的督导力度。督促相关行政部门推进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工作,深化企业合规管理,完善涉企信用管理机制。五是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深入实施“八五”普法,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打造法治文化特色品牌。积极构建大调解格局,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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