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企业优惠政策

关于下达全市2005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泰州市政府 发布时间:2005年06月10日 政策文号:泰政发[2005]82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22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江苏省2005年度企业工资增长调控目标的通知》(苏劳社劳薪[2005]12号)精神,现将我市200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下达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企业工资调控目标
1、企业在岗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8%; 2、企业在岗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预警线为16%;
3、企业在岗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下线为4%。
二、关于贯彻实施我市200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意见
1、各市(区)要高度重视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职工工资增长目标的实现;
2、各市(区)应于7月底前将2005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经当地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3、企业要运用好工资的激励作用,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将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企业的工资分配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工资指导线合理确定企业的工资增长,妥善处理好企业工资水平和各类人员的工资关系,充分体现工资的激励作用,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促进企业的全面协调发展。
4、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应依据当地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参照当地劳动力市场价位,提出本年度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的意见和具体分配方案,在征得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同意后执行。其中工资正常增长的,在今年11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和备案;工资不能增长的,须在今年11月30日前向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及其他企业在征求本企业工会组织或职工代表会议同意后,在今年11月30日前将书面材料送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5、各驻泰部、省属企业工资增长应控制在我市公布的指导线以内。



二○○五年六月十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
我要收藏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上一篇:关于调整失业保险待遇的通知下一篇: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价工作的通知

江苏泰州产业园区

江苏泰州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江苏泰州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