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泰州市第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泰州市政府
发布时间:2003年08月14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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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泰州市第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已经2003年8月6日市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希遵照执行。
二○○三年八月十四日
泰州市第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颁布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自2003年1月份起,市审改办对在市第二轮改革中保留的437项审批(核准)事项、81项审核事项、63项备案事项逐项进行了审核、对接,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形成了《泰州市第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方案中取消事项67项,改为内部管理事项52项。另外新增审批事项20项。至此,我市经过三轮改革,共保留审批、核准事项371项,审核事项64项,备案事项47项。
1、取消事项。本次改革中完全取消共67项,其中审批14项、核准26项、审核18项、备案9项。
2、改变管理方式事项。在第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将审批事项分为两大类,第一类为公众服务类事项,第二类为机关内部管理类事项。第二类机关内部管理事项不再纳入向社会公众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并将经济事务和审批发生频率高、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审批事项以及涉企、涉农和涉及群众生活等审批事项作为规范和强化监管的重点。
3、新增事项。改革中,有市建设、公安、司法、国土、物价、农业等6个部门依法新增加15项审批(核准、审核、备案)事项。另外,新申报部门市安监局依法增加5项审批事项,合计为20项。
附:1、《政府各部门(单位)保留的审批、核准、审核、备案事项》
2、《政府各部门(单位)取消的审批、核准、审核、备案事项》
3、《政府各部门内部管理事项》
政府各部门(单位)保留的
审批、核准、审核、备案事项
01、市计委
(一)保留审批事项(5项)
1、机关事业单位办企业
2、项目立项报告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和开工报告
3、外商投资非生产性限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4、学校的设立和专业设置
5、设立废旧金属回收企业
(二)保留核准事项(1项)
1、建设项目用地计划
(三)保留审核事项(6项)
1、外商投资非生产性限上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转报
2、利用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的初审并转报
3、企业债券计划
4、非生产性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申报
5、国家高技术产业化专项工程研究中心的转报
6、大专招生计划
(四)保留备案事项(1项)
1、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项目建设
02、市经贸委
(一)保留核准事项(2项)
1、生猪屠宰定点
2、公物指定拍卖
(二)保留审核事项(9项)
1、农药产品许可证、批准证书
2、进口酒类经营(零售)许可证
3、进口酒类经营(批发)许可证
4、重要工业品进出口
5、设立成品油批发企业
6、废旧金属出境准运证
7、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
8、设立加油站(点)零售企业
9、煤炭经营资格
(三)保留备案事项(1项)
1、技改项目
02、市散装办
(一)保留核准事项(1项)
1、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02、市安监局
(一)保留审批事项(1项)
1、企业新、改、扩建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查
(二)保留核准事项(2项)
1、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
2、死亡1人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结案批复
(三)保留审核事项(3项)
1、化学危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2、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设立、登记
3、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证书
(四)保留备案事项(1项)
1、企业新、改、扩建项目安全生产评价报告书
03、市科技局
(一)保留审批事项(5项)
1、市科技三项经费
2、泰州市科技进步奖评审
3、市科技成果鉴定
4、设立市科研机构
5、设立市级技术贸易机构
(二)保留核准事项(2项)
1、省以上科技计划项目
2、市民营科技企业认定
(三)保留审核事项(2项)
1、省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认定
2、江苏省科技进步奖申报
04、市建设局
(一)保留审批事项(13项)
1、建设工程、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证
2、1000立方米以下城市液化石油工程设施许可证
3、房地产咨询、经纪服务机构资质
4、住房置业担保公司资质
5、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资质
6、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
7、初步设计审查
8、建筑工程抗震加固(加层)管理及安全审查
9、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不含外销许可)
10、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
11、房屋所有权证
12、新建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13、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许可
(二)保留核准事项(2项)
1、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确认
2、建设项目工程类别、取费标准、定额工程核定
(三)保留备案事项(5项)
1、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2、城市住宅业主委员会
3、市外监理单位在泰承接监理业务注册登记
4、市外勘察设计单位在泰承接业务
5、建设工程招投标备案
04、市房改办
(一)保留核准事项(4项)
1、公有住房出售
2、职工住房补贴
3、购买安居房
4、市属企业公积金、租金补贴核定
05、市外经贸局
(一)保留审批事项(2项)
1、外商投资项目
2、企业加工贸易
(二)保留核准事项(6项)
1、退税稽核
2、出口贴息
3、外商投资企业特定商品进口登记证明签章(无限量控制)
4、外商投资两类企业的考核确认
5、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项目审查
6、进出口经营权
(三)保留备案事项(2项)
1、外经经营权
2、境外非贸易企业及加工装配
06、市教育局
(一)保留审批事项(4项)
1、社会力量举办教育机构(含幼儿园〈班〉登记注册)
2、刊登、播放、张贴、散发各类招生广告(简章)
3、普通中专、中师招生录取
4、新建、撤销全市高中段学校和市属各类学校
(二)保留核准事项(3项)
1、民办中专、成人中专、职业中专、市直中小学的设置、撤销、更名以及专业设置
2、学校(含幼儿园)收费
3、高等教育各类自学考试培训机构设置
(三)保留备案事项(1项)
1、学校聘外资格及外籍教师聘请
07、市农业局
(一)保留审批事项(2项)
1、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2、兽药经营许可证
(二)保留核准事项(8项)
1、动物防疫合格证、动物诊疗许可证
2、江苏省中华绒螯幼蟹(苗种)准运证
3、核发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
4、核发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
5、林业种子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
6、核发农业植物和林业植物及其产品检疫证
7、农药、饲料及添加剂、肥料、农机经营许可证
8、农业机械号牌、行驶证、驾驶证
(三)保留审核事项(5项)
1、陆生、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
2、陆生、水生野生动物特许运输证
3、核发木材经营许可证及省木材运输证
4、征占用林地
5、林业采伐许可证
08、市公安局
(一)保留审批事项(22项)
1、公民因私事出国护照申请
2、公民因私赴港澳地区从事商务、培训、探亲、旅游等申请审批
3、核发本市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4、台湾居民在本市投资、办企业、就业、购房等签发
5、外国人入出境申请签证、证件
6、涉外接待单位
7、户口审批
8、边境通行证
9、残疾人专用机动车牌证办理
10、货车临时通行证、车辆载货三超证、专用车证
11、机动车停车场开办、改变功能及注销
12、特种行业许可证(典当、拍卖、印章、旅馆业)
13、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和举办3000人以上文体、庆典、展销活动
14、保安人员上岗资格
15、船舶户籍注册证件办理
16、水上特种行业许可证
17、爆炸物品销售、储存、使用、购买、运输许可证
18、爆破器材销售、使用许可证
19、新、改、扩、建筑内部装修以及用途变更的工程项目消防设计
20、建筑工程消防验收
21、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意见
22、剧毒化学品购买、运输许可证
(二)保留核准事项(5项)
1、机动车入户、核发牌证及变动
2、驾驶员年审
3、机动车驾驶证
4、三轮车、板车、助力自行车牌证
5、放射性同位素工作登记证
(三)保留审核事项(3项)
1、公民因私赴香港从事商务、培训等活动
2、公安、金融、仓储、科研等内部保卫系统枪支弹药配置
3、开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四)保留备案事项(1项)
1、剧毒、易制化学品生产、销售、储存、使用许可证
09、市国家安全局
(一)保留审批事项(2项)
1、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
2、境外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站址及技术安全性能
10、市民政局
(一)保留审批事项(3项)
1、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的建立和殡葬用品生产、经营
2、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3、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二)保留核准事项(7项)
1、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华侨、港澳台胞以及在外国工作的中国人的婚姻登记
2、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
3、核发福利企业证书
4、革命烈士追认、革命伤残人员等级评定及补换伤残证(初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公牺牲证明书、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故证明书
5、街道办事处设立和调整
6、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地名命名更名
7、社会福利机构设置
(三)保留审核事项(2项)
1、接收跨省异地退役士兵、农村籍退伍义务兵“农转非”、荣立二等功以上“农转非”
2、复员干部安置、军队士官安置
11、市司法局
(一)保留审批事项(1项)
1、法律援助
(二)保留核准事项(2项)
1、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设立、变更、注销
2、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年检
(三)保留审核事项(4项)
1、设立律师事务所
2、律师执业证
3、基层法律服务人员注册
4、司法鉴定机构设定、变更、注销、登记及人员注册
12、市财政局
(一)保留审批事项(10项)
1、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理
2、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票据领、缴、销
3、企业购买小汽车
4、行政、事业单位开设银行帐户
5、国有企业资产财务处理
6、国有粮食企业财务决算
7、非贸易非经常性用汇
8、企业国有资产划转
9、财政性投资的基建项目工程预算(标底)、工程价款结算、工程竣工财务决算
10、社会保障基金预算、使用、决算
(二)保留核准事项(9项)
1、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内外收支计划和决算(含政府采购预算)
2、征收手续费及奖励
3、一般增值税退税
4、行政、事业单位购买小汽车
5、彩票发行额度及销售方式、资金使用
6、粮食、供销社企业财务挂帐
7、会计证
8、企业产权登记
9、国有资产的评估
13、市人事局
(一)保留审批事项(13项)
1、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县级市(区)副科级以上党政机构、管理型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含合署、挂牌)
2、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
3、国家公务员的录用及调动
4、机关工人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录用及调动
5、市属企业和驻泰部、省属单位从市区以外调进干部
6、事业单位聘用制干部
7、国家任务招收的计划内大中专毕业生进入市区就业
8、支乡“五大生”录用为国家干部
9、市直企业事业单位聘用本地生源计划外毕业生
10、人才招聘信息发布
11、人才市场中介组织设立
12、机关事业单位职务分类
13、科级以下因公出国(境)人员政审
(二)保留核准事项(2项)
1、市属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2、人才引进
(三)保留备案事项(2项)
1、人才辞职、辞退
2、国家公务员的辞职辞退
14、市劳动保障局
(一)保留审批事项(2项)
1、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2、企业职工退休
(二)保留核准事项(11项)
1、社会力量办学招生简章、广告
2、暂缓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企业
3、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营者收入
4、开办职业介绍机构或业务许可证
5、社会力量举办培训职业机构
6、医疗机构、药店定点
7、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8、劳动保障用工年
9、市属企业集体合同
10、失业登记及失业保险待遇
11、工资集体协商合同
(三)保留备案事项(3项)
1、市直(外资)企业工资总额使用计划
2、单位招录人员登记
3、工程项目“三同时”
15、市交通局
(一)保留审批事项(7项)
1、公路客货运输、搬运装卸、汽车维修服务许可
2、水路运输及水上服务业许可
3、公路两侧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及公路控制区内设置非公路标志或设施
4、占用、挖掘公路
5、公路两侧行道树砍伐
6、采石或爆破可能危及公路安全
7、公路两侧规划
(二)保留核准事项(12项)
1、船舶及船用产品法定证照
2、船员法定证照
3、水上加油站点设置
4、水上、水下作业许可证
5、航道工程施工作业及航行通告(警告)
6、临、跨、过河建筑设施
7、超限运输车辆许可证
8、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公路两侧红线控制
9、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报建、开工初审
10、内河船舶登记
11、内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12、船舶载运危险货物
16、市水利局
(一)保留审批事项(6项)
1、河道堤防占用
2、河道采砂、取土
3、排污口设置
4、取水许可审批及年审
5、计划用水
6、凿井管理
(二)保留核准事项(3项)
1、凿井施工队伍注册登记
2、涉水工程建设
3、防洪预案及防洪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保留审核事项(1项)
1、取、退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分析
17、市文化局
(一)保留审批事项(14项)
1、设立音像制品零售(出租)经营单位
2、设立美术品经营单位
3、设立电影放映单位
4、设立印刷企业
5、设立书刊报刊零售、出租单位
6、设立文化娱乐经营单位
7、设立营业性艺术表演团体
8、设立营业性演出场所(含在非营业性演出场所举办营业性演出,外地来泰演出、上演)
9、个体演员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10、公布、拆迁、修缮、撤销文保单位
11、文保单位保护范围内进行其它工程建设
12、国家所有的文保单位建筑物改作其它用途及电影、电视
13、在历史文化名城安排可能危及文物安全、影响环境风貌的工程建设项目
14、考古发掘
(二)保留审核事项(15项)
1、设立音像制品放映单位
2、设立音像制品批发经营单位
3、设立电影发行单位
4、设立出版物印刷企业
5、设立包装、装璜印刷企业
6、委托印刷内部资料性出版物
7、设立图书、报刊批发经营单位
8、举办图书展销活动
9、设立演出经纪机构
10、涉外营业性组台演出
11、设立电子出版物批发、零售、出租单位
12、设立出版单位
13、设立驻泰记者站
14、设立电子出版物、文化音像、出版复制单位
15、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18、市广电局
(一)保留审批事项(1项)
1、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内电视节目许可
(二)保留核准事项(4项)
1、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
2、开办有线电视台
3、网上传播广播、电视、电影类节目许可
4、开办有线电视站
19、市卫生局
(一)保留审批事项(11项)
1、卫生许可证
2、性病诊治场所许可
3、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工作单位审查
4、市区集中式供水单位评审
5、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6、婚前医学检查、结扎、终止妊娠助产服务许可
7、托幼机构一类以上卫生保健合格证书
8、婚前医学检查、结扎、终止妊娠和助产技术人员合格证书
9、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10、个体医生开业考核考试
11、设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二)保留核准事项(5项)
1、核发碘盐加工、批发企业卫生许可证
2、建设项目卫生可行性评价
3、眼镜生产、经营单位审查
4、执业医师考核、注册、许可
5、执业护士考核、注册、许可
(三)保留审核事项(4项)
1、蚊香、杀虫剂生产单位资格初审
2、国家特殊用途化妆品、进口化妆品、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初审
3、医疗广告初审
4、设立血液机构
(四)保留备案事项(1项)
1、医院制剂品种
20、市计生委
(一)保留审批事项(1项)
1、特殊情况照顾再生一个孩子
(二)保留核准事项(2项)
1、泰州市独生子女病残儿童医学鉴定
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县级)
21、市统计局
(一)保留核准事项(1项)
1、系统外统计调查项目立项统计
22、泰州工商局
(一)保留审批事项(2项)
1、印制商标单位证书及验收
2、印刷品广告、户外广告
(二)保留核准事项(4项)
1、企业、个体注册、变更登记
2、市场注册、变更登记
3、广告经(兼)营(临时性经营)单位注册、变更
4、商标证明
(三)保留备案事项(10项)
1、证明商标注册
2、受理商标注册
3、商标续展注册
4、商标续展迟延
5、商标评审
6、商标延期申请
7、商标变更
8、补发商标注册
9、企业财产抵押物登记
10、企业三改注册登记
23、市地税局
(一)保留审批事项(4项)
1、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
2、纳税人申请总公司管理费摊销
3、纳税人坏帐损失核销
4、纳税人在省辖市范围内跨县(市)发生纳税行为,其营业税纳税地点调整
(二)保留核准事项(10项)
1、纳税人申请税前弥补亏损
2、纳税人申请印制发票
3、定期定额纳税人停(复)业
4、纳税人确定申报方式
5、纳税人申请误征退税
6、纳税人以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进行存贷计价
7、纳税人申请汇算清缴退企业所得税
8、纳税人申请政策性减免税
9、纳税人少留或不留残值,加速折旧、使用其他折旧方法
10、纳税人税务登记、变更、注销登记
24、市国土局
(一)保留审批事项(7项)
1、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
2、乡镇集体建设用地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4、收回土地使用权
5、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
6、矿产资源勘查、采矿登记许可
7、地质灾害影响评价
(二)保留核准事项(5项)
1、撤销无地村民小组
2、《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批准书》
3、国有土地使用权、他项权利登记发证
4、基准地价、标定地价
5、矿产资源补偿费
(三)保留审核事项(2项)
1、企业改革改制中土地资产处置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建设项目土地征用
26、市环保局
(一)保留审批事项(4项)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2、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3、污染防治设施的拆除或闲置
4、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
(二)保留核准事项(4项)
1、建筑施工噪声许可
2、环保产品临时推荐证书
3、机动车排气合格标志
4、危险废物交换和转移
27、市物价局
(一)保留审批事项(28项)
1、储备、救灾物资价格
2、民爆器材经营企业销售价格
3、部分化肥、农药出厂价格
4、市管种子收购、销售价格
5、机电排灌收费标准
6、自来水价格及供水延伸服务收费
7、热力价格及供热延伸服务收费
8、管道煤气、液化气价格及供气延伸服务收费
9、中药饮片、医院自制剂价格
10、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
11、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收费
12、规划区内土地标定地价、土地租金
13、普通住宅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优惠销售价格、廉租房租金标准
14、部分建设项目经营性服务收费、房屋拆迁搬迁补助费、服务费及征用集体土地各种补偿标准
15、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
16、公路客运、城市公交价格
17、内江(河)公路渡口收费、部分停车场、汽车租赁、地方站(港)服务收费标准
18、出租汽车企业向驾驶员收取的管理服务费、租赁承包费和安全风险保证金标准
19、有线电视初装费、收视维护费及延伸服务收费
20、垄断经营、强制使用、指定销售的商品及服务价格
21、部分社会公益服务收费
22、部分专业市场服务收费
23、国家机关收费
24、省管农作物种子以外的其他种子收购、销售价格
25、机电排灌收费标准
26、储备、救灾物资价格
27、民爆器材经营企业销售价格
28、游览景点门票价格
(二)保留核准事项(1项)
1、《收费许可证》核发、年审
28、泰州质监局
(一)保留审批事项(2项)
1、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企事业单位检定人员培训和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许可证的考核发证
2、锅炉压力容器、修理、改造单位的资格认可、开工和锅炉房选址(二)保留核准事项(9项)
1、电梯起重机械安装开工、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2、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企(事)业单位建立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的考核及计量保证、合格确认发证
3、气瓶充装、气瓶检验单位资格和液化石油气充装站选址
4、汽车罐车押运员和准驾员的培训考核
5、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6、医用氧舱使用证
7、司炉人员、压力容器操作人员、锅炉水处理人员培训考核发证
8、锅炉水处理设计、改造方案的审核和验收
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
(三)保留审核事项(1项)
1、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四)保留备案事项(10项)
1、计量器具强制检定
2、产品质检机构计量认证
3、企业产品标准
4、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公告
5、采用国标标准产品标志
6、产品质量抽查结果公告
7、防伪技术产品的企业及产品监督管理
8、质量体系认证合同、认证咨询合同
9、锅炉化学清洗方案
10、企业产品执行标准证书
29、市外办
(一)保留审批事项(4项)
1、因公人员出国赴港澳审批并申办因公护照及港澳通行证
2、外国人入境签证
3、设立旅行社(旅游服务公司)
4、设立旅游涉外饭店
(二)保留核准事项(2项)
1、授予境外人士“泰州市荣誉市民”称号
2、我市有关单位邀请驻华使馆和驻沪领事馆官员来泰活动
(三)保留审核事项(1项)
1、国家AA级和A级旅游区(点)初评
(四)保留备案事项(2项)
1、驻沪领事馆领事来我市探视其被我司法机关关押的国民
2、我市各类学校申请《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资格》
30、市人行
(一)保留审批事项(3项)
1、金融机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
2、资本项目
3、境内机构开立外汇帐户
(二)保留核准事项(2项)
1、单位申请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
2、借款人申领贷款卡
31、市国税局
(一)保留审批事项(8项)
1、纳税人申请印制发票
2、民政福利企业增值税先征收后返还退税审批
3、期初存货已征税款动用抵扣
4、纳税人申请出口货物退(免)税
5、纳税人申请开具来料加工免税证明
6、企业申请税前扣除财产损失
7、企业申请呆帐核销
8、驻华外国企业机构场所改变纳税年度
(二)保留核准事项(4项)
1、向纳税人发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
2、纳税人申请税前弥补亏损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
4、纳税人办理出口退税登记证
(三)保留审核事项(2项)
1、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
2、驻华外国企业营业机构合并申报纳税
(四)保留备案事项(3项)
1、纳税人报送财务制度、会计处理办法
2、纳税人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及其他资料
3、进料加工贸易
32、泰州国检局
(一)保留核准事项(3项)
1、进出口商品品质检验鉴定
2、入境出境卫生检疫
3、出入境动植物检疫
(二)保留备案事项(1项)
1、动物检疫、临床检疫
33、市烟草局
(一)保留审批事项(1项)
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34、市盐务局
(一)保留审批事项(1项)
1、碘盐转批、零售许可证
35、市气象局
(一)保留审批事项(1项)
1、防雷避雷工程的设计、监理、验收
(二)保留核准事项(1项)
1、气象信息发布
36、市供销社
(一)保留核准事项(1项)
1、设立烟花爆竹零售网点
37、市城管局
(一)保留审批事项(3项)
1、户外广告和标志设置
2、临时性占道经营
3、临时性占道施工
(二)保留备案事项(1项)
1、建筑工程渣土处置
38、市经济开发区
(一)保留审批事项(6项)
1、项目进区立项报告
2、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用地计划
3、进区项目基建立项报告
4、发放地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5、区属农村建设规划与村民建房
6、限额内技改项目、外商投资项目
39、市建工局
(一)保留审批事项(1项)
1、企业施工许可证
(二)保留核准事项(2项)
1、砼预制构件和商品砼生产企业、资质
2、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安全认可证
(三)保留审核事项(2项)
1、建筑安装企业安全资格证书
2、建筑业企业资质
40、市规划局
(一)保留审批事项(4项)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
3、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保留核准事项(1项)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1、市地震局
(一)保留审批事项(2项)
1、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
2、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
42、市无管办
(一)保留审批事项(2项)
1、无线电频率使用
2、市无管办频率指配设置的无线电台站
(二)保留核准事项(3项)
1、市无管办频率指配权限以外设置的无线电台站
2、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研制、生产、进口及涉外无线电管理
3、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设备检测
(三)保留备案事项(1项)
1、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指配给本系统使用的频段和频率
43、市人防办
(一)保留审批事项(2项)
1、拆除人防工程
2、防护等级5级以下、1000平方米以下小型人防工程建设
(二)保留核准事项(2项)
1、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图纸
2、民用建筑项目签证及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征收
44、市台办
(一)保留审核事项(1项)
1、泰州居民赴台交流
45、市民宗局
(一)保留审批事项(2项)
1、大型宗教活动
2、宗教活动场所的设立、登记、年检
(二)保留核准事项(6项)
1、更改民族成份
2、市级宗教团体的设立、登记和年检
3、在宗教活动场所内设立商业、服务业网点,兴办陈列展览、拍摄电影、电视片等活动
4、宗教团体和寺观教堂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捐赠
5、外市宗教教职人员主持我市宗教场所的活动
6、涉及宗教方面的对外交往(含港澳台)
46、市体育局
(一)保留审批事项(1项)
1、二级裁判员
(二)保留核准事项(1项)
1、二级运动员
47、市药监局
(一)保留核准事项(3项)
1、《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年检,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生产注册
2、药品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开办资格的初审
3、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零售)
(二)保留审核事项(2项)
1、麻醉药品使用许可
2、设立药品零售企业及有关项目变更(年审)
政府各部门(单位)取消的
审批、核准、审核、备案事项
01、市计委
(一)备案事项(2项)
1、市区人口机械增长年度计划
2、市区中等教育计划
01、市信息办
(一)备案事项(1项)
1、政府上网信息
02、市经贸委
(一)审批事项(2项)
1、限额(1000万元)以下技改项目(合并)
2、外资投资3000万美元以下工业合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
(二)核准事项(2项)
1、白酒批发经营许可证
2、旧货企业设置
(三)审核事项(5项)
1、3000万美元以上合资项目和限额(1000万元)以上技改项目转报(合并)
2、化学企业质监机构认证证书
3、建材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含年审)
4、包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5、机电产品进口
02、市散装办
(一)核准事项(1项)
1、设立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
02、市经协办
(一)备案事项(1项)
1、中央、部办委,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县在泰办事机构登记
03、市建设局
(一)审批事项(4项)
1、建制镇供水企业资质
2、房屋置换担保资质
3、燃气企业(分销机构)设立、经营资质审批
4、城市燃气设施建设、竣工验收
(二)核准事项(4项)
1、企业施工取费标准证书
2、新型墙体材料(建筑节能产品)准用证
3、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审查及工程施工承发包合同价格条款审查并见证
4、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等级评定
(三)备案事项(2项)
1、建筑工程材料、设备预算指导价
2、丙级监理单位越级承担乙级工程
03、市房改办
(一)核准事项(1项)
1、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准入
(二)备案事项(1项)
1、公有住房租金调整、租金减免
04、市教育局
(一)核准事项(1项)
1、组织和参加市级以上学生运动会
05、市公安局
(一)审批事项
△公共场所安全合格证
△水上公共场所安全合格证
△爆破器材生产许可证
(二)核准事项(1项)
1、易燃易爆化学物品销售、储存消防安全许可证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车辆准运证
△自行车分合式牌证
(三)审核事项(5项)
1、安全防范产品生产、销售
2、消防技术事务所检测许可证
3、烟花爆竹厂开办初审
4、消防工程设计、施工安装
5、生产、维修消防产品资格初审
06、市民政局
(一)审批事项(1项)
1、婚姻介绍所设立
△福利企业开办、变更
07、市司法局
(一)审批事项(1项)
1、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
08、市财政局
(一)审批事项(1项)
1、扶持下岗职工再就业企业营业税、所得税返还
09、市人事局
(一)审批事项(2项)
1、非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及高、中级岗位数额
2、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点
(二)核准事项
△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
△市级机关工资基金审核
△高级专家暂缓离退休的审批
10、市劳动保障局
(一)核准事项(2项)
1、招聘人员信息发布
2、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设立
11、市广电局
(一)核准事项(2项)
1、有线电视台设计(安装)许可证
2、有线电视站共用天线系统设计(安装)许可
12、市卫生局
(一)审批事项(2项)
1、食品经营人员健康体检
2、医疗机构等级评审(二级乙等以上)
(二)审核事项(2项)
1、医院制剂许可证
2、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消毒药剂器械评审
13、市统计局
(一)核准事项(1项)
1、劳动统计年报联合审核
14、泰州工商局
(一)备案事项(1项)
1、经济合同鉴证
15、市国土局
(一)审批事项(1项)
1、临时用地
(二)核准事项(3项)
1、占补平衡项目库耕地项目立项
2、土地权属争议调处
3、建议项目用地复垦开发整理项目勘测定界
(三)备案事项(1项)
1、土地价格评估结果
16、市物价局
(一)核准事项(1项)
1、黄金饰品价格
(二)审核事项(2项)
1、药品价格
2、汽、柴油价格
17、市人行
(一)审批事项(1项)
1、经营金银饰品的生产、销售、单位变更
18、市建工局
(一)审核事项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
19、市规划局
(一)核准事项(3项)
1、乙级测绘资格证书
2、永久性测量标志迁建
3、保密测绘成果对外提供复制、公开使用
20、市台办
(一)审核事项(1项)
1、台湾居民申请多次入出境证件
21、市药监局
(一)核准事项(3项)
1、医药专业初、中、高级技术职称资格
2、市级医药新产品鉴定
3、药品营销员培训合格证
(二)审核事项(3项)
1、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生产企业许可证
2、仿制药品鉴定
3、GMP技改项目审核
政府各部门内部管理事项
市科技局
(一)审批事项(1项)
1、泰州市科技发展计划
(二)备案事项(1项)
1、技术合同
市建设局
(一)审批事项(1项)
1、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
(二)核准事项(1项)
1、白蚁防治企业资质证书
(三)备案事项(1项)
1、村镇抗震防灾规划
市教育局
(一)审批事项(2项)
1、高中阶段学校年度招生计划
2、“两基”年审(市级抽查)
(二)核准(5项)
1、督导评估市(区)、乡(镇)教育工作
2、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
3、各级各类学校市级学校(幼儿园)评估验收
4、市直职校、中专校学籍管理、毕业证验印
5、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
(三)审核(1项)
1、省级以上各级各类学校评估验收
市人事局
(一)审批事项(1项)
1、组建、调整中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二)核准事项(11项)
1、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
2、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待遇
3、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
4、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务)考核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
6、市政府工作部门评比表彰先进及行政奖励
7、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及实施方案
8、财政拨款、收取规费的事业单位工资基金
9、新录用国家公务员任职定级
10、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干部职务任免
11、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非领导干部职务任免
市统计局
(一)核准事项(1项)
1、统计行政登记
市水利局
(一)核准项目(1项)
1、城市防洪规划
市广电局
(一)审批事项(1项)
1、有线广播电视自办频道
(二)审核事项(5项)
1、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年度审核验收
2、广播电视专用频段规划
3、有线电视频道
4、电视视频点播业务
5、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
市国土局
(一)审核事项(1项)
1、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市法制局
(一)审核事项(1项)
1、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监督证
(二)备案事项(2项)
1、重大行政处罚
2、规范性文件
市台办
(一)审核事项(4项)
1、台湾同胞捐资者身份确认
2、台湾记者来泰采访
3、台胞捐赠
4、台湾人士(团体)来泰交流
(二)备案事项(3项)
1、台湾子女在泰州就读
2、接待台湾上层人士
3、台胞入境情况统计
市劳动保障局
(一)核准事项(2项)
1、就业训练资格证发放
2、工伤鉴定
市民宗局
(一)备案事项(1项)
1、经推选出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成员
市监察局
(一)审批事项(2项)
1、市(区)监察局正副职领导干部的任免
2、干部行政纪律处分
市外办
(一)审批事项(1项)
1、旅游涉外饭店一、二星级评定
(二)备案事项(2项)
1、涉及我市领导出席的外事活动
2、华侨捐赠的管理
初步归类出52项政府部门内部管理事项,其中:审批9项,核准21项,审核12项,备案10项,涉及14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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