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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政府关于授予2013年泰州市市长质量奖的决定

政策
发布部门:泰州市政府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28日 政策文号:泰政发〔2014〕8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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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授予2013年泰州市市长质量奖的决定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坚持以质取胜,建设质量强市,根据《泰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办法》,决定授予江苏兴达钢帘线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林海动力机械集团公司“2013年泰州市市长质量奖”。
希望获奖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广大企业要以获奖单位为榜样,强化质量主体作用,夯实质量管理基础,依靠质量创造市场竞争优势,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为推进泰州转型升级、融合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泰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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