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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废止泰政发〔2008〕3号泰政办发〔2016〕134号文件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泰州市政府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7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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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严格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根据《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和《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苏政发〔2015〕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决定废止《泰州市公用移动通信基站设置管理办法》(泰政发〔2008〕3号)、《泰州市区发放进城农民和外来务工人员购房补贴操作细则》(泰政办发〔2016〕134号)。泰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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