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企业优惠政策

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扬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16日 政策文号:扬府发〔2016〕71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宝应县、高邮市、仪征市、江都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县域经济是市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市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县域(宝应县、高邮市、仪征市和江都区,下同)做大经济总量、优化产业结构、实现发展升级,结合我市县域经济发展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转变县域经济发展方式,不断提升县域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和县域竞争力,不断提高新型城镇化水平,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中小城市,为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加快苏中快速崛起、跨江融合发展和名城建设,全面开创“十三五”发展新局面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创新兴县。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重点培育发展一批以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为核心竞争力、以优秀企业家和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为核心团队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加快科创载体、科技综合体等平台载体建设,培育创新型产业集群。 2、生态立县。严守生态红线,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不断累积生态财富,将生态打造成为县域发展的第一资源、第一品牌。大力发展环境友好产业,积极探索“生态+休闲旅游”、“生态+文化创意”等新业态、新模式,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3、金融活县。创新投融资模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鼓励通过PPP等模式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县域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改善金融服务,优化城镇金融环境,形成更加完善便捷的农村信用担保体系。 4、品牌名县。大力发展品牌经济,结合县域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坚持特色化、差异化、品牌化发展思路,推进城镇品牌、企业品牌和产业品牌建设,培育和发展一批特色鲜明、竞争优势明显、带动能力强的特色产业、名品名企名镇。 5、惠民强县。围绕“发展为民、发展靠民、发展惠民”,大力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城镇化,提升城乡居民均等化水平。把促进居民工资性收入、资产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和保障性收入作为结构性改革、提振经济发展和民生的重要抓手和结合点,力争县域城乡居民收入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三、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 1、做大培强县域特色产业。以迈入全国百强县行列为目标,立足本地实际,确立新常态下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新思路,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一是推进生产性服务业提速发展、生活服务业精细化发展。加快互联网经济创新发展,全面提升现代物流业专业化、特色化水平,强化科技服务业创新带动作用。提升发展旅游休闲产业,深度挖掘文化创意产业内涵,切实提升特色产业的知名度和附加值。二是推动工业集群发展。加快高邮高性能电池特色产业基地、宝应输变电装备特色产业基地、仪征再生纤维利用省级先进制造业基地和江都数控装备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推进产业资源与科技资源、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对接,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和上市。三是大力发展农业特色产业。依托各地农业资源禀赋,科学规划,加强引导,加快推进宝应的荷藕、河蟹、甲鱼、有机农产品,高邮的高邮鸭、罗氏沼虾、扬州鹅,仪征的茶果,江都的花木、蔬菜等县域农业特色产业发展。 2、着力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质态。一是推进乡村旅游提速发展。加强与知名旅游投资商和品牌运营商的合作,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民宿、创意农业等项目。加强乡村旅游的营销推广,将重点乡村旅游产品的营销纳入全市旅游营销推广计划。在每个县(市)、江都区重点选择1-2个生态环境优美、旅游资源丰富、文化禀赋较高的乡镇进行特色旅游镇打造,以点带面推动全市乡村旅游发展。二是加快旅游度假区建设。重点推动清水潭度假区创建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省级旅游度假区,宝应湖度假区创建省级研学旅游示范基地,捺山地质公园、天乐湖度假区按照4A级景区的建设标准进行提升。三是全面提升服务业集聚区发展水平。推动县域服务业集中、集聚、集约发展,努力打造一批技术领先、模式创新、产业集聚效应突出、辐射带动作用大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培育一批高成长性新兴服务业龙头企业,力争填补四县(市、区)在省级服务业集聚区方面的空白。 3、加快现代农业建设。一是推动农业“接二连三”发展。加快农业产业链前延后伸,推动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寻求产业发展新的增长点。重点支持建设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园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农产品加工(食品工业)集中区,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加强与国内外跨国公司、行业巨头的对接,支持本土龙头企业和传统“老字号”整合重组。每个县(市)、江都区重点建设1-2个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在长三角都市圈积极开辟扬州农产品配送中心、农企对接、农超对接和直供窗口。新增设施农业7万亩以上、设施渔业3.7万亩以上。二是加快推进国家农业科技园建设。积极推进扬州大学现代农业科教示范园完善规划、开工建设。支持园区企业和扬州大学、里下河农科所、省家禽所等单位围绕优质稻麦、水禽等园区主导产业开展技术攻关,在品种培育、生态种养、食品深加工、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等方面进行先进技术的集成创新和示范推广。三是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围绕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负责人为重点培育对象,培育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1.5万人,让真正从事农业生产、迫切需要提升素质和生产技能的农民优先接受培育。 4、大力推进农村电商发展。一是加快推动各地与知名第三方电商平台合作,建设地方特色馆,引导有机米、大闸蟹、罗氏沼虾等特色农产品通过电商平台提高产品知名度和销量。二是推动本土电商龙头企业完善农产品电商经营模式,与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合作,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农产品,打通农产品从农村田间到城市餐桌的供应链,实现“社区直供”。三是打造农村电商综合服务平台,为农民群众提供电商服务,帮助农民代购代销,引导农民运用互联网服务于自身的生活和生产经营。引导本地电商龙头企业等与农村邮政、供销、快递、“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等现有资源对接,深入拓展农村市场,整合线下网点。四是引导“电商村”开展品牌建设。减少农民网商在生产经营中的同质化、低水平和无序竞争,打造每个县域内的特色品牌,加快实现农村电子商务的品牌化运作。 5、进一步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一是布局全市高新园区体系。实施高新区全覆盖工程,加快高邮湖西新区创建省级高新区,引导江都、仪征、宝应等有条件的区域分别围绕高端智能装备、汽车及零部件、输变电设备等产业筹备创建省级高新区,打造“一地一特色”的创新型产业集群。支持各地依托科技产业综合体和众创集聚区,形成1-2个企业、人才、服务高度集聚的科技创新中心。二是突出企业创新主体作用。紧扣“上市、高企、研发机构、专利”四大环节,壮大创新型企业集群,以创新券制度的实施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建设高水平的企业研发机构,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50家。三是全方位加强产学研合作。深入开展“科教合作新长征”和“科技产业合作远征计划”,吸引世界500强企业、跨国公司、央企、大型民企、知名高校院所设立分支机构、研创中心和技术转移中心50家。 6、着力打造县域特色园区和特色小镇。一是特色园区要进一步发挥集聚、辐射作用。着力推进6家省中小企业产业集聚示范区、10家市级特色园区加快发展。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设备加速折旧、人才“6+1”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人才引进。加强对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的研究,进一步明确产业发展重点,重点开展对接上海(苏南)招商活动,引进一批补链、扩链项目和高端龙头企业,推动特色产业集聚和向产业中高端攀升。二是重点打造一批特色小镇。紧扣我市产业和资源特色,按照“小空间大集聚、小平台大产业、小载体大创新”的发展思路,推动产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和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各县(市)、江都区分别重点培育1-2个产业特色鲜明、体制机制灵活、人文气息浓厚、生态环境优美、多种功能叠加的特色小镇。坚持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科学评估特色小镇发展,探索建立差别化的考核评价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特色小镇推进机制,加快新型城镇化发展。 7、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中小微企业快速发展。一是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从简政、放权、利民的角度出发,进一步简化名称登记,改革经营范围登记,试行简易注销程序,放宽住所条件管制,加快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从而激发“双创”活力。二是实施小微企业三年跃升计划。鼓励小微企业走专、精、特、新之路,分类实施“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三是扶持发展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支持各类众创空间主体设立,鼓励社会力量、民间资本参与创客空间、创新工场等新型创业孵化机构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鼓励盘活和利用闲置的商业用房、工业厂房、企业库房、物流设施等资源,改造和建设各类众创空间。 8、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实施新一轮“530”招商行动,围绕汽车、船舶、智能输变电装备、高性能电池及配套、食品工业等县域重点产业深化产业链招商,大力招引产业链上下游项目。发挥江都建材机械、高邮电动工具、仪征汽车零部件、宝应输变电、荷藕、玻璃水晶等省级出口基地优势,完善基地内公共研发、检测、营销、电商功能,支持特色产业扩大国际市场占有率。加大出口信用保险资金支持力度,降低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成本。拓展光伏、输变电、机械制造等产业对外承包工程领域,推动水泥厂建造、土木工程承包高端化发展。深化与上海、苏南园区合作共建,各省级以上开发区每年落户亿元以上项目3个以上。支持江都经济开发区争创国家级开发区。 9、加快县域金融发展。一是健全基层金融体系。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扩大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范围。依托扬州金融集聚区及专项扶持政策优势,积极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地区总部、后援基地及分支机构,新设县域及社区银行机构10家以上。支持各地与省再担保公司全面合作,积极培育各类政策性担保公司。二是拓展县域融资渠道。引导银行机构以服务实体经济、倾斜基层发展为导向,创新服务和产品,积极扩大实体经济信贷投放,县域贷款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新增贷款达到120亿元。三是突出服务小微企业。加快建立小微金融专营服务体系,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力争实现“三个不低于”目标。四是借力资本市场发展。把握注册制改革、战略新兴板推出等政策机遇,加快企业上市进程。积极应对“新三板”分层改革,在加快企业“新三板”挂牌的同时,建立“新三板”企业联盟,鼓励挂牌企业积极开展做市交易、引进外部投资和开展股权质押融资,争取进入创新层或转板进入更高层次资本市场。力争县域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10家以上。五是激发民间资本活力。注重投资主体多元化,积极营造天使投资文化,鼓励地方民间资本参与设立各类创投机构。引导和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积极探索股权众筹融资模式,更好服务创新创业企业。 10、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加强生态空间管控,严守生态红线。结合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强化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约束力,禁止一切与主体功能定位不相符的开发建设活动。全面梳理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积极推进“多规合一”,强化空间治理。启动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行动计划,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和管网完善,实施一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开展高、邵、宝湖生态安全状况调查和评估,制定“一湖一策”保护计划,推进生态中心建设和大运河两岸生态防护林体系建设。 11、深入推进扶贫攻坚行动。围绕“十三五”期末全市所有建档立卡的低收入农户人均收入实现7000元脱贫目标,坚持扶贫与扶志相结合、开发式扶贫与救助式扶贫相结合,建立健全精准扶贫工作机制。一是实施创业扶持工程。引导扶持低收入农户发展高效农业、农产品加工、流通及其他服务产业项目,支持低收入农户通过创业增收致富。二是实施就业援助工程。按照“一户一人、一人一技、一技促脱贫”的要求,开展各类适合低收入农户劳动力的技能培训,提高低收入农户劳动力择业就岗能力。引导县域内各类经济主体采取“村企结对、户企结对”的办法,因户制宜、因人制宜,吸纳安排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三是实施生活救助工程。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救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因病、因残、年老体弱、完全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困难农户,实施最低生活保障或临时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实行兜底脱贫。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保障。调整充实市县域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财政局、国土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农委、旅游局、金融办、工商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形成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运行机制。各县(市)、江都区要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市直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尽快制订相应的配套政策和工作措施。 2、完善政策保障。按照“管用、好用、实用”的原则,不断完善、优化县域经济发展支持政策体系。整合现有政府专项资金(机械、汽车、技术改造、中小企业、“三农”等)中对县域支持的比例,进一步制定完善扶持县域产业集群、产业园区发展的专项政策。在现有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中进行整合统筹,设立县域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通过贴息、担保等形式引导和促进经济发展。市财政出资设立政府投资基金,主要投资包括各县域范围内的我市项目和企业,重点支持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投资项目、基本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符合战略规划的转型升级项目。用好用活税收政策,对税收收入质量好、增幅高的乡镇,市级给予奖励。 3、聚焦用地保障。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与节约集约用地政策,科学调整和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先保障县域工业园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点产业集群和招商引资项目用地空间。支持各地节余指标异地有偿调剂使用。支持按照“项目挂钩、多次分配”的原则加强用地计划指标管理。对发展前景好、带动力强、用地规模超500亩的项目,如地方节余指标不足,可向市申请预借开工建设所需的用地计划指标。实行差别化用地政策,对国家、省市及各地确定的重大工业项目,挂牌出让起始价可按工业用地国家最低价标准执行。鼓励各地按照“工业地产”要求建设高标准厂房,土地使用权可根据房屋产权进行登记。 4、加强人才保障。大力引进县域经济发展急需专业人才,加大人才再培训工作力度,搭建人力资源配置平台。加强企业家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企业家和专业人才在理念、知识、能力、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培养。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企业家培训工程”,重点支持县域优势骨干企业引进行业顶尖人才、领军人才、创业人才及其团队,在“333”工程和高级职称申报评审中,同等情况下优先安排县域优势骨干企业人员。 5、优化服务保障。在政府行政审批方面实行绿色通道。支持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对优势骨干企业实行年检制,简化通关和检验程序,缩短审批时间,优先安排优势骨干企业出口退税。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制定企业收费手册,凡未列入手册的收费项目,企业有权拒缴。严格规范涉企检查,加强对县域骨干企业的引导和服务。 6、突出考核保障。将县域经济发展情况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完善县域党政正职考核办法和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评办法。根据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和区域发展实际,区分制定具体考核内容和目标任务,实行分类考核、差异化考核,引导各地因地制宜、错位发展,形成重实绩、看长远、比实干的发展导向,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进退留转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政绩考核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扬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4日 ?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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