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川区企业优惠政策

江苏南通崇川区产业园区

江苏南通崇川区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江苏南通崇川区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市政府关于崇川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

政策
发布部门: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15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崇川区人民政府:
你区2015年12月14日《关于呈报〈崇川区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请示》(崇川政发〔2015〕10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崇川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请积极稳妥组织实施。
二、探索行政执法职能和机构整合的有效方式。试点中,要坚持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横向整合力量,纵向下移重心,加快推进综合执法,切实解决好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和执法扯皮等问题。
三、理顺区街职责关系。试点中,要合理划分区级政府与街道之间的职责权限,调整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职责边界,建立健全“区街联动”无缝衔接的监管机制。试点街道要加强与区级相关部门的联系,争取政策支持,并结合街道实际,对权力事项进行动态调整。
四、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行政执法体系的具体要求,对推动政府治理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你区要依据《试点方案》和批复要求,尽快细化方案,明确责任,抓紧组织实施,及时研究解决试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市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城管局、政府法制办等部门要加强调研指导和统筹协调,及时掌握试点工作动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认真开展督促检查和分析评估,要积极支持综合执法改革及机构编制和职能调整,进一步加大业务指导和执法监督力度,确保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附件:崇川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16年1月8日
附件
崇川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中央编办发〔2015〕15号)、《江苏省政府关于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15〕86号)和《南通市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实施计划》(通政发〔2015〕181号)的要求,结合崇川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围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遵循“依法行政,精简高效;权责一致,职责明晰;重心下沉,属地管理;因地制宜,统筹推进”的原则,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相对集中执法职能、推动下移执法重心、统一使用执法力量、健全完善执法机制为主要内容,加快建立资源整合、职责清晰、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切实增强基层治理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实现城市管理现代化。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城管体制,理顺职责关系
建立“区负总责、街道主抓、社区邻里自治、市民群众自觉参与”的“大城管”体制。区政府成立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作为城市综合管理的指挥协调机构,履行城市管理宏观决策和指挥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比等职能。区长任城管委主任,分管副区长任城管委副主任。
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负责牵头协调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重大案件执法,监督指导街道做好城市管理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区城管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确立街道办事处在属地城市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形成在街道办事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下跨部门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机制。街道相应设立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主任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兼任,副主任由街道办事处分管副主任兼任。
(二)明确执法职能,实行综合执法
按照“跨部门、相关联、可承接”的原则,以城市管理为重点,整合区城管、市场监管、农工、卫计、环保、公安等部门的执法监管职能,统一划入街道办事处,以街道办事处为主体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应由区政府职能部门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不交由街道综合执法局行使;明确由街道综合执法局行使的执法权,政府职能部门不再行使。
统一集中行使的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主要针对三类事项:街面上常见的、不用专业技术即可直接认定的简单执法事项;群众诉求迫切、需要即时快速查处而相关部门执法力量不足的执法事项;矛盾突出、涉及多个执法主体、需要集中执法力量实施查处的执法事项。具体范围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城市规划、市场监管、环境保护、农林水利、绿化管理、房管、卫计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可以实施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根据试点情况和实际效果,今后逐步扩大街道综合执法的范围和事项。
根据确定的事项类别和具体范围,在区法制部门的审核协调下,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和街道协商对接,梳理确定综合行政执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程序清单,明确街道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内容、依据、程序和责任,由区城管委审定,按法定程序报上级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开。
(三)整合执法力量,推动重心下移
组建街道综合执法局,挂“街道综合执法队”和“街道城市管理办公室”牌子。将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街道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街道城市管理办公室的全部职责和区市场监管、环保、农工、卫计等部门的部分执法职责整合,划入街道综合执法局。街道综合执法局为街道办事处职能机构,副科级建制,不再保留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街道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
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原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街道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的全部编制和人员划入街道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管、环保、农工、卫计等部门要根据执法职能调整情况配备相应力量,实行统一管理,并逐步将编制划入街道综合执法局。
核定街道综合执法局(综合执法队)局长(队长)、教导员各1名,副局长(队长)3~4名。
在狼山风景名胜区实行公安牵头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制。
街道综合执法局(综合执法队)的副科级干部任免由区委组织部牵头,经与相关职能部门协商后,报区委批准。副科级以下干部任免由街道决定,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建立街道间综合执法干部定期交流机制。
(四)创新运行机制,提升执法效能
强化日常管理机制。坚持管理服务和综合执法并重。职能部门不能以执法权集中为由懈怠行使日常管理职能。街道不能简单以综合行政执法代替日常管理服务。既要严格执法,又要创新管理,更要温情服务。坚持“温情告知、严格执法”,加强日常巡查,完善网格化管理,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对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
夯实城市管理基础。树立“小政府、大社会”理念,建立社区城市管理组织架构,加强社区城市管理力量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参与城市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强化社区自主管理能力,筑牢一线防线,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网络格局。
创新公众参与制度。大力引导社区邻里等社会组织、市场中介和公民法人参与社会治理,推进行政执法机构与社会管理其他主体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发挥社区基层党组织积极引领作用,充分调动街坊邻里群众参与城市管理自治。建立健全区、街道、社区管理网络,推进城市网格化、精细化管理。
强化考核激励机制。区城管委对街道考核其综合执法工作开展和执法实际效果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区对街道目标考核和评优创先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相关行政执法主管部门考核其指导街道执法、牵头重大案件执法、跨辖区执法等工作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区对部门目标考核和评优创先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考核对城市综合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加强考核结果的实际运用。对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要予以表彰奖励,对个人要评优评先、重点使用、优先提拔。
(五)健全保障机制,推进标准化建设
强化人员保障。相关执法部门应全力将执法力量向一线倾斜,派驻人员须足额配备、真正到位。统一服装、装备、执法证,积极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一线综合执法人员的单兵作战能力,实现一专多能。加强公安派驻综合执法保障力量,推行公安在综合执法局任职。在现有保障力量基础上,每个街道至少派驻1名民警和1名特勤配合街道日常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
完善法律保障。要完善执法程序,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行城市管理执法责任制、执法监督制和评议考核制,建立执法监督指导、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度。高度重视权力制约的廉洁制度建设。在上级部署下逐步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城管巡回法庭,强化司法保障。
优化技术保障。努力形成“管理制度+信息技术”的城管新机制。顺应“互联网+”的发展趋势,加大科技投入,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与“智慧城管”高度对接,加快上下左右之间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互联互通、协调联动、监督制约,提高执法效能。
确保经费保障。合理安排综合管理行政执法经费,足额列入区年度财政预算。原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街道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的人员工资、工作经费、人员绩效工资及福利切块到街道,列入街道财政预算,由街道统一管理。区职能部门牵头协调的重大案件执法、跨辖区执法工作经费由区、街按比例共同承担。
严格实施标准化。严格按照《南通市区城市管理基层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检查验收实施方案》(通城办〔2015〕5号)的要求,明确基层执法队伍工作职责、完善执法勤务、加强内部管理、配足办公用房、配齐执法装备。区城管局负责统一配置综合执法装备,街道负责配置综合执法办公场所及办公设备。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推进,具体工作由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牵头负责。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共同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稳步实施改革。选择狼山风景名胜区(狼山镇街道)、钟秀等街道作为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先行试点单位,在总结改革试点街道经验基础上在全区推开,整个改革工作于2016年底前完成。
(三)强化责任落实。改革试点街道要统一思想,主要领导亲自抓,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推进举措,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四)注重宣传引导。要认真做好改革试点工作的宣传发动,加强正面引导,回应群众关切,凝聚共识,形成改革合力,为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及时总结宣传改革试点中的成功经验。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