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工作规程》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扬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25日 政策文号:扬府发〔2020〕32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相关部门:
现将《扬州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工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扬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扬州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扬州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委会”)是市政府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对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管理等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审议、决策的议事机构。
第二条市规委会实行国土空间规划审查会议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管理会议议事制度。采用一般会议和全委会议两种会议形式。根据工作需要,两个会议可以合并召开。
第二章?组成人员
第三条市规委会由市政府市长、分管副市长、秘书长、分管副秘书长、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市规委会组成人员由市政府发文明确,个别成员因工作岗位调整则由接替者担任,市政府不再另行发文。
第四条市规委会设主任1名,由市长担任;设副主任2名,由分管副市长和市政府秘书长担任。市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处理市规委会日常事务。
第五条?为提高市规委会审议工作的民主性,接受相关方面的监督,根据需要可邀请以下人员列席:
1.市人大、市政协相关工委负责人;
2.市规委会审议事项涉及到的其他市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
3.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民代表;
4.国土空间规划、城乡建设、文物保护、园林绿化和环境设计等方面的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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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国土空间规划审查会议
第六条国土空间规划审查会议是市规委会审议国土空间规划的专业会议,由市规委会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全体委员参加。国土空间规划审查会议原则上一至两月召开一次。
第七条国土空间规划审查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年度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计划及经费预算安排。
2.国土空间规划方面的地方性技术规定、规范性文件等。
3.重大规划。主要包括城市发展战略性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城市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历史街区保护规划,以及重要地段的城市设计、景观设计、环境整治规划等。
4.市政府已审批或市规委会已审定的各类规划的重大调整;规划编制中涉及到的相关重大建设项目选址。
5.市规委会领导以及市规委会办公室认为需要提交国土空间规划审查会议审议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管理会议
第八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管理会议是市规委会审议重大建设项目选址、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的专业会议,采用一般会议和全委会议两种会议形式。一般会议由主任、副主任和部分成员参加,原则上一至两个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全委会议,市规委会全体成员参加。
第九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管理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重大建设项目选址,包括:(1)重要公共建筑;(2)保障性住房;(3)重要基础设施和市政设施。
2.重要建设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包括:(1)《关于打造永恒城市经典若干规矩的决议》适用范围内(江广融合区核心区35平方公里、三湾片区3.59平方公里、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控制区12.11平方公里)以及老城区5.09平方公里范围内地上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的建设项目;
(2)沿古运河、京杭大运河以及沿文昌(东、中、西)路、扬子江(南、中、北)路、瘦西湖路、邗江(南、中、北)路、环城快速路两侧的建设项目;
(3)市区建筑高度≥60米或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的建设项目;
(4)地面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建设项目。
3.城市快速路、隧道工程和其它重大道路市政设施的设计方案。
4.已取得经营性用地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申请调整用地性质、容积率等事项。
5.市规委会领导以及市规委会办公室认为需要提交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管理会议审议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提交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管理会议审议的建设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须实行方案优选制度,江广融合区核心区、三湾片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控制区以及沿城市主要景观道路和河道的公共建筑、大型建筑必须至少提交三套有不同主创设计师领衔设计的有明显风格差异的方案进行比选(勘察设计大师和院士的作品除外),方案必须反映周边的(规划)建筑环境。特别重要的项目应做成模型(或三维电子模型)来表达建筑物的空间关系。
第五章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市规委会由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市规委会委员不得无故缺席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指派所在单位其他负责人参加会议。列席人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提前向市规委会办公室请假,不得自行授权他人参加会议。
第十二条市规委会议事规则:?
1.市规委会办公室可视审议项目的具体情况,邀请被审议事项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介绍有关审议项目的背景、过程和技术内容并答疑。?
2.提交市规委会国土空间规划审议会议审议的各项规划须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初审,并经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相关部门联合审查后,方可提交审议,由项目负责人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管负责人进行汇报。
3.提交市规委会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管理会议审定的建设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初审后方可提交审议,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管负责人或主创设计师进行汇报。
4.市规委会审议事项采取民主集中制。市规委会成员和列席人员应充分发表意见,由主持会议的市规委会主任或副主任进行总结归纳,作出决策、决定。对分歧意见较大的审议事项,会议主持人应当决定采取票决制或暂缓决策。
5.市规委会办公室根据会议审议意见形成市规委会纪要,并报主任签发。市规委会纪要作为市政府审批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部门审批建设项目的依据。
6.已获得经营性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调整用地性质、容积率等事项按相关文件规定报政府常务会审定。
第十三条?市规委会会议资料和会议纪要均属市政府内部文件,市规委会委员和列席人员应妥善保管。对会议资料和会议纪要的查阅、咨询,由市规委会办公室负责受理。?
第十四条对市规委会审议的规划和建设方案实施情况,市规委会办公室应定期组织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告市规委会。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工作规程由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工作规程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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