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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区住房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29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市区住房保障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和督查推进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确保市区住房保障各项任务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建立市区住房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及市有关部门职责分工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组长:闻道才副市长

副组长:王骏市政府副秘书长

勾凤诚市房管局局长

成员:周冰市发改委副主任

翁国彦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锋市监察局副局长

吴焱新市财政局副局长

毕顺元市民政局纪委书记

刘流市规划局副局长

耿良市城建局副局长

刘忠华市房管局副局长

李永高市审计局副局长

沈洪林市物价局副局长

尹家朋市地税局副局长

周国清市国土局副局长

段成宝市民防局副局长

潘学元邗江区常务副区长

王峰广陵区副区长

丁晓东扬州出口加工区管委会副主任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房管局,勾凤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锋、毕顺元和刘忠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部门职责分工

市发改委:负责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项目可行性研究初审、上报批复及下达投资计划;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等项目核准及上报批复工作等。

市公安局:负责核实申请住房保障家庭人口、户籍、车辆情况;提供申请住房保障家庭成员拥有的机动车型号、车辆登记时间及价格、价值等。

市监察局:负责对各类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和房源分配的监督检查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中央和省下达的各类保障性住房资金的拨付和监管;负责足额提取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和公积金增值收益部分作为廉租住房建设资金;负责落实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地方配套资金;强化运行资金监管等。

市民政局:负责对中低收入家庭收入进行认定,核实婚姻情况;提供申请保障家庭是否享受低保等情况。

市规划局: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用地的规划选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市城建局:负责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办理;负责监管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质量和安全等。

市房管局:牵头负责市区住房保障工作;制订并实施市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年度计划;负责市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及保障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

市审计局:负责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工程中的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市物价局:负责各类保障性政策性住房价格的审核和确认工作等。

市地税局:负责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经营和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税收减免政策等。

市国土局:负责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用地;落实土地保障有关政策。

市民防局:负责落实保障性住房项目人防建设的审核、审批和有关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等。

三、有关要求

市政府将把住房保障工作列入对各区和市各有关部门的年度考核指标体系,根据工作需要召开联席会议,就推进住房保障工作过程中的一些重点问题进行研究会办。各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建立完善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统筹落实各区范围内住房保障工作。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对照各自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强化服务与管理,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又好又快地推进市区住房保障各项工作。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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