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0年度市区城镇村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27日 政策文号:扬府办发〔2010〕88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区人民政府: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10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0】142号),2010年省下达我市市区城镇村土地利用计划新增建设用地4350亩,其中农用地转用3130亩,耕地转用2620亩。按照各区经济发展和土地资源及利用情况,经测算和综合平衡,现将2010年市区城镇村土地利用计划分解下达到各区(详见附表),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理安排用地计划,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各地应按“严控总量、优化结构、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合理安排好土地利用计划,保持合理的用地供应,增强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一是切实加大民生领域建设用地供应,用地计划指标安排要向保障性住房、医疗卫生、教育等民生领域倾斜,着力改善民生,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促进社会事业发展。二是切实保障促进科学发展的建设用地需求,安排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程、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的项目用地;三是积极支持自主创新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用地,提升经济发展动力和活力。四是统筹安排城乡用地,重点保障农村建设必要的用地,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农村建设用地的计划安排量应当不低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的5%。
二、努力盘活存量用地,积极争取省点供和独立选址用地计划。在用地计划指标十分紧缺的情况下,各地要立足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原则上不得用于融资和一般工业项目用地,各地要积极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对排出符合省点供条件的重大建设项目,要抓紧做好项目立项、土地预审、规划定点、环境评价、土地招拍挂等各项前期工作,及早申报省点供。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集镇、村庄用地范围外的交通、水利、能源、军事设施和矿山等独立建设项目,确在年内实施的,应按独立选址项目报批材料要求,抓紧申报,以利于省国土资源厅及早安排用地计划。
三、积极推广邗江做法,推行计划有偿使用。邗江在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使用上实行了“向外争取向内部挖潜的转变、保普遍项目用地向保重点项目用地转变、计划无偿使用向有偿使用转变”,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各地要积极参考邗江的做法,推行计划的有偿使用。
四、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要认真落实年度土地计划的台帐管理,严格执行计划安排使用报告制度,强化对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附表:2010年度扬州市市区城镇村土地利用计划分解表
单位:亩


类别 计划 ? ? 地 区
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分配
?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
农用地转用计划
耕地转用计划
邗江区
695
500
418
维扬区
625
450
375
广陵区 (广陵新城)
765 (417)
550 (300)
460 (250)
市? 直
2265
1630
1367
合? 计
4350
3130
2620


注:以上分解下达的计划数包含各地已使用的预借2010年度计划,在计划使用中将作相应扣减。
?
二O一O年五月二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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