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4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已经市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苏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
为深入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大力提高公民科学素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136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背景和意义
自2006年2月国务院颁布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和各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周密部署,联合协作,扎实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市分别于2007年和2011年两度实现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满堂红”,并获得了全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全市第5次公众科学素质调查结果显示,2011年,我市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达8.0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77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14个百分点,高于我市“十五”期末1.89个百分点。但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科普场馆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还不够大,科普资源开发共享的水平还不够高,社会化科普服务能力有待提升,高层次科普人才比较缺乏,科普联动机制不够巩固,部门和地区之间发展不够平衡,公民科学素质水平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还不能满足率先基本实现建设现代化的要求。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十二五”时期,是苏州推进“三区三城”建设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时期,实施创新引领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既需要发挥科技工作者的重要作用,也有赖于公民素质的全面提高。只有广大群众具备良好的科学素养,才能形成全社会各行各业竞相创新创造的生动局面,才能为创新引领战略的实施提供深厚的社会基础。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形势和肩负的重要职责,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奋力开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新局面,为率先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按照“三区三城”建设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要求,突出“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的工作主题,围绕我市重点发展的八大新兴产业、重点建设工程以及市民关注的民生问题,狠抓薄弱环节,深化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优化环境条件,进一步加大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力度,大力提高公民科学素质,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加快转型到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的轨道上来。
(二)工作目标。到2015年,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显著发展,基本形成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体系、基础设施体系、条件保障体系和监测评估体系,我市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达10%以上。
——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到“十二五”期末,全市国家、省、市级科普教育基地、场馆达180家,省、市级青少年科技教育特色学校(幼儿园)达150所。广泛动员社会科普资源,在各市(区)市民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公共活动场所,增设科普展教设施,推进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开展科普场所“公众开放日”活动,参与单位数量达100家。
——推进重点人群科普工作。巩固全国科普示范市(区)创建成果,针对未成年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农民、城镇劳动者、社区居民等五大重点人群,大力开展科普宣传周、全国科普日等重大活动和特色品牌活动,组织创作编印市民科普读本,深入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力争50%以上社区建立科普惠民服务站。
——完善科普事业建设机制。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体、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资助科普事业的多元化机制,形成具有一定数量的专兼职相结合的科普工作队伍,其中,到“十二五”期末,全市科普志愿者超过4万人。
三、重点工作
(一)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1.推进基础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在幼儿园日常保教中融入科学启蒙教育。推进中小学的科学教育,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课程体系和评价、考试制度,着力提高科学课程及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课程的教学质量和效果。进一步推广“做中学”活动的经验与成果,创新科学教育方法,引导学生通过参与、体验、实践和动手制作等方式提高科学素质。在高中阶段,鼓励支持学校开设通用技术课、科学教育选修课,不断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稳步推进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
2.开展校外和课外科学教育活动。开展学校科技节、科技周等活动,鼓励学生进行小制作、小发明、小创造,组织科技工作者与青少年开展面对面的科技交流活动。依托科技场馆等科普教育基地,开展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科普放映车及流动科技馆进校园(社区)、中学生进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活动,重点办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机器人比赛和各种科技模型比赛、职业学校技能创新大赛等科技活动。有针对性地面向外来务工子女开展科技教育活动,通过活动扩大其知识面,提升科学素质,丰富生活阅历。
3.完善青少年科技教育考核激励机制。每年命名一批“苏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特色学校(幼儿园)”,到“十二五”期末,省、市级青少年科技教育特色学校(幼儿园)达到150所。定期召开苏州市科技教育工作会议,总结工作,表彰先进。通过青少年科技创新“市(区)长”奖促进学校的科技教育质量。
工作分工:市教育局,团市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科技局、人社局、环保局、文广新局、卫生局、体育局、气象局,市妇联,市科协参与。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1.推进农民科技培训工作。利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开展农村党员干部的科技素质培训,利用“12316”三农电话服务热线、电脑网络、短信服务和农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逐步建立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适应农村需求的农村科技教育、宣传培训网络体系。结合现代农业建设的需求,着力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减少兼业农户,促进农民职业化。逐步建立完备农业教育体制,委托农业高等院校、专业技术院校、农业研究教育机构等,培养高素质农业专业人才,培养职业农民,到“十二五”期末,努力使职业农民人数达到务农劳动力的50%以上。开展便于农村妇女参与的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村妇女依靠科技致富发展的能力。
2.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农村科普活动。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普周、全国科普日等活动,探索科技专家“常下乡,常在乡”的长效机制。组织科普志愿者进村开展科技服务、医疗卫生服务、节能环保和防震减灾等知识宣传,提高农民节能减排意识,建立科学、绿色、文明的消费和生活方式。
3.加强农村科普示范体系建设。继续实施“兴农富民”工程和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加强农村基层科普队伍和科普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深入开展科普示范乡(镇)、村等创建活动,推广农民科学素质行动的先进经验。加强科普惠农服务站建设,引导和鼓励龙头企业和民间科研机构等社会组织参与技术推广培训,逐步形成公益性与经营性、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科技推广培训服务体系。利用科普惠农服务站资源建立农业试验示范田、样板田、养殖示范场、科技园区、生态农业园、农民技术培训点等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工作分工:市农委,市科协牵头。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教育局、科技局、人社局、水利局、文广新局、卫生局、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参与。
(三)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1.加强城镇劳动者科技教育培训。将科学素质内容纳入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课程及培训教材,将有关科学素质要求纳入相关职业标准并作为各类职业培训、考核和鉴定的指标及条件。以提升职工职业发展能力为目标,加大职工职业素质和岗位技能培训力度,大力开展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办好工会职工学校、文化宫等培训阵地,为职工普遍接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供服务。深入开展职业技能大练兵活动,通过技术培训、名师带徒、岗位练兵、技能比赛等多种形式,造就更多的创新型、知识型、复合型“蓝领”精英。开展“百万职工大竞赛,百万职工大练兵”、“十万职工提建议,创造效益超十亿”等活动,使劳动竞赛的覆盖面日益扩大。实施“姑苏女性科技创新行动”,培育女性科技创新人才,努力提升女性科技创新能力。依托科研成果评比、产学研基地和重大科研项目,聚集、培养妇女科技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鼓励更多的女性参与高科技领域的学习和研究。
2.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发挥各专业学会、专家咨询团、院士工作站、创新创业讲师团等载体作用,帮助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攻关、解决技术难题、参加跨行业、跨学科的学术研讨和技术交流活动。新能源、新材料、金融和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引进和培养紧缺专业人才达到10万名,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专业人才新增1000名,具有硕士学位和研究生学历的高层次专业人才新增10000名。高技能人才新增10万人,其中紧缺型技师、高级技师5000人,力争高级技工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1%以上,青年高技能人才占高技能人才总量的40%以上。
3.开展日常性职工科普教育活动。继续深入推进“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讲理想、比贡献”等活动,着力打造一批学习型、创新型、技能型团队。充分发挥企业科协、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举办面向职工的专题讲座,组织职工技能竞赛和同业技术交流,组织和引导广大职工立足本职,紧扣企业生产经营阶段性目标,开展小发明、小革新、小改进、小节约、小经验、小合算等“六小”创新活动。组织专家进企业开展技术咨询活动。开展面向科技工作者的科技讲座,提高企业人员特别是科技人员的科学素质。关注进城务工青年的知识需求和情感需求,开展流动科普放映车进工地活动,提高其科技素质,满足其心理需求。
工作分工:市人社局,市总工会牵头。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经信委、教育局、科技局、卫生局、交通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参与。
(四)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1.加强工作部署。坚持把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作为一项长期任务,认真实施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将提高科学素质纳入干部学习考核指标。全面实施苏州市干部教育培训全员强化工程、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创新工程、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建设工程、干部教育培训管理机制优化工程等“四大工程”,将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在县处级干部培训、科职干部培训和“菜单式”讲座中增加科学素质内容的比例。进一步完善和拓展“苏州市干部在线学习中心”的服务功能,不断增加科技视频内容。
2.开展现代科技知识普及活动。围绕我市重点发展的新能源、新产业、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智能电网和物联网、新型平板显示、高端装备制造八大新兴产业,通过举办高端科技报告会、现代科技知识讲座,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到科研院所考察学习,编辑出版相关科普读物,不断拓展其科技视野,加快提升运用科学方法判断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3.完善考核评价办法。在对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负责人和公务员选拔录用、综合评价中,强化科学素质内容,引导激励其学习现代科技知识、提高科学素质。要求县处级干部每5年至少应参加一次省、市委党校(行政学院)举办的一个月以上班次的进修培训,每年至少完成28个学分。其他干部每年参加培训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12天,至少完成24个学分。启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监测、评估标准制定工作。大力宣传注重科学素养、弘扬科学精神、倡导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工作分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老干部局、文明办、科技局、环保局、卫生局、统计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参与。
(五)实施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
1.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科普宣传和教育活动。依托科普宣传周、全国科普日、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广泛开展群众性科普宣传活动,着力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发展理念。围绕生态文明、安全健康、节能环保、防灾减灾等内容,开展科教进社区、卫生科技进社区、全民健康科技行动、社区科普大讲堂、节能减排家庭行动、地震安全社区创建等活动。发挥老年人和妇女在建设低碳社区、绿色家庭中的生力军作用,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绿色消费的生活方式。面向未成年人开展创造发明活动,引导未成年人绿色上网,丰富校外活动。面向外来务工者开展提升素质、适应城市生活的宣传和教育活动。
2.提升社区科普服务能力。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大力推进社区科普惠民服务站建设,将科普学校、科普讲座、科普展览、科普图书、科技咨询、科普影视放映、科普志愿者等各类科普资源集成整合,面向广大社区居民开展内容丰富的科普惠民服务。进一步完善社区科普惠民长效机制,使社区科普公共服务组织队伍和基础设施得到较大发展,社区科普能力显著提高,成为社区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科普工作重心下移,进一步加强街道科协、科普协会以及社区科普小组等组织建设。
3.构建社会化社区科普工作格局。整合社区及周边科普资源,实现资源共享,提高资源使用效率。鼓励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社团、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和部队积极参与社区科普活动,形成社区科普工作合力。
工作分工:市科协,市民政局,市妇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老干部局、教育局、科技局、住建局、环保局、卫生局、体育局、气象局,团市委参与。
(六)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1.加强科学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鼓励高等师范院校和有关高校设立科学教育专业,着力培养科学教育专业教师。在中小学教师培训课程中增加科学教育内容,推进教师科学素质与课程实施能力建设,开展科学教师之间业务交流。以县及县以下中小学、幼儿园为重点,加强科学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逐步完善科学教育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和办法。
2.提高科学教育与培训教材质量。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标准,组织专家编写科学课程教材,切实提升教材质量,增强教学内容的趣味性、直观性和吸引力。将科普内容纳入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教材和教学计划。根据农民、城镇劳动者、社区居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特点与需求,加强重点人群科学教育培训教材建设。
3.改进科学教育与培训教学方法。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研究,确立先进教育理念,完善教学手段,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不断增强教育教学效果。针对不同人群开展科学教育培训,探索改革成人教育教学方式,努力提高培训成效。
4.推进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建设。继续推进中小学科学教育网络资源建设,支持和鼓励现有科学教育网站扩大科学教育资源。加强外来务工子弟学校的科学教育资源建设。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动员大学、科研院所、科技馆、职业学校、成人文化教育机构、社区学校等公共机构对公众进行分类教育和培训。
工作分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发改委、科技局、农委、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参与。
(七)实施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1.促进原创性科普作品的创作。以项目、评奖、作品征集等方式,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科普作品创作。推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挂图、图书、展览、影视作品、科普动漫、文艺节目等科普资源,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认知度。继续办好“高士其”科普作品创意大赛,组织更多的学校、企事业单位参与,争取“十二五”期末评选出100部优秀科普动漫作品。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引进国外优秀科普作品,带动科普创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2.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促进各类科研项目成果的传播和普及工作,提高公众对科研成果的关注度和知晓率。积极探索将学术交流与科普活动紧密结合的新途径,充分发挥学会联系科技工作者及科普创作团队的作用,探索将适宜向公众传播的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的机制。鼓励学会进行科普创作,编撰科普丛书。鼓励和支持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将科研成果向社会公众传播。
3.加强科普资源的开发、集成与共享。开展科普展览在各单位巡回展出活动,推动科普展品在各类科普场馆、科普设施之间交流。推动流动科技馆、科普资源包开发,集成各种科普展览、教育和活动资源,供青少年活动中心、图书馆、科普场馆和学校、农村、社区等基层单位共享使用,为其开展科普工作提供公共指导和服务。探索科普产品的新形式,开发适用于电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三网融合”需要的新型科普资源。建立科普资源及信息共享交流平台。以苏州科普之窗为平台,集合苏州本地科普资源,供各基层单位使用,推动全社会优质科普资源集成共享。
4.推动科普产业发展。以公众科普需求为导向,发挥市场的引导、优化和调节作用,推动科普产品的研发、生产、集散和服务。推动科普展览展品开发与制作、科普玩具、科普教育与科普游戏软件、营利性科普网络等科普产业发展,逐步建立公益性科普事业与经营性科普产业并举的体制。
工作分工:市科协、市科技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民政局、环保局、农委、卫生局、苏州日报社、广电总台、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参与。
(八)实施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1.鼓励大众传媒开展科技传播。推动电视台、广播电台制作更多喜闻乐见的科技节目并增加播出时间,出版单位增加各类科普出版物的品种和发行量,报纸和杂志增加科技专栏的数量和版面,门户网站增设科技专栏。主要新闻媒体确定专人负责科技宣传工作。推动各类大众传媒机构参与科普产品的开发和制作。推动各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门户网站开设科普专栏。培育、扶持若干优秀科普网站和虚拟科技馆。
2.提升大众传媒从业者的科学素质与科技传播能力。各类媒体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科技记者专门负责科技宣传报道,吸收自然科学类专业毕业生充实科技宣传报道队伍。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培训,提高科技宣传报道人员的业务素质。推动科技社团、专家学者与媒体交流互动,提高媒体准确报道最新科技创新成果以及具有科技背景的社会热点、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3.打造科技传播媒体品牌。继续在电视台办好《科普大篷车》栏目,引导培育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普品牌栏目。探索具有实时、动态、交互等特点的网络科普新途径,开发一批内容健康、形式活泼的科普教育和游戏软件。加强政策引导,支持出版一批有影响力的图文声像科普读物。
工作分工: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教育局、科技局、农委、文广新局、苏州日报社、广电总台,市科协参与。
(九)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1.加强科普场馆建设。加强各类主题科普场馆建设,注重增强科普场馆的教育功能和展品的互动功能,使全市专业科普场馆星罗密布。在各市(区)市民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公共活动场所,增设科普展教设施。加强对科普场馆的规范管理,加大建设和运行费用的公共投入。
2.发展基层科普设施。依托现有社会设施,推动市(县)、区建设具备科普教育、培训和展示等功能的综合性科普活动场所。到“十二五”期末,建有科普画廊(宣传栏)和科普活动站(室)的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比例达到100%,10米以上科普画廊达1000座,宣传内容每月更新1次。
工作分工:市科协,市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牵头。市教育局、人社局、住建局、规划局、市容市政管理局、交通局、水利局、农委、卫生局、环保局、园林局、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参与。
(十)实施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1.加快培养科普专门人才。落实《苏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努力造就一支规模适度、结构优化、素质优良的科普人才队伍。培养一批科普设计与创作、科普研究与开发、科普传媒、科普产业经营、科普活动组织策划等专门人才。依托科技工作者、科技辅导员、科普创作人员、大众传媒科技记者(编辑)、科普场馆展教人员、展教品开发人员等,建立兼职科普人才队伍。科学制定考核评价制度,加快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施展才能的体制机制。
2.大力培养基层科普人才。发挥大学生村官、农村科普带头人、中小学科技辅导员、社区工作者和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的作用,利用农业技术推广机构、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社区科普惠民服务站、社区科普学校、企业研发平台等,采取培训、示范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着力发展农村、学校、社区、企业科普人才队伍。鼓励支持更多的科技、教育、传媒等各界人士以及大学生、离退休科技人员积极参与科普宣传和创作,不断壮大科普志愿者队伍。
工作分工:市科协,市人社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老干部局、文明办、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水利局、农委、文广新局、卫生局、环保局、统计局、苏州日报社、广电总台、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参与。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苏州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我市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市各相关部门要将有关任务纳入相应工作规划和计划,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协同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组织当地全民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工作,把公民科学素质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重点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十二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规划。定期研究部署,提供保障条件,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实施工作顺利推进。
(二)完善工作机制。
1.强化联动合作机制。进一步发挥各级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探索全市大科普工作格局,形成市、区(县)、乡镇(街道)科普工作三级联动机制;鼓励科研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加强科普宣传,形成科普与科研联动机制;坚持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科普与旅游、科普与文化的结合,形成科普与社会发展联动机制。
2.加大科普经费投入。进一步加大政府对科普经费的投入力度,确保苏州市本级财政及下辖各市、区财政投入科普经费与当地财政收入同步增长,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科普事业,不断拓宽科普经费来源渠道。
3.完善表彰激励机制。建立完善表彰和奖励制度,对在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并逐步将科普理论研究成果、科普图书、科普影视、科普动漫等纳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评选范畴。研究制定扶持、鼓励和规范科普文化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加强科普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4.建立评估考核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科普投入监督机制和科普效益评价指标体系,提高政府科普投入的效率。完善全民科学素质监测指标体系,做好公民科学素质调查研究工作。研究制定科普基础设施、科普项目和科普活动评估指标体系,为提高内涵建设、开展评估工作建立规范。制定学校科普教育评估标准,将科普教育列入督导和评估的范围,定期对区县学校进行科普教育的专项督导和评估。
(三)进度安排。
1.启动实施。2011年,推动和指导各地制定本地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组织制定本方案中10项重点工作的具体推进计划,并做好方案实施动员工作。
2.扎实推进。2012~2014年,继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测评估,查找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各项重点任务实施。
3.总结表彰。2015年,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对“十二五”期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