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万企升级行动计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苏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30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万企升级行动计划(2011~2015年)》已经市政府第9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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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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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万企升级行动计划(2011~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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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积极推动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工业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增长,整体竞争力显著增强,为全面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做出了重大贡献。但产业集中度不高、企业规模偏小、自主创新能力不强、核心竞争力较弱等深层次问题依然存在,推进企业升级发展已经刻不容缓。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实施意见》(苏发〔2009〕40号),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特制定《苏州市万企升级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进一步解放思想,紧紧围绕建设高端产业城市目标,大力发展以高层次人才为重要依托、以全面创新为主要驱动力、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显著特征的创新型经济,推动企业由一般加工向创新创造升级、由单纯制造向服务制造升级、由产品经营向品牌经营升级,增强核心竞争力,抢占市场制高点,争创发展新优势,全面提升苏州工业经济的整体素质。
(一)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向规模发展、前沿发展升级。围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新型平板显示、软件和集成电路、智能电网和物联网、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规模化、前沿化和国际化为方向,以产业链构建延伸、价值提升和拓展强化为重点,推进实施《苏州市新兴产业倍增发展计划》,组织实施创新发展重点项目,加快提升企业规模、创新能力和技术装备水平,着力培育一批基地型、龙头型和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企业,着力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带动新兴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促进支柱产业向高端发展、转型发展升级。围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纺织、冶金、轻工、石化等六大支柱产业,以高新化、集约化和绿色化为方向,以提高研发水平和完善营销服务体系为重点,实施高端发展战略,推进实施《苏州市支柱产业提升发展计划》,引导企业加快自主创新、技术改造、兼并重组和两化融合,推进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强化品牌质量和企业管理,着力培育一批优势大型骨干企业,巩固发展我市支柱产业优势。
(三)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向提速发展、联动发展升级。围绕现代物流、工业设计、金融及融资担保、信息服务、节能服务、现代会展等生产性服务业,以网络化、现代化和社会化为方向,以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联动发展和经营模式创新为重点,有效推进生产性服务业提升发展,实施服务业品牌创建工程,提高企业服务增值和配套能力,加快培植总集成、总承包等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着力培育一批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的生产性服务供给主体,支持、鼓励一批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延伸、转型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成为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全市现有近万家规模以上企业实现阶段性转型升级目标,2000家科技型、高成长型小微企业进入规模以上企业行列,重点培育一批综合实力强、现代化水平高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具体目标是:
(一)创新能力升级。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力争达到2%;新增省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200家,总数达到650家;新增市级企业研发机构500家,总数达到1700家。百亿元地区生产总值企业专利授权量达到600件,企业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4500件,力争均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
(二)质量品牌升级。培育6家江苏省质量奖企业;参与制(修)订一批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十二五”期间完成采标1000项以上;培育75件行政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600件江苏省著名商标;培育450个江苏省名牌产品和1000个苏州市名牌产品。
(三)两化融合升级。培育省市两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30家、试点企业300家、推广应用企业3000家;实现成套设备和传统产业整机产品信息化率分别超过90%;企业利用信息技术开展生产、管理、创新活动的比例超过90%;企业创新营销模式开展电子商务的比例超过90%。
(四)技术装备升级。每年实施100项对优化产业结构具有重大影响的省、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技术改造投入实现倍增,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保持在70%左右;推广使用和认定50个以上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重点产业的主要技术装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五)经营管理升级。培育和创建75家管理创新优秀企业和示范企业;培育信用管理贯标企业700家,创建省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15家;重点工业企业普遍建立较为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每年新增上市企业8家左右,总数达到100家。
(六)人才队伍升级。培养造就一批数量充足、结构优化、素质优良的企业人才队伍,企业R&D人员占全社会R&D人员总量的比重提高到85%,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达到33.1万人,专业技术人才达到150万人,高技能人才达到34万人。
(七)规模效益升级。全市规模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14%以上,利税总额年均增长9%以上;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年均增长12%以上;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营业收入超100亿元工业企业(集团)达到40家以上。
(八)绿色制造升级。全市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按省下达指标执行,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20%;工业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的下降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5%以上;建成一批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
三、重点任务
(一)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1.实施企业高端人才计划。以人才为第一资源,全面推进姑苏人才计划和“1010人才工程”。依托政策优势和“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人才工作品牌,加强对企业人才需求的动态监测,定期发布苏州新兴产业和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目录,引导和鼓励高层次人才及其创新团队向重点新兴产业领域和企业集聚,打造一支掌握国际先进高新技术、能够应对国际竞争的以科技型企业家和高端研发人员为骨干的领军团队,重点支持从事高新技术研发、拥有科技成果的高端人才落户苏州实施产品产业化。加快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切实建好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核心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的优质培训及研修平台,做优“苏商论坛”和“中国创业家(苏州)峰会”品牌活动,培养一支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队伍,同时鼓励企业引进熟悉战略经营、善于资本运作、精通企业管理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开展姑苏高技能重点人才、突出人才的培养选拔工作,加大政府薪酬补贴力度,不断提升生产一线人才的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培育一支具有精湛技艺、能开展技术攻关、在关键岗位解决疑难问题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
2.组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在关系我市产业高端发展的重点领域,集中力量开展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前沿技术攻关(见附件2),着力攻克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特别是新兴产业发展壮大的技术瓶颈。切实加大企业创新特别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投入,鼓励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开展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大科研成果转化力度,实施国内首创、国际一流水平核心技术产业化培育工程,引导和集聚风险投资、政策扶持等各类产业资本要素,加速形成新优势、新产业,每年组织开发100项省重点新技术新产品,新产品销售收入比重达35%左右。
3.培育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深入推进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工作,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实施自主创新“双百工程”和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计划。切实加强企业各类研发机构建设,积极探索多层次、多形式的产学研联合方式,培育建立一批企业牵头、高校和科研院所参与的新型产学研共建研发机构,实现创新要素与生产要素在产业层面的有机衔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并购或建立海外研发机构,推动创新型领军企业主动参与国际研发分工和设立海外研发中心。加快建设重点行业和重要产业链集聚区的各类科技服务平台,吸引、集聚行业技术领军人才和高端技术开发团队来苏创新创业。全市培育50家带动行业发展的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4.促进民营、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实施民营企业创新成果产业化能力、质量品牌、绿色低碳制造、管理现代化、体制机制活力等五大提升计划和民营企业发展人才保障支撑计划,引导和支持民营、中小企业壮大规模、加快发展、提升创新能力。每年培育10家创新能力建设示范企业、10家高成长型中小企业、20个中小企业专利新产品和2个为中小企业提供产品研发、检验检测、成果转化、新技术和新工艺应用、技术信息咨询等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加强分类指导,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计划,培育壮大100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二)推进两化深度融合。
1.实施企业信息化提升“333”工程。健全和完善工业化信息化两化融合考核指标体系,加大考核督查力度。以“企业两化融合示范、试点和推广应用”为重点,积极实施信息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电子政务升级工程、两化融合推进工程和信息惠民便民工程。深入推进信息化技术改造、信息化推动、信息化创新、信息化服务,大力实施制造业和服务业的信息化支撑行动,全面推动设计数字化、装备智能化、生产自动化、管理网络化、商务电子化“五化联动”。促进信息技术对企业的全面渗透,打造一批“智慧企业”,推进构建“智慧苏州”建设。以电子商务为重点,继续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
2.实施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大力发展物联网关键传感器件、装备、系统和服务,支持企业开发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系统设备、应用终端。在制造业供应链管理、生产过程工艺优化、产品设备监控管理、环保监测及能源管理、工业安全生产管理等领域,应用推广物联网技术,建设一批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和示范企业。
3.实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载体建设工程。重点建设苏州“国家级软件园”,着力提升创新和融合服务能力。增强生产性信息服务企业集成服务能力,打造一批具备整体方案解决能力的骨干企业。培育行业性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具有较大影响的行业门户网站和电子商务平台加快发展。
4.实施两化融合产业服务示范园建设工程。聚焦重点领域、核心环节,支持产业集群凝聚力较强、生产性信息服务企业发育较好的产业聚集区或产业开发区创建两化融合服务产业示范园。建设5个两化融合服务产业示范园,培育一批生产性信息服务骨干企业。
(三)加强品牌质量建设。
1.实施产品质量攻关计划。选择一批重点名牌产品和拟创建省以上品牌产品,特别是技术含量高、市场容量大、高附加值、高创汇、高效益的产品,每年实施20项质量攻关项目,尽快解决制约产品质量提升的突出问题。
2.推动企业创建品牌。支持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和商标战略,加强对企业自主品牌建设的支持,增强品牌竞争力,引导社会资源向知名品牌企业集聚。充分发挥全国首批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优势,支持企业全面提高商标注册、培育、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从技术创新、产品质量、市场营销、信用管理等方面着手,丰富商标内涵,提高品牌附加值。积极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鼓励企业主导和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鼓励企业创造条件争创市长质量奖、国家级质量奖和中国工业大奖。
3.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帮助企业建立规范化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强化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的知识产权管理,培育一批知识产权管理示范企业。引导企业开展商标防御性注册,提高企业商标自我保护能力,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商标专用权行为。鼓励企业申请专利,每年促进一批专利成果产业化。引导中小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设一批具有知识产权优势的中小企业。
(四)加大技术改造力度。
1.积极开拓项目源。围绕重点产业链、产业集聚区、产业带和经济增长点,建立“万企升级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库”,储备百项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产业带动强、投资力度大的技术改造项目。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完善项目建设条件,促进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2.拓宽项目融资渠道。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导向作用,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切实加强担保体系建设,鼓励银行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的信贷支持,建立与金融机构定期对话交流协商机制,开展多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融资洽谈活动,每年向金融机构推荐200项融资项目。鼓励设立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引导企业通过上市融资、股权融资、发行债券、利用外资等方式筹集资金,形成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多元化投融资体制。
3.实施重点技术改造工程。围绕产业链延伸、高端制造、两化融合、节能减排、沿海开发、产业转移等重点,每年实施“十项百亿”重点技术改造工程,通过高起点、持续的技术改造,不断提升企业技术装备和工艺质量整体水平。
(五)拓展新品名品市场。
1.引导企业拓展市场。举办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活动,每年组织名牌产品、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新产品参加国内外品牌会展。突出重点,继续参与“江苏名牌产品万里行”活动,继续办好“中国苏州电子信息博览会”等苏州品牌展会,鼓励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提高苏州产品的美誉度和市场占有率。
2.实施新兴产业产品推广应用计划。围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物联网和云计算、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软件、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海洋工程装备等重点领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新产品,每年制定推广应用计划,组织开展产品应用示范、试点活动,促进新产品推广应用。
3.落实新产品拓展市场的政策措施。推动建立企业创新产品市场应用保险机制。对本市企业开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技术装备和新产品,特别是市场认同有过程、初期效益不明显、扩大产量有风险的新兴产业创新产品,落实政府首台首购首用、以奖代补等政策措施,积极帮助企业突破产品进入市场初始阶段的瓶颈制约,为相关产业和企业的发展壮大创造环境和条件。
(六)促进集约集聚发展。
1.积极推进企业兼并重组。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政策意见,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土地等政策,鼓励企业进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推动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集聚,形成一批主业突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培育营业收入超百亿元工业企业(集团)40家,其中,超千亿元3家,超500亿元工业企业(集团)4家,工业百强企业销售收入占比达到40%以上,对产业发展的带动力进一步增强。
2.培育重要产业链和重点产业领域骨干企业。支持重要产业链和重点产业领域骨干企业实施重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以大规模、旗舰型龙头企业为核心,延伸、完善产业链,其中传统支柱产业重点向研发,营销两端延伸,新兴产业重点强化对产业链关键节点补缺,提升产业发展的综合实力。引导各地根据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加快产业联盟和产业协会建设,推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做强我市有比较优势的10条重要产业链和10个重点产业领域,巩固提升20家龙头型基地型企业,培育壮大50家地标型企业。
3.培育小微企业进入规模以上企业行列。每年推动400家科技型、高成长型小微企业尽快达到规模以上水平,提高产品档次,增强盈利能力,成为规模骨干企业的后备力量。
4.推进产业集聚区建设。以国家省市三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省级特色产业基地、苏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和特色产业基地为基础,培育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用地集约、生态环保的特色产业集群和中小企业产业集聚区,到2015年,建成10个超百亿元特色产业集群。按照集约程度高、主导产业突出、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等要求,引导集聚区创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成15个省级以上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七)提升绿色制造水平。
1.实施重点耗能企业能效提升工程。推动重点耗能企业建立健全节能管理体系,强化能源计量、统计工作,建立能源利用状况分析、评价和报告制度。扩大“能效之星”试点范围,组织开展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落实节能措施,促进重点耗能企业能效整体水平的大幅度提高。
2.推动节能技术改造。突出冶金、化工、建材、纺织、电力等主要耗能行业,大力组织实施锅炉(窑炉)、电机系统、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等节能改造,力争节能529万吨标准煤。继续组织能效电厂建设,五年建成60万千瓦能效电厂。
3.促进工业循环经济发展。推动源头减量、循环利用、再制造和产业生态链接技术推广应用。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以化工、酿造、造纸、电镀、纺织、印染、建材、钢铁等行业为重点,培育创建一批清洁生产企业,建设一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
4.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以冶金、建材、轻工、纺织、化工等行业为重点,依法关停淘汰能耗高、污染重、安全隐患多的落后产能。结合我市实际和产业转型升级要求,提高淘汰标准,主动淘汰相对落后的产能及低端产品制造能力。
(八)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1.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引导各类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政企分开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优化企业股权结构,促进投资主体及股权设置的多元化。全市重点企业全面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推动企业扩大直接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在境内外上市。
2.培育管理创新示范企业。树立一批管理创新标杆企业,造就一批善于管理的优秀企业家,大力推广企业现代管理创新成果。积极引导和推动企业实施《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标准,支持企业开展管理认证、职业经理人任职资格培训,培养职业经理人2000名,重点支持1000名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赴境外培训,5000名企业经营管理团队核心人才参加国内著名高校研修,10000名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参加本地业务能力培训,为苏州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集聚更多的领军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3.推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联动发展。完善现代物流体系,降低物流成本,建设10家重点物流基地(园区)和一批重点物流企业。引导企业重视设计创新,加大研发投入,培育一批业务规模大、设计能力强的工业设计示范企业,建成2到3家辐射力强、服务体系完善的工业设计示范园区。充分发挥信息服务、金融及融资担保、科技与咨询服务、节能服务、现代会展等现代生产性服务业对制造业的支撑作用。
4.促进商业模式创新。以价值创造为追求、以客户需求为中心、以企业联盟为载体、以应变速度为关键、以信息网络为支撑,推动企业对经营各环节进行细化和重构,大力发展新型连锁经营、合同能源管理、融资租赁、网络营销等新型商业模式。引导企业依托网络平台和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新的营销盈利模式。在不同行业培育14家商业模式创新示范企业。
5.提高企业国际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外资利用水平和质量,优化出口产品结构,提升国际竞争力。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建立海外原料供应基地、境外加工生产基地、海外研发基地和维修、服务等网点。鼓励支持企业开展商标国际注册,打造国际知名品牌。支持企业积极参加境外认证。鼓励外资企业在苏州设立研发集团总部、区域总部及研发、营销、采购中心等,到2015年全市认定省级以上外资研发机构突破300家。
6.提升企业信用管理水平。积极参与省经信委组织实施的信用管理“百企示范、万企贯标”工程,以申报推荐项目履行信用查询程序为手段,重点引导和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建立信用管理机构、完善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应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构建有效的信用管理体系,提高防范经营风险能力。推动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切实履行维护职工和消费者权益、保障安全生产、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等社会责任。
四、推进机制
(一)建立工作体系。充分发挥苏州市工业转型升级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市经信委)的综合协调作用,形成全市各级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与经信系统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工作机制,集成各种政策手段,集中各类要素资源,同时大力发挥各级工业行业协会及产业联盟的作用,重视研究和授权行业协会相关职能,调动全社会力量助推企业升级,确保万企升级行动计划有效执行。
(二)加强目标管理。结合《苏州市推进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和责任制考核,认真分解落实万企升级的年度目标任务。万企升级行动计划在今后五年滚动实施,由市经信委根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由各市、区经信委(局)具体落实到事项和企业。指标体系在总体保持稳定的前提下,可根据省和我市工业经济产业转型、企业升级进展情况作必要的动态调整。加强督促检查与考核。建立万企升级行动计划专项报表制度,及时了解各地工作落实情况和实际成效,在此基础上加以认真考核评价,其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对工作开展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彰。
(三)实施分类指导。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在转型升级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实施分类指导。新兴产业企业突出规模化升级,抢占产业发展和国际竞争制高点;主导产业和传统产业企业突出高端化、品牌化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培育市场竞争新优势;生产性服务业突出现代化升级,与先进制造业有机融合,形成双轮驱动力。大中型企业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打造主导产品、拥有自主品牌,小微企业着力提升规模水平、走“专精特新”之路。对各类试点示范企业,要先行制定标准规范,探索路子,总结经验,由点到面,逐步推广,形成整体效应。
(四)强化政策支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增值税转型、进口设备减免关税、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高新技术企业、国产设备首购首用等优惠政策,积极支持苏州企业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强企业创新促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优化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专项引导资金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和《江苏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外经贸转型升级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的精神积极向上争取,优化整合苏州市级工业产业转型升级、信息化建设、循环经济和节能等相关专项引导资金,提高资金使用集中度,优先支持列入江苏省和苏州市万企升级行动计划的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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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苏州市万企升级年度计划目标
2.苏州市万企升级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指导目录
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万企升级行动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