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流通业现代化的意见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苏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3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快推进流通业现代化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关于加快推进流通业现代化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流通业现代化的意见》(苏政发〔2011〕96号),进一步提速苏州流通业现代化步伐,更好地发挥其在扩大消费、促进生产、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快形成“大开放、大产业、大企业、大流通”的发展格局,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信息化提升、资本化扩张、国际化拓展、低碳化转型为路径,全面推广现代流通方式,不断完善现代流通体系,加速提升流通业发展的质量、能级和品位,扩消费、促转型、惠民生,努力把苏州打造成为“长三角”地区重要的商贸中心城市为目标,为苏州“三区三城”建设和创新型经济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到2015年,基本形成市场开放度与流通便利化程度高,资金流、商品流、信息流、技术流、人才流等要素流动顺畅的运行机制;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并存,国际市场与国内市场相通,要素市场与消费品市场并举的市场结构;空间布局合理、网络体系完善、业态结构优化、服务功能齐全、居民生活便利的“大开放、大产业、大企业、大流通”的发展格局和区域性购物天堂。
(二)具体目标。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7%以上,2015年突破5000亿元。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达到2357亿元,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达到426亿元。
——90%以上大中型商贸企业建立自己的电子商务,培育苏州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10个、示范企业50个,国家级示范基地2个、示范企业5个。
——在电子商务服务及相关应用领域中,交易额超500亿元的企业2家,超100亿元3家,超10亿元5家,超亿元20家。
——创建市级商业街区50条,国家级商业街区12条;建成省级、国家级社区商业示范社区20个,市级社区商业示范社区100个。
——培育4家交易额超1000亿元的专业市场,5个500亿元市场。形成12个交易额超100亿元的市场,110个年超亿元的市场,年总成交金额突破10000亿元。
——培育年销售在100亿元以上批零企业4家,50~100亿元企业6家,30~50亿元企业10家。
——培育连锁门店超800家龙头企业1家,超100家企业15家;连锁经营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0%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加快发展连锁经营。大力推广直营连锁,规范发展特许加盟连锁,不断提高连锁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和经营管理水平。吸引大型流通企业总部或区域总部落户我市,支持龙头企业多途径整合资源、低成本和跨区域扩张。完善城乡连锁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以社区为中心、具有多项服务功能的连锁便利店建设。引导连锁经营向多行业、多领域拓展,积极发展百货、家居等日用消费品,以及生产资料、社区服务、家庭服务等服务消费的连锁发展。连锁经营等新型商贸业态在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中所占比重每年递增1.5个百分点。
(二)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加快流通领域电子商务应用进程,鼓励实体企业开辟网上商城,支持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促进线上交易与线下交易融合互动、虚拟市场与实体市场协调发展。构建电子商务产业和创新集群,推动电子商务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应用模式创新。整合金融、交通、物流、教育、旅游等服务业资源,积极打造和完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体系,构筑苏州流通现代化的网上载体。实施电子商务示范工程,积极开展电子商务诚信经营建设,进一步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力争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均增长40%以上。
(三)加快发展物流配送。合理规划和布局流通空间网络,进一步完善流通领域现代物流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和提升流通功能性网络,实现信息流、资金流、物资流的一体化运作。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支持大型连锁企业发展统一配送,鼓励中小企业发展共同配送,支持运输企业参与国家和省甩挂运输试点,建设提升一批功能齐备的商贸物流园区(中心)。打造城市数字物流,建设公共物流信息平台,推进智能化流通。实施流通品牌战略,鼓励流通品牌创新发展。重点发展城市公共配送和物流公路港,完善城市社会化配送网络。
(四)加快发展现代会展业。以市场化、效益化、专业化、国际化和产业化发展为根本,以市(县)、区统筹、产业集聚、功能强化、优势互补、错位发展为主线,以良好的区位、交通和会展设施为依托,大力发展城市会展公共服务。进一步优化会展业发展软硬环境,改善会展基础设施,培养会展人才,壮大会展主体队伍。进一步加强国内国际交流合作,调整会展结构,吸引会展资源,扩大会展业溢出效应,努力培育一批著名会展品牌和知名会展企业,将会展业发展成为推动城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增长的重要支撑。
(五)加快提升现代批发业。支持和促进批发市场提档升级,培育一批交易主体组织化、交易方式现代化、交易商品标准化,集物资集散、信息发布、价格形成、制定标准及物流服务等综合功能的中高级批发市场。鼓励企业发展国内外知名品牌产品的国内总分销、总代理,积极吸引大宗知名品牌产品国内外总分销、总代理落户苏州。编制和完善市场景气指数、价格指数和风险指数,形成市场产销和商品流向的风向标。尽快形成辐射海内外的电子元器件、钢铁、化工、丝绸、婚纱、服装、家具等七大专项商品交易平台。
(六)加快培育行业新亮点。结合城市改造和城市化进程,加快推进大型购物中心建设,加快培育与科技、文化、体育、旅游等结合的特色商业街区,打造“一站式”的大型多功能消费新天地。对接新农村建设项目的不断延伸,积极培育和发展具有苏州特色的农(渔)家餐饮、生态餐饮等市场。大力开拓与流通相关的新型行业,扩大流通范围,培育新的增长点。积极发展和规范旧货业,大力培育旧电脑、旧通讯器材、旧家具、旧家用电器等二手货市场,促进旧货的回收利用。
(七)加快推动流通技术创新。加强现代流通理论、流通技术和管理模式的研究与运用,加快物联网、无线射频、条形码、电子数据交换(EDI)、电子资金转拨、电子商务(EC)等新技术应用,提高流通业整体信息化应用和发展水平。推广应用以“进、销、存”管理和销售终端自动化为主要内容的MIS/POS系统,配置IC卡刷卡和充值终端以及“一卡通”系统,在大型商场、超市和连锁店推广电子订货系统(EOS)、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和供应链管理系统(SCM)等技术,促进传统交易、管理方式现代化,促进商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形成和流转。
(八)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培育一批以资本或商品为纽带、主业突出、管理科学、辐射面广、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集团,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增强发展后劲。把商业品牌建设纳入名牌带动战略,增强对知名流通企业、全国性和地方性商业老字号的“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鼓励流通企业创立和维护商标信誉,对新认定国家驰名商标(商号)、中国名牌的商贸流通企业,给予支持和奖励。
(九)加快推进中小企业发展。鼓励中小企业向“精、专、特、新”方向发展,形成与大企业、大集团分工协作、专业互补的关联产业效应。支持小而优、小而强、有特色、有品牌的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建立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拓宽融资渠道,健全信用担保体系,加大信贷支持,搭建服务平台,满足中小企业发展需求。
四、主要措施
(一)促进流通资源优化配置,合理布局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完善商业网点规划,联手推进规划实施。重点打造古城区、环金鸡湖、狮山路三大市级商贸中心,以及吴中、相城两大副中心,定期编制和发布流通发展指导目录,引导和规范投资行为;抓住轨道商业机遇,发展站点商业。针对交通枢纽站点、商业中心站点、大型居民区站点、新城中心站点、重要旅游区站点的需求和特点,优化布局,借位发展;加强招商引资服务,提升商贸发展水平。继续引进一批国际、国内知名企业、知名品牌,吸引国际著名商家、品牌旗舰店进驻苏州。
(二)提高功能促进城市消费,建设现代居民生活流通体系。发展精品百货,满足差异需求。推动传统百货提档升级,汇集知名品牌、引领流行时尚、提供新型服务;加快发展社区商业,便民利民惠民。积极打造社区商业品牌,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网络,扩大社区商业示范社区建设;加快特色街区建设,提升城市窗口形象。重点打造提升旺山生态农庄、月亮湾等10条特色商业街;大力发展夜间经济,丰富夜间消费市场。在3至5年内,逐步建成一批各具特色的夜间商业购物街区、餐饮服务街区、休闲娱乐街区等夜间经济载体。
(三)改善环境提高农村消费,建设现代新型农村流通体系。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家电下乡”为载体,加快农家店配送中心建设,完善快捷、便利的农村消费网络;推动“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建立高效畅通的农产品流通体系;鼓励农业生产基地、专业合作社开展社区对接,有序设立周末直销菜市场、早晚市等临时摊点;支持产地预冷、预选分级、加工配送、冷藏冷冻、冷链运输、包装仓储、检验检测和电子结算等项目建设,提高增值服务和鲜活农产品流通效率。
(四)强化监测维护市场稳定,建立现代流通预警调控体系。建立健全准确灵敏的城乡市场统计监测体系,加大对重要生活必需品、大宗商品以及敏感商品市场预测预警力度,稳定市场预期;完善职责明确、多方联动、反应及时的市场调控预案体系,建立应急商品供应基地和投放网络体系;积极开展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和推广工作,全面完成市实事工程项目建设,全力保障追溯体系正常高效运行;统筹好国内外两个市场,完善内外联动机制。
(五)扩大流通业对外开放力度,建设现代大流通市场新体系。学习引进国际先进经验,把扩大对外开放与推进商贸流通现代化紧密结合,提高现代流通业发展水平;支持流通企业打破地域界限,建立区外、境外营销网络,积极参与国内、国际竞争;扩大对外贸易关系,建立与国际市场接轨的贸易和物流网络体系;加快内外贸一体化进程,营造内外资商业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
(六)推动重点行业发展管理,建设现代特种商贸流通体系。加快新型租赁业发展,重点发展耐用生活品、大型设施设备等租赁服务;推动药品物流配送和经营方式创新,形成一批区域性药品流通连锁集团;推进酒类商品流通方式创新,提高酒类流通组织化程度;培育和规范旧货市场,规范旧货交易行为;规范典当、拍卖、直销、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老旧汽车报废更新等特种行业的发展,培育一批品牌企业;推进再制造基地建设,在机械制造、汽车零配件、装备制造等领域培育一批再制造示范企业。
(七)推广节能保持持续发展,建设现代绿色循环消费体系。引导企业进行节能、降耗、减污的技术改造,大力宣传绿色流通理念;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加快建设完整先进的回收、运输、处理、利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加快形成以社区回收站点和分拣中心为基础、集散市场为核心、加工利用为目的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逐步将再生资源产业培植成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新兴产业;支持社区跳蚤市场建设,鼓励市民参与社区跳蚤市场交易。
(八)规范商业信用交易行为,建设现代流通诚信消费体系。积极探索建立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相统一的诚信消费数据库平台,按照国家《商业企业信用自律等级行业分类标准》和《商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增强社会监督,强化诚信自律;积极推进商务综合执法,强化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实施品牌战略,鼓励流通企业创立和维护商标信誉,培育商业品牌;重视和加强对知名流通企业和商业老字号的品牌、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
五、机制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流通业发展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市商务局作为全市流通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全市流通业的管理和指导,认真做好流通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加快流通领域制度建设,努力构建全市统一、开放的大市场、大流通格局。市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流通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形成发展合力。各级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充分认识流通工作的重要性,真正把加快推进流通现代化摆在重要位置,定期研究重大问题,加强检查指导,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环境,切实推动流通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大扶持力度。对符合《苏州市商贸业发展投资导向目录》的企业和重点商贸项目,市区(七区)按照《苏州市服务业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和《关于促进商务转型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给予资金扶持。整合市商务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对扩大消费、惠及民生、公共平台等项目予以支持,对新型业态、创新载体、服务发展等项目予以扶持,分别在服务业引导资金和商务发展资金中设立扶持专项,加大对电子商务、会展业发展的支持。各市应结合实际制定相应政策参照执行。
(三)培育商贸人才。重视和加强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一方面通过在校培养与在职培训、基础培训与专业培训、理论培训与实践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提高流通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质;另一方面,支持流通企业引进各类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管理人才,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强与大专院校、行业协会合作建立多层次商贸人才培训体系,分期分批对商贸重点企业负责人、特殊岗位进行培训,造就一批具有现代经营管理知识、开拓创新、引领商贸经济发展的优秀人才。
(四)推进协会建设。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政府职能转变需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引导组建流通行业的相关协会,指导和帮助各类协会建立专业分会,完善沟通政企、服务企业、行业自律等方面的功能,拓宽服务领域,提高行业协会的覆盖面。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参与政策制订、信息交流、商品促销、资质认定、专业培训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企业逐步实现市场观念、运行机制和交易规则的规范化、一体化,尽早实现大市场、大流通、大商贸的发展格局。
(五)严格目标考核。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对重点工作和重点指标进行分解,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各市(县)、区要制定相应的实施意见,逐级进行分解和落实。要加强对重点考核项目的有效监控,建立季度考评制度,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问题,做好跟踪和服务,增强政府对加快发展流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和推动力度,确保目标任务实现。
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流通业现代化的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