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企业优惠政策

江苏苏州产业园区

江苏苏州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江苏苏州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村庄环境长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04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苏州市村庄环境长效管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3日
苏州市村庄环境长效管理考核办法
?
为加强村庄环境长效管理的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切实改善农村居住环境质量,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格局,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村庄环境长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苏府〔2012〕245号)要求,结合我市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提升城乡环境质量和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为目标,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整治、高效能管理,把构建和完善村庄环境长效管理机制作为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改善村民居住环境的根本性措施来抓,并通过“政府推动、分级负责、市场定位、社会参与”的思路,提高村庄环境管理的长效化、专业化、社会化水平。
二、组织机构
成立市村庄(高速公路、高速铁路沿线)环境长效管理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容市政管理局,市市容市政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实施对各市、区村庄(高速公路、高速铁路沿线)环境长效管理各项工作和考核,并根据考核公示的结果,核定拨付考核经费,落实奖惩措施。
三、考核对象
(一)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人民政府,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二)市相关部门(市市容市政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卫生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国土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
四、考核内容
(一)对市、区考核内容。
1.组织管理。市、区政府把村庄环境长效管理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有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主要领导重视,分管领导亲自抓,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并有村庄环境长效管理的年、季、月度工作计划和年度总结,管护队伍健全,各部门管理责任落实,定期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并建立加强宣传动员农户参与的机制,考核机制完善并落实。市、区专门机构具备与之相适应的工作条件和经费;市、区政府有专项村庄环境长效管理的保洁和养护资金,配以适当的考核奖励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投入。
2.垃圾日产日清。全面建立“户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集中收运体系,户设垃圾筒(或生活垃圾打包并按指定地点堆放),村设垃圾收集房,镇设垃圾压缩中转站。按规定加强建筑垃圾的管理清运和回收利用。
3.道路保洁干净。主要道路管理规范,路面干净,无垃圾和积水,道路两侧整洁,无乱堆乱放。
4.河道保持清洁。村庄内河道畅通,水质清澈无臭味,河面无白色垃圾和漂浮物,河滩保持整洁。村级河道每3~5年疏浚一次。
5.院落保持整洁。村民实行“门前三包”,房前屋后环境整洁,垃圾入桶,无露天粪坑,家禽家畜养殖按规范执行,畜禽粪便实行无害化处理。杂物集中堆放、院落墙面整洁,无残墙断壁和危房。二星级以上“康居乡村”村庄原则上3~5年墙面刷新一次。
6.绿化养护到位。建立村庄绿化长效管理机制,明确管护责任,落实专人养护管理,确保环村林带、公共场所、路河两侧、家前屋后应绿尽绿;加强对村庄内的古树名木、乡土树种、高大树木的管理和保护,建档挂牌,提升村庄绿化美化整体水平。
7.公共设施完好。村内公共场所环境整洁卫生,小游园、公厕、停车场、污水处理、室外健身、路灯等公共设施及休闲场所设施完好,并确保正常使用。列为市级古村落保护的村庄,要认真落实《关于加强苏州市古村落保护和利用的实施意见》,不断完善和配套公共设施。
8.村容村貌洁化。保持“三改”(改水、改厕、改路)、“三清”(清洁村庄、家园、河道)、“三绿”(绿色道路、基地、宅院)同步推进;“三小”(小出租房、小杂货店、小摊贩)、“三乱”(乱搭建、乱张贴、乱堆放)同步整治。制定完善乡规民约,落实村民参与,确保村庄环境整体干净整洁。
9.田容田貌美化。保持农田整齐连片、作物布局合理、农田林网建设科学,棚舍规范、整洁统一;交通出入口和村庄周边等区域无抛荒地、废弃物,落实绿化美化措施,宜栽则栽,宜绿则绿,确保田容田貌整洁美观。
(二)对市相关部门考核内容。
市各相关部门涉及村庄环境长效管理的职能。
五、考核形式
考核工作主要由平时每月随机抽查、每季度一督查和年度一考评三个部分组成。年度考评由市村庄(高速公路、高速铁路沿线)环境长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对各项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对市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年度考核,作出综合评价。
六、评分办法
(一)计分方式为:市、区年度考评总得分=平时考核得分×30%+季度督查得分×30%+年度考评得分×40%+奖励加分-其它扣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年度综合考评时予以奖励加分或扣分:
1.“星级康居乡村”村庄,非三星级村庄升为三星级村庄,每个加0.5分,非二星级村庄升二星级村庄,每个加0.2分。
2.村庄环境长效管理获得省(部)、市级表彰奖励的,每一项分别加2分和1分。
3.宣传和报送工作成绩突出的加1分。
4.因村庄环境长效管理问题被媒体曝光或通报批评,经考核组查实的,一次扣当月抽查考核1分。
5.在平时考核中,对考核组通报的问题未按时整改的,经考评小组审定,每次扣0.5分。
七、奖惩措施
(一)奖励经费。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经费,作为全市村庄长效管理以奖代补和相关部门奖励资金。
(二)通报排名。季度、年终考评均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报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并将得分及排名情况通过报刊和政府网站等媒体向社会通报。年度总得分95分以上的,通报表扬,年度得分80以下的,通报批评。
(三)奖励。1.根据村庄环境长效管理考评情况,对各市、区分别给予奖励补贴。2.根据市委、市政府村庄环境长效管理工作重点和年度综合考评得分,设置镇(街道)各类单项奖;并对村庄环境长效管理中成效显著、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四)惩处。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检查中发现有关单位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将视情节分别按下列情况处理(按年度累计):第一次,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改正;第二次,对责任单位及其主管领导给予通报批评;第三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关部门对直接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附件:苏州市村庄环境长效管理检查评分表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村庄环境长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doc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