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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州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7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市教育局、体育局、卫生局、民族宗教事务局、科技局、财政局制定的《苏州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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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7月27日
苏州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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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健全我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体系,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与公告工作,根据《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苏发〔2008〕3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苏发〔2008〕17号)的有关规定,以及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85号)的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学校教育“健康第一”的理念,认真实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公告制度,掌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与发展趋势,为科学评价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提供依据,推动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作向纵深发展,努力实现每一位学生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2012年8月和2014年8月,分别建立健全市级和五个县级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平台,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形成全市和各县级市学生体质健康报告并及时公布。
(一)在实施省相关监测、测试工作基础上,科学有效整合各类监测力量,合理布设监测点,建立健全全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体系。
(二)开展多维度监测,提高监测效能,及时、全面掌握我市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与发展动态,为学校体育卫生以及教育研究和教育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客观评价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促进各地采取有效干预措施,提升广大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
(四)通过监测信息反馈,强化学校体育卫生工作信息化管理,实施全市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公告制度。
三、体系构成
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体系由监测机构和研究机构组成。
(一)监测机构。
1.市级监测站点:包括市级监测机构和监测点校。其中,市级监测机构为市教育局设立的苏州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站(以下简称市监测站),监测点校为承担市级监测任务的有关中小学。
市监测站主要负责制定体质健康监测工作实施细则、开展监测工作培训、组织监测工作督查、及时收集监测数据、参与起草监测报告和做好信息公布工作等。中小学监测点校在市监测站和各地教育局、各县级市监测站的指导与管理下,主要负责身体素质部分的测试,有关健康检查部分由各地教育局、各县级市监测站会同相关部门组成检测队伍到监测点校开展检测。
2.县级市监测站点:各县级市监测站点组成比照市级监测站点安排。
(二)研究机构。
1.市级研究机构:市教育局依托苏州市体育科学研究所,开展苏州市学生体质健康促进研究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抽样检查和科学分析监测数据、研究制定各类监测报告、做好信息公告、参加监测工作督查与培训工作等。
2.县级市研究机构:由各县级市参照市里模式建立。
四、监测项目
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体系主要开展全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其监测项目与指标主要反映全市6~18岁城乡学生的体质健康状况。
有关《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抽测、苏州市高三学生身体素质抽测、苏州市初中毕业生体育平时成绩抽测、学生健康体检情况抽测、学生因病缺课情况监测等也纳入监测体系,具体按年度计划进行。
五、监测站点设置
(一)设置要求。
1.市级监测站点:市监测站设在苏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已于2010年建立)。市级监测点校要选取领导重视、有具体部门和人员负责、具备开展身体素质测试所需条件的学校。各县级市的苏州市级监测点校包括小学、初中、高中各1所,共3所学校。平江、沧浪、金阊区的市级监测点校为各1所小学,其它区的监测点校为初中、高中各1所,共2所学校,市直属为小学2所,初中、高中各1所,共4所学校。各地省级监测点校同时作为市级监测点校,监测点校原则上相对固定。
中小学监测点校不需专门配备健康检查所需的设施设备,相关设施设备以县级市、区为单位配备。
2.县级市监测站点:县级市监测站一般设在本级中小学教研室,负责对本级监测点校以及辖区内市级监测点校的指导与管理,接受市监测站的业务指导。县级市监测点校比照市级监测点校设置。
(二)设置时限。
1.市级监测点在2012年8月底前布点设置完毕。
2.县级市监测站点由各地确定,在2014年8月底前布点设置完毕。
(三)设置程序。
1.市级监测点:各地教育局要根据要求确定辖区内能够符合样本量要求的市级监测点校,明确负责部门,抓紧及时向市教育局提交设立监测点校申请,由市教育局审核确定。
2.县级市监测站点:由各地教育局确定,报市教育局备案。
(四)工作任务。
1.市级监测站点:完成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及相关部门部署的有关监测任务。
2.县级市监测站点:由各地教育局根据市教育局部署要求,完成所在区域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任务。
(五)监测样本量。
1.市级监测站点:有效监测样本量覆盖至市级监测点校。以各地为单位,按照6~18岁每个年龄组的男生、女生样本量各60人核定监测样本量,分别监测中小学生相关数据。
2.县级市监测站点:县级市监测站比照市级站点确定监测样本量。监测样本量应能满足本地独立分析、评价、公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的需求。
六、监测实施
市级站点监测工作每两年开展一次。2012年为全市监测工作启动年,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阶段(2012年8月底前):部署全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包括建立健全苏州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站与研究中心、指导各地布设监测站点、召开监测工作布置培训会、落实监测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等。
(二)实施阶段(2012年10月):市级监测点校按照市监测站的统一部署和规范要求,按时保质完成相关监测工作。其中,身体素质测试由监测点校组织本校体育教师进行;中小学生身体健康检查由各地教育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建检测队伍携带相关检测设备到校检测。
市监测站组织专家对市级监测点校的监测工作进行现场抽查。
(三)总结阶段(2012年11月~12月):苏州市体育科学研究所会同市监测站对市级监测站点监测的学生体质健康数据进行科学分析,研究撰写苏州市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报告书,并做好监测结果公布准备工作。
七、结果公布
由市教育局会同市体育局、市卫生局等部门,根据全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情况,报请市政府同意后,以通报形式公布全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
八、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与公告制度在我市尚属首次,是一项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系统工程。各地要成立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卫生、体育、财政等部门参加的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落实责任,建立健全相应的监测站点和研究机构,按时保质开展相关监测与公告工作。
(二)开展人员培训。各地要根据要求,遴选确定监测工作管理干部和监测人员,逐级开展监测工作培训,统一监测项目、监测方法、监测时间、录入程序和数据上报时间,确保监测数据真实有效。
(三)落实监测经费。各地要按照《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有关规定,将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市级专项经费主要用于监测培训、直属市级站点监测与研究机构承担的监测、公告工作的必要开支。
(四)加强宣传引导。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加强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的工作措施,争取广大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对在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和监测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地区、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表彰,树立先进典型,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州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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