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企业优惠政策

市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苏州市自主品牌大企业和领军企业先进技术研究院建设企业名单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苏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5日 政策文号:苏府〔2019〕93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聚焦产业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进一步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建设,培育具有自主品牌的创新“高峰企业”,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鼓励自主品牌大企业与领军企业设立先进技术研究院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府〔2017〕56号)要求,经企业申报、地方推荐、专家评审、市创新例会审定等程序,市政府批准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为第二批苏州市自主品牌大企业和领军企业先进技术研究院建设企业。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企业先进技术研究院建设工作,加大指导力度,及时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同时要认真做好考核评估,落实好相关支持政策。希望纳入建设名单的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有效集聚创新要素,加快推进研究院建设,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在全市创新格局中发挥好引领性作用,为苏州落实创新驱动战略、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第二批苏州市自主品牌大企业和领军企业先进技术研究院建设企业名单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苏州市自主品牌大企业和领军企业先进技术研究院建设企业名单的通知(苏府〔2019〕93号).pdf

江苏苏州产业园区

江苏苏州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江苏苏州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