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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内河港口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苏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2日 政策文号:苏府〔2014〕89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内河港口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已经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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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苏州市内河港口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14~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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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水运资源丰富、区域经济发达、航道条件优越,在国家、省、市有关加快水运发展意见指导下,内河港口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快内河港口发展,规范内河港口管理,现根据《苏州内河港总体规划》要求,制定《苏州市内河港口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转型升级、集约利用、创新引领、节能减排”发展方针,紧紧抓住干线航道整治和生态文明建设新机遇,进一步强化规划引导,优化资源配置,增强服务意识,倡导规范有序,加快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内河港口建设步伐,促进内河港口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转型发展。完善港口功能,优化运输结构,努力改变小散乱港口现状,逐步实现公共码头向港口作业区集中,规模化货主码头向产业区集中,零星商贸码头向公共码头区集中。
2.坚持低碳发展。加强对港口资源的集约化利用,节约利用土地,保护耕地,减少环境污染,建设低碳港口,努力打造平安绿色港口。
3.坚持协调发展。注重内河港口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布局规划、航道整治规划以及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美丽镇村建设规划等相衔接、相协调,努力做到内河港口和航道整治同步建设,内河港口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和谐统一协调适应。
4.坚持创新发展。围绕内河港口发展总目标,加强体制创新、机制创新,整合管理资源,理顺管理关系,创新建设和管理模式,努力提高内河港口的服务水平。
(三)总体目标。
到2016年:
1.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基本构建港航一体、管理高效、人员精简、装备精良的内河港口管理队伍。
2.规划实施有序推进。完成投资约15亿元,建成12个公共作业区及一批规模型的货主码头,内河港口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3.综合整治成效明显。结合干线航道网整治、河道综合整治,加快清理整顿小散乱码头,打造京杭运河、苏申内港线、申张线张家港段、杨林塘等一批样板港口,干线航道整治区域零星小散码头基本清除。
4.港口秩序进一步规范。符合规划的内河港口经营许可持证率达100%,《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持证率达100%。
5.港口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危险品码头视频监控覆盖率达100%,网上作业申报率达100%。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规划引领。在《苏州内河港总体规划》引领下,各市、区完成港区总体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已批准实施的港口总体规划或航道岸线利用规划得到优化完善。
(二)加快集约化码头建设。加快内河港口的转型升级,结合市、县两级航道网整治工程和环境综合整治,建设规模化、集约化公共港区和专业化港口,进一步拓展内河港口功能,提高内河港口服务水平。
(三)加强老码头治理整顿。结合综合整治,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老码头治理整顿工作,在市、县干线航道上,基本取缔不符合规划要求、无证经营的“小散乱”码头,对持证需搬迁的商贸码头基本归并吸纳进驻公共作业区,规范老码头的经营行为。
(四)加强安全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新颁布的《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加强新、改、扩建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加强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管理,基本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系统,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和应急预案,保障码头安全运行。
(五)加快港口信息化建设。统筹内河港口、航道、海事、运政等业务需求,建立内河港口信息管理系统,推进数据互通共享和市县(区)联网;建成内河危险品码头全覆盖、全天候视频监控系统,提高安全监控能力。
(六)加快低碳绿色港口建设。推广运用低碳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港口节能减排措施得到有效落实,规模型、专业化码头的节能措施在设计审查阶段得到落实;加强对船舶流动源污染控制、港口污水处理、船舶溢油等污染事故应急响应为重点的绿色低碳运行监管。
三、实施序列
(一)加强规划完善和控制。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州内河港总体规划的通知》(苏府办〔2013〕234号)要求,切实抓好规划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到2015年全部完成各港区总体规划或岸线利用规划优化完善的编制工作,港口建设集约用地、开发利用得到有效控制,推进全市内河港口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
2014年:张家港市、太仓市完成本港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吴中区、相城区着手编制本辖区总体规划,常熟市、昆山市对照《苏州内河港总体规划》,调整、细化业已批准实施的《常熟市内河港口总体规划》《昆山市内河航道岸线利用规划》,吴江区进一步深化《吴江区水运与港口发展规划》的研究。
2015年:全面完成全市内河港口规划体系的修改完善,力争获得当地政府批准实施。
(二)加快规模化、公用型码头建设。
在内河港口规划引领下,结合市、县干线航道网整治工程和河道拓浚整治工程,同步实施内河港口码头建设,并重点推进内河港口规模化及公用型码头建设,建成120多个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码头泊位,培育6~8个公共作业区或专业化码头建设的样板工程。
2014年:建成工业园区南作业区、常熟白茆塘碧溪作业区、七浦塘支塘作业区等3个公用作业区码头,建成昆山中盐、吴中再生资源码头、吴江区巨诚等专业码头;开工建设太仓岳王作业区西区公共码头;完成高新区普泰公共码头、张家港南沙作业区码头工程的项目前期工作。
2015年:建成太仓岳王作业区西区、张家港南沙作业区2个公共作业区码头和高新区普泰公共码头;开工建设吴江城南公共作业区,启动建设昆山张浦作业区;完成相城、吴江、张家港、昆山等8个公共作业区的前期工作。
2016年:建成吴江城南作业区,昆山金鸡河作业区、锦溪作业区等公共码头,建成昆山旅游码头一座;加快推进张家港凤凰作业区建设,完善锦丰作业区、塘市作业区建设;开工建设张家港公铁水物流园作业区,常熟虞山高新园作业区,相城渭塘港二期、望亭物流园区公共码头建设;推进吴江松陵作业区、盛泽作业区码头建设。
(三)加强小散乱码头整治。
集合内外部管理资源,有序部署联合执法和联合整治行动计划,坚决取缔与高等级航道整治以及城市和镇村生态环境建设不相协调的、无证经营“小散乱”码头,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在京杭运河、环城河以及各市、区重要航道(段)打造10个码头整治的样板航道(段)。
2014年:结合“两河一江”整治,取缔京杭运河浒关至宝带桥段、市区护城河、胥江上22家小散码头;结合航道整治,联合相关部门清理整顿京杭运河吴江区段23家码头、取缔申张线金港段12家码头吊机,相城区开展危险品码头的专项整治活动。
2015年:结合苏申内、外港线整治,整合内港线昆山段沿岸中小型货主码头及工业仓储企业码头,清理整顿外港线吴江段的小、散码头;结合各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和环境整治要求,对无证经营的小、散、乱码头有序推进清除、整合工作。
2016年:结合推进长湖申线航道前期工作,清理整顿吴江段沿岸小、散码头,整治申张线金鸡河、青阳港沿线工业仓储企业码头。
(四)加强港口市场监管。
按照港口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港口建设、经营市场监管,确保新建内河港口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履行率100%,公共作业港区码头、规模型专业化码头建设履约考核率100%,坚决杜绝新的违规建设项目;确保符合规划的港口经营许可持证率100%,相关从业人员按规定培训持证率100%,新建危险品码头安全条件审查率100%,危险货物作业申报率100%,进一步规范内河港口建设和经营行为,有效促进内河港口健康有序发展。
2014年:组织开展内河港口管理“达标年”活动。继续推进老码头技术检测评估、安全现场评价及整改完善工作,《港口经营许可证》持证率达90%、《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持证率达100%;继续推进内河港口建设项目纳入履约考核,严格基本建设程序,港口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100%;加快危险品码头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建立日常危险货物作业申报及港口与海事互报制度;开展危险货物作业相关人员的持证培训;加强港政执法,整合交通执法资源,推广张家港、太仓等港口一体化执法及内外联动执法机制;完善内河港口统计报表内容,全面开展内河港口统计分析工作;加强内河港口建章立制工作,建立健全内河港口基础台帐资料。
2015年:组织开展内河港口规范管理“升华工程”。顺应国家简政放权政策实施,积极探索符合内河港口发展实际的建设管理新要求,创新管理模式,调整监管思路,优化规范内河港口建设行为,研究制定《苏州市内河港口建设活动导则》;建立内河港口经营准入、退出机制和诚信考核机制,开展港口企业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港口企业标准化管理手册,规范港口经营行为,《港口经营许可证》持证率达95%;加强港口行政执法建设,各市、区至少配备10人以上内河港口执法人员(含乡镇交管所综合执法),每季度至少对货物装卸量较大或者特殊用途的码头开展一次重点巡查活动。
2016年:积极推进内河港口转型升级。倡导规模型公共港口发展多式联运和港口物流,支持和鼓励工业园区南作业区、杨林塘岳王作业西区、高新区方正铁流等规模型公用码头与物流园区、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临港工业园区实施有效对接和联动发展,符合规划要求的港口码头《港口经营许可证》持证率达100%;鼓励大型内河港口经营人延伸服务链,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建立完善内河港口常态化管理机制,促进内河港口健康发展。
(五)加快港口信息化建设步伐。
加快港口综合信息系统的开发研究,基本建立内河港口综合管理平台,实现港口企业基本信息电子化,港口行政许可网络化、港口危险品码头实时监控可视化、港口应急救援快速化。
2014年:组织开展内河港口信息化建设的需求调查和平台搭建工作。各市、区初步建立港口经营管理系统和港口安全管理系统,并建立完善港口信息数据库资料。昆山、吴中、张家港、太仓等地基本实现危险品码头实时监控全覆盖。
2015年:完善港口信息系统建设。各市、区按照港口信息系统建设的要求,结合实际做好信息系统方案修改完善的落实工作。港口经营管理系统应反映港口经营人基本情况、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持证情况及验审情况、港口企业自有装卸设备及堆存能力等信息,系统能够支持港口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变更、注销等业务的在线审批,能够支持港口经营日常监督管理信息的录入、查询及统计。港口安全管理系统应整合航道、海事、运管的视频监控资源,支持危险品码头建设安全条件审查、危险货物作业日常监管的在线申报审批。港口统计分析系统应及时反映港口经济运行情况。
2016年:进一步完善港口信息系统的功能。昆山等市积极推进信息资源共享,并接入智慧交通信息平台,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吴江区积极推进港口通讯规划,在重要作业区逐步开展数字业务;各市、区进一步加强与航道、海事、运管等部门的信息资源整合,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港口监管和应急救援体系;初步实现内河港口信息系统上下联网。
(六)加快低碳港口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港口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意见》,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内河港口,港口生产单位吞吐量综合能耗、二氧化碳排放量明显下降。
2014年:制定内河港口节能减排指导意见。各市、区建立低碳绿色发展长效机制,加强港口节能减排政策法规的宣传,组织开展港口码头能耗调查监测工作,以水环境和水生态环境、土地和岸线资源集约利用、散货码头粉尘防治等为重点,全面落实内河港口绿色低碳发展要求。
2015年:推广运用节能减排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研究出台鼓励港口企业使用节能减排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的指导意见,督促港口企业加大资金投入,有计划更新淘汰耗能大、效率低的装卸设备,推广应用LED节能光源、船舶岸基供电、装卸机械“油改电”、散货码头堆场防风防尘、液体散货码头油气回收等新技术,并通过加强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得到有效落实;推进港口建设绿化与当地绿化规划相协调,形成港口周围绿化防护林带;加强港口建设施工期的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港口建设过程对大气及周边环境的影响;加强港口运行过程中环境监测和保护。
2016年:加大绿色低碳港口运行的监管。以船舶流动源污染控制、港口污水处理、船舶溢油等污染事故应急响应为重点,着力提升内河港口绿色低碳运行监管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协调。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内河港口发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内河港口规划、建设、整治、管理等纳入政府工作重点。内河港口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发改委、规划、国土、水利、环保、安监、技术监督、编办等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强化对辖区内港口岸线利用、建设、经营、安全等方面的服务指导和监管。各相关部门要协调联动,共同促进内河港口有序发展。
(二)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推进港航一体化管理模式,逐步解决内河港口多头管理问题,切实提高工作效率。2014年,全市内河港口管理体制基本理顺,管理职责得到有效落实。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调整充实内河港口专职管理队伍力量,有计划地招录或引进港口工程建设、港口危险货物管理、港口物流等专门管理人才;注重管理队伍的自身建设,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加强港政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装备,强化日常监管,切实履行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
(四)进一步培育行业典范。坚持典型引路,结合内河港口规范管理“达标年”活动的深入开展,努力在结合航道整治完善港口布局、推进港口公共码头建设、规范港口经营市场秩序、危险品码头安全监管、港口信息化建设、港口支持保障与应急能力建设、港口绿色低碳等方面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内河港口转型发展、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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