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质量品牌建设意见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1日
政策文号:苏府办〔2017〕173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质量品牌建设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质量品牌建设的意见
质量发展是强市之基、兴业之本和转型之要。质量与品牌是企业和产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反映一个地区的综合实力。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要求,加快苏州制造向苏州质造、苏州产品向苏州品牌转变,建成全国质量发展的示范区和先导区,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十三五”期间建设品牌强市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府〔2016〕172号),现就进一步加强质量品牌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扣“聚力创新、聚焦富民、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任务,按照全市“十三五”规划和产业发展总体部署,以提升质量品牌发展水平为重点,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创新为动力,进一步健全质量工作机制、夯实质量技术基础、优化质量发展环境,有效推动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升级,为苏州争当“强富美高”新江苏的先行军排头兵提供坚实保障。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我市综合质量竞争力和品牌竞争力位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努力建成全国质量发展的示范区和先导区。
(一)质量发展水平全面提升。各市、区全面达到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标准。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高于90,主要工业产品、日用消费品国家、省级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分别稳定在90%和95%以上,若干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质量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力争中国质量奖实现零的突破,江苏省质量奖获奖企业12个,苏州市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30个。拥有质量信用AA级和AAA级企业总数达120家。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明显提高,公众质量综合满意率达到70%以上。
(二)品牌建设能力显著增强。建立较为完善的品牌培育、发展、保护机制。拥有驰名商标150件、省著名商标1000件、省级以上名牌600个,培育苏州市知名商标1200件、苏州名牌1000个,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量总数超过1000件。培育10个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品牌、20个全国市场排名领先的高端制造品牌、20个与国内外知名品牌同标准同质量的日用消费品品牌,创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江苏省区域名牌15个,形成一批品牌形象突出、管理水平卓越、质量水平一流的企业及产业集群,打造一批“专精特新”行业及“单打冠军”类中小型企业品牌。争创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数量在全省继续保持前列。全市知名服务品牌企业占全省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1/5,服务业增加值总量超过1万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3%左右。
(三)质量发展基础更加坚实。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技术保障能力全面增强。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内外标准累计超过2500项,承担国际、国内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累计超过80个,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团体标准联盟2家。全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和量传溯源体系覆盖率超过98%,产业计量测试、能源计量、计量校准能力显著提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体系、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获证企业分别达到1000家、500家、300家。检验检测认证产业服务收入达到100亿元,年均增长率15%,其中年服务收入超亿元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超过15个。建成各类检验检测国家级中心15家,省级中心20家。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质量提升工程。
1.实施质量管理提优行动。广泛推行ISO9000、ISO14000、ISO18000、HACCP等管理体系认证,提高企业产品质量保证能力。推广全面质量管理,引导有条件的企业使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精益生产、零缺陷管理、六西格玛管理等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工具。到2020年,全市卓越绩效管理示范企业总数达到80家,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企业总数达到1500家,接受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培训超过10000人次。完善市长质量奖—省质量奖—中国质量奖的卓越企业梯次培育机制,大力推广优秀企业质量管理经验。建立苏州质量发展智囊团,为政府有关部门提供质量发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建立“质量诊断医院”,为重点企业开展质量管理创新帮扶行动,帮助企业切实解决质量管理难题。试行向“专精特新”中小型企业免费发放“质量管理提升券”,扶持企业邀请质量管理专家上门辅导。推广首席质量官制度,每年开展专项培训不少于300人次。深入开展质量标杆示范、质量比对、质量管理小组、顾客满意度提升等活动,有效提升企业内部质量规划、管理水平。(责任部门:市质监局、经信委,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推动产品质量技术创新。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质量技术创新体系。聚焦我市重点产业领域和优势产品,开展质量攻关,努力攻克一批影响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质量技术,加快建立创新突破与国际同步、产品质量与国际接轨的先进产业体系。建立工业技术改造重点项目库,加大对制造业企业质量技术改造的支持、引导力度,推广可靠性设计、试验与验证以及可靠性设计等先进质量工程技术,不断提高产品的稳定性、可靠性、适用性。鼓励企业采用高端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智能化控制系统、自动化成套生产线等高端智能装备,实现关键工序核心装备升级换代。实施智能制造“十百千万”工程,重点支持培育十家智能工厂,建设百个智能车间,千家企业智能装备升级和万台机器人应用,以点带面促进智能技术广泛集成应用。鼓励企业建设高水平技术创新载体,到2020年,培育或参与3个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建设30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10家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建设省级以上工业设计中心(园区)40家。(责任部门:市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局、质监局)
3.健全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快建立“政府协调、部门监管、企业主体、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制定重点监管产品目录,对关系国计民生、健康安全等重点产品实施分类监管、精准监管,严格落实产品“三包”、缺陷产品强制召回等质量安全责任。建立健全以重点产品日常抽查为主、季节性产品专项抽查和风险产品随机抽查为补充的质量监督抽查机制,全面提升质量安全监管效能。建立企业重大质量事故强制报告和产品伤害监测制度,健全质量安全信息舆情监控系统,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风险监测和分析评估,健全进出口商品风险监测网络,科学制定应急预案,提升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责任部门:市质监局、农委、工商局、食药监局、粮食局,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着力推进品牌经济发展。
1.开展品牌“植树育林”行动。针对国际知名品牌、制造业品牌、消费品品牌、服务业品牌及区域品牌建设,建立完善品牌培育库,打造品牌建设梯队,有目标、有重点、有计划、分层次地精准指导培育。构建创新突破与国际同步、智能制造与国际接轨、产品质量与国际接轨的先进制造体系,培育10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质量竞争力强、品牌附加值高的世界影响力的品牌。围绕促进转型升级、构建先进制造业体系,以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高端准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医疗器械和生物医药产业等六大先进制造业为重点发展方向,培育20个全国市场排名领先的高端制造品牌。大力开展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三品”专项行动,在日用消费品行业,培育发展20个与国内外知名品牌同标准同质量的日用消费品品牌。加快培育中高端消费品品牌,以个性化、时尚化、功能化、绿色化为目标,推出一批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设计精美、性能优越、制作精良的消费精品。积极打造优势农产品品牌,通过推进农业标准化和规模化,引导农业企业制定实施标准、注册商标、争创名牌。坚持传承保护与创新发展并进,大力扶持丝绸、刺绣、雕刻、家具、传统饮食等传统手艺产业和历史经典产业的品牌建设,加强对老字号企业商标的保护和运用。积极创建建筑业品牌,支持企业参加“鲁班奖”、“扬子杯”、交通优质工程、水利优质工程等建筑工程行业内奖项评选。强化服务品牌建设,巩固扩大国家级城市综合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成果,建立健全服务行业标准体系,积极推进国家级、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重点培育金融、现代物流、商业服务、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业品牌,壮大健康、养老、旅游等生活性服务业品牌,创建电子商务、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兴服务业品牌。加快区域品牌建设,分层分级实施区域品牌培育工程,创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江苏省区域名牌15个。依托各级各类开发区、产业基地和特色产业集群,各市、区筛选2~3个主导产业或未来重点培育产业,打造一批集中度高、辐射带动强、质量效益好的区域产业品牌。(责任部门:市质监局、发改委、经信委、民政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委、商务局、文广新局、旅游局、工商局、食药监局,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提升品牌创建能力。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切实增强品牌意识,苦练内功,改善供给,适应需求,做大做强自主品牌。按照“地方性品牌—国内领先品牌—国际一流品牌”的思路建立完善品牌建设推进机制。对已具备较高国内知名度、相当生产规模、市场覆盖面和国际化潜力的企业推进国际知名品牌建设,引导其开展国际化经营,逐步建立国际化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体系,争创国际品牌。对于在国内知名度一般,但在国内同行中有一定影响和市场占有率的企业,推动其加大科技投入,增加品种档次,争创国内品牌。对于知名度不高,但市场前景广阔,发展后劲比较强的企业,督促其加快技术改造,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可靠性,争创地方性品牌。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专注细分市场,推出一批“小而精”、“小而优”、“小而特”的产品品牌。引导企业加快技术创新,不断开发掌握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增强品牌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建设产品设计创新中心,提高创意设计水平,不断开发新产品。支持重点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大数据平台,及时、精准掌握消费需求,增强品牌创建能力。(责任部门:市经信委、住建局、农委、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3.扩大品牌影响力。持续开展“苏州名牌”、“苏州知名商标”评定工作,组织“十大自主品牌”、“十大公共服务平台”等评选活动。完善“苏州名牌网”建设,建立苏州知名品牌数据库,实现品牌资源的整合共享。大力扶持品牌培育和运营专业服务机构,培育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品牌设计创意中心、广告服务机构、品牌展览展示机构。完善品牌价值评估体系,建立健全品牌无形资产评估和保护制度,组织企业开展品牌价值测算。多渠道、多形式加大品牌宣传推广力度,有效提升苏州制造和苏州服务的品牌美誉度与影响力。(责任部门:市经信委、发改委、住建局、农委、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4.加快品牌国际化进程。支持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和专利注册,引导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扩大高新技术产品、高附加值产品出口。引导企业创新对外投资和合作方式,逐步建立国际化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体系。鼓励企业到境外加工、生产、组装品牌产品,为创建国际知名品牌提供海外平台。积极实施符合国际发展要求的品牌扩张战略,健全“走出去”品牌战略支持服务体系和服务保障平台,支持相关中介机构发展,探索建立“走出去”战略基金,创新金融支持模式。(责任部门:市经信委、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三)加强质量技术基础建设。
1.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实施“标准化+”行动,充分发挥“标准化+”对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的引领作用,以我市重点发展的六大先进制造业为重点,建设一批标准化试点示范企业。积极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推动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甚至国外先进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制定严于现行标准的质量性能指标。充分发挥新兴产业标准化(苏州)协作平台作用,支持企业积极参与重要领域国际、国家标准的研制,鼓励企业承担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工作。创新标准化与科技、知识产权的融合机制,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快速转化为技术标准。开展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打造标准化信息资源、试验验证、符合性测试等平台,加强区域内技术标准研制的协作与资源共享。加快培育具有标准研究、咨询、标准比对等功能的标准化服务组织,重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等组织在标准化工作的作用,建立健全标准化服务组织的运行机制。推进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利用市场机制倒逼质量水平提升。积极推动团体标准化工作,加强对重要领域具有竞争力团体标准的研制。(责任部门:市质监局、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知识产权局,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加强计量保障工作。科学规划、统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健全量传溯源体系,充分满足本市量传溯源需求。鼓励采用先进计量测试技术,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推动企业加强计量基础设施,建设计量技术平台。重点推进产业计量中心建设,探索建立计量数据与产业发展互动机制,扩大计量检测数据的应用范围,实现对生产全过程的有效管控。持续推进能源计量审查工作,促进企业提升清洁生产能力。组织开展计量标准器具量值比对活动,加强与周边城市计量技术机构的交流,提高我市计量技术机构的检定(校准)能力。规范各类计量校准机构的经营行为,支持校准机构的健康发展。(责任部门:市质监局、发改委、经信委、交通局、水利局、卫生计生委、环保局)
3.促进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发展。依托我市产业需求,大力发展与国际接轨的全方位、全过程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着力提升高端装备、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型平板显示、轨道交通、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服务能力。发挥管理体系和自愿性产品认证在加强全面质量管理、保护环境、安全生产和节能降耗中的基础作用,完善落实有关奖励措施,加大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和节能、节水、环保等自愿性产品认证推进力度。积极引导检验检测产业集聚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功能园,创建国家公共检验检测服务平台示范区。加强对服务新兴产业“种子型”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扶持,打造一批科技技术领先、影响力较大的检验检测认证龙头企业。推动具备条件的检验检测认证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支持符合条件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建设全市检验检测认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立检验检测认证专项统计调查制度。新建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家级、省级公共检验检测服务平台,支持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载体。探索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链条化技术解决方案,更好服务产业转型升级。(责任部门:市质监局,市编办,市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财政局、统计局)
(四)优化质量品牌发展环境。
1.净化市场经济秩序。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坚决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依法制止和纠正违法规定歧视性价格及购买指定产品、服务等行为,营造公平的质量和品牌发展环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加强产品质量事中事后监管。坚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链接,加大对质量品牌领域违法行为的司法打击力度。强化电商产品监管,督促电商经营企业履行质量“第一责任人”职责,提高质量源头管控能力。完善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机制,发挥12345、12365、12315、12331等服务平台作用,畅通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渠道,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发挥各类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和服务,维护良好的行业信誉。(责任部门:市公安局、科技局、农委、商务局、旅游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知识产权局、粮食局,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完善质量诚信体系。建立统一的质量信用数据标准和质量信用评价标准。加大质量信息归集和公开力度,建立“互联网+”质量大数据库,推动与各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大力开展“诚信计量”创建、“诚信兴商”宣传等活动,营造良好诚信氛围。加强质量信用分类管理,完善质量信用评价、质量信用“黑名单”等制度,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银行信贷等领域加大质量信用使用力度。引导和促进企业完善质量诚信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员工质量责任感和质量诚信意识教育。组织企业开展质量诚信承诺活动,定期发布质量信用报告。(责任部门:市质监局、经信委、商务局、工商局,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3.加快人才队伍建设。以国际化视野创新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机制,加快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质量人才队伍。加强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和高校三方合作,依托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大中型企业,加快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建设,试点建立质量学科,培养一批质量专家、相关学科带头人和企业高级质量管理者,培训500名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社会中介组织等联合创建品牌研究机构,引进和培养各类品牌管理人才。完善技能人才培养政策,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培养一批爱岗敬业、潜心钻研、技术精湛、勇于创新的苏州工匠。(责任部门:市人社局、教育局、科技局、工商局、质监局,市总工会)
4.弘扬先进质量文化。大力弘扬“精致苏州、品质为本”的苏州城市质量精神,倡导工匠精神,营造尊重技术、崇尚质量、推崇品牌的良好社会氛围。支持主流媒体开展系列报道,设立专题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多渠道宣传质量文化。加大国内优质品牌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对苏州自主品牌的认知度和忠诚度。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质量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企业家和从业人员,激发全社会追求质量品牌的积极性。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共同营造政府重视、企业追求、社会崇尚、人人关心质量品牌的良好氛围。(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文广新局、工商局、质监局,市总工会)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保障。由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质量品牌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和重点行动计划。各有关部门按照分工,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结合各自职能,制订和落实质量强市和品牌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培育和扶持优势企业发展。各级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切实提高质量品牌工作水平。要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解决事关产业发展的重点质量和品牌问题。
(二)强化政策激励。建立稳定的质量品牌建设投入机制,各级财政逐年增加对宏观质量管理、品牌建设、质量基础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应急体系建设和质量监督抽查等专项经费投入,落实相关产业、环境、科技、金融、财税、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政策扶持。进一步完善质量奖励政策,有效激励在质量、品牌、标准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组织。对市级以上质量奖和品牌企业,在质量管理、环境管理、技术基础工作、信息咨询等方面优先服务,在公共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在银行贷款等方面优先考虑,在技术改造、科研立项、财政贴息等方面优先支持。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支持自主品牌发展。帮助有条件的品牌企业申请国家各类政策性基金,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对品牌企业给予倾斜,开展以无形资产为担保的贷款服务。对落户地方的国家级、省级检验检测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当地政府在资金、项目、用地、用房、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扶持。
(三)加大考核力度。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质量工作考核办法》《江苏省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和《苏州市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等要求,完善重点任务落实机制,加强质量品牌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各级政府班子领导综合考核项目,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质量品牌建设意见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