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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5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苏州市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苏州市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增进部门间协调配合,促进网络市场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建立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研究提出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思路以及促进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政策建议;加强网络市场监管的法制及制度建设;加强对网络市场监管的部门协同、指导和监督;协调解决网络市场监管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工商局、网信办、发改委、经信委、公安局、商务局、质监局、物价局、食药监局和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苏州海关及市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邮政管理局等单位组成。市工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网监分局,承担日常事务性工作。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指定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通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每年召开1~2次例会,由召集人或者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必要时可以由召集人临时主持召开全体会议。为落实联席会议确定事项,可以适时召开联络员会议,召集全体或者部分成员单位参加。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与特定事项的专题研究。
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议定的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部门和单位,并报市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协调配合事项
(一)市工商局履行牵头协调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分析、研究和解决网络市场监管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规范网络经营主体,指导落实网店实名制;加强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的信用体系建设;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作用,治理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查处网络商标侵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加强互联网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依法查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违法行为、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活动;组织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规范网络交易秩序;支持配合其他部门监管执法,强化执法联动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推进建立案件线索和信息互通共享机制。
(二)市网信办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工作,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组织开展网络执法监督有关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站,清理处置相关违法违规有害信息。
(三)市发改委按照省发改委要求配合做好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基金)从事互联网金融活动监管。
(四)市经信委协调推动电子商务领域信用信息采集、共享、披露、管理、评价等工作,协调解决电子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五)市公安局加强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推进网络交易平台运营使用单位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严厉打击网络商标侵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网络诈骗、非法获取、买卖和使用个人信息、利用网络进行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以网上销售违禁品、枪爆物品、危化物品等为重点,持续打击整治网络“黑市”;依法查处大量传播违法信息以及涉嫌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网店)、网络账号、通讯联络号码的主体;严厉打击为网络违法犯罪活动“输血供电”的网络服务商、代理商、销售商、广告商等利益链条。
(六)市商务局负责指导全市商务诚信系统信息化建设;配合市“双打”办与省商务厅、省“双打”办做好沟通、协调、对接等工作。
(七)市质监局负责对假冒伪劣电商产品涉及本市生产企业的依法进行查处,配合工商部门开展风险监测,组织开展涉及本市生产企业缺陷产品信息收集、核实和报送工作。
(八)市物价局加强网络市场价格行为监督,受理、办理涉及网络交易价格行为的举报,严肃查处误导性价格标示、虚假的原价标示、价格附加条件不明示等违法行为;做好互联网领域反价格垄断执法工作,调查、认定和处理重大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和价格垄断案件。
(九)市食药监局做好对网络销售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商品的监督管理。
(十)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实施跨境电子商务检验检疫监督工作,开展跨境电商产品风险监测,对跨境电商企业及自然人实施信用管理,推动平台企业建立质量控制和源头追溯机制。
(十一)苏州海关依法加强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监管。加强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环节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对参与跨境电子商务以及其他通过网络开展进出口贸易活动的市场主体加强信用管理;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积极开展与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的合作,督促和引导企业加强商品的知识产权审查;加强和完善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统计,开展对跨境数字贸易的研究。
(十二)市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加强互联网基础管理,落实网络实名制,加强域名、IP地址、网站备案、接入服务管理,严格执行“未备案、不接入”的规定,提升网站备案率和备案信息准确率;对于从事虚假宣传、刷单炒信、销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拒不整改或情节严重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经有关部门书面认定后依法吊销其互联网增值业务许可或注销网站备案,责令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停止提供接入服务。
(十三)市邮政管理局负责寄递渠道安全监管,落实寄递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安全检查措施,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从源头防范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将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纳入邮政行业常态化监管,督促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加强对电子商务企业等协议客户的资格审查;完善邮政业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实现邮件、快件信息溯源追查,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为有关部门核查违法犯罪线索提供支持。
五、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依法依职责做好本部门涉及网络市场监管的相关工作,认真落实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议定事项。按照各尽其责、协同管网的要求,指导地方对口部门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密切配合,及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增强监管合力。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主动提出网络市场监管中的有关问题,报召集人同意后列为联席会议的内容。联席会议办公室要认真做好日常联络工作,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附件:苏州市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苏州市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召集人:蒋亚亭?市工商局局长
成?员:宋?翼?市网信办副主任
曹水平?市发改委副调研员
金晓虎?市经信委副主任
钱志健?市公安局副局长
曹廷玉?市商务局副局长
张树杰?市工商局副局长
王?燕?市质监局副局长
杨志强?市食药监局副局长
陈?杰?市物价局党组成员检查分局局长
程维勇?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党组成员
刘卫言?苏州海关副关长
邹天云?市通讯行业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乐勤?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联络员:姜苏云?市网信办处长
崔业宾?市发改委财政金融处处长
顾?斌?市经信委信用办主任
纪晓华?市公安局网监支队副政委
李?静?市商务局市场秩序处副处长
蒋?丰?市工商局网监分局副分局长
王?震?市质监局主任科员
金?琦?市食药监局稽查处科员
袁梁卓?市物价局检查分局检查四处处长
潘云飞?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科长
盛志文?苏州海关副调研员
张?欢?市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钱婵斐?市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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