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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2015年全市质量强市工作考核评价情况的通报

政策
发布部门:苏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06日 政策文号:苏府〔2016〕45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按照《苏州市质量工作考核管理办法》(苏府〔2015〕117号)和《2015年苏州市质量强市工作目标责任状》的要求,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各市、区年度质量强市工作进行了考核。经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市政府同意,评定昆山市、张家港市、吴江区、工业园区、吴中区、高新区为2015年度苏州市质量强市工作先进地区。考核评价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总体来看,2015年,各地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深入开展质量强市(区)活动,大力实施以质取胜、品牌发展、技术标准三大战略,坚守质量安全底线,夯实质量发展基础,弘扬先进质量文化,质量强市建设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一)质量工作机制得到强化。各市、区政府高度重视质量工作,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运行有力,各地相继完成工商、质监、食药监的“三合一”整合,质量监管工作体系覆盖到基层。广泛开展“精致苏州品质为本”的苏州城市质量精神宣传和“质量在我心中”中小学质量教育系列主题活动,质量文化氛围不断浓厚。组织开展重点产品、重点工程、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重点市场质量执法,切实净化市场环境。全年共立侵权假冒案件1521件,办结1173件,案值1.68亿元。张家港市获批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二)质量发展水平稳步提升。在产品质量方面,我市产品质量国家、省、市三级监督抽查平均抽样合格率94.11%,其中国家监督抽查平均抽样合格率90.67%、省级监督抽查平均抽样合格率94.70%,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在工程质量方面,全市大中型工程、保障房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均达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98%以上;在服务质量方面,全市实现服务业增加值7170亿元,增长9%,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9.5%,形成“三二一”产业发展格局。新增省服务业名牌27个、市服务业名牌29个、市服务业质量奖3家。生产性服务业平均满意度指数为81.84。生活性服务业平均满意度指数为78.45,较去年提升1.13;在环境质量方面,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58.8%,PM2.5年均浓度下降12.1%,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240天,比上年增加13天。实施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程95项,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三)质量发展基础不断夯实。科技创新成果喜人,2015年我市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2.68%,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712家、国家企业技术中心5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中心1家。高新技术产值增长2.7%,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45.9%,各地基本完成年初目标;品牌建设持续推进,新获中国驰名商标15件、江苏省著名商标101件、江苏名牌产品177个,总数分别达到112件、749件和464个,均居全省首位。我市2家企业获第二届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各有1家企业获2015年江苏省质量奖和江苏省质量管理优秀奖,新增2家“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标准引领作用增大,在全国率先成立新兴产业标准化协作平台,全市各地共完成采标434项,累计6474项,拥有国际、国家专业标准化工作组织61个,累计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1640个;各地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计量工作发展的意见》,计量事业发展步伐加快;检验检测认证工作保持全省领先水平,新获批筹建3家国家级质检(计量)中心。张家港、常熟、太仓、昆山等地筹建综合检测中心,各地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经考核评价,工业园区、昆山市、吴江区、吴中区、张家港市、常熟市、高新区、相城区和太仓市等9个市(区)综合得分高于90分,被评定为A级。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质量强市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一是质量工作发展不平衡。地区质量发展水平存在差异,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差10.8分。二是质量工作合力有待提高。部分地区和少数部门对质量工作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积极性不高,质量强市(区)建设的协作成效有待提高。三是品牌经济有待加强。与我市企业和经济总量相比,品牌经济整体偏弱,尤其是现代服务业、新兴制造业等领域的品牌发展工作亟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深化质量强市(区)建设。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质量工作的作用和地位更加凸显。各地要紧紧围绕苏州“十三五”规划纲要中确定的努力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高地等发展定位,以质量强市建设为抓手,统筹谋划,整合资源,加快质量创新发展,狠抓质量品牌提升,在推动供给侧改革、培育经济增长新优势中积极作为。先进地区要发挥榜样作用,挖掘地方特色亮点工作。其他地区要以先进为榜样,找出差距,锐意进取,扎实工作,缩小质量发展区域差距,努力把我市建成全国质量发展的先导区。
(二)进一步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各市、区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强化考核和结果运用,形成推动质量强市(区)建设的工作合力。各市、区质量强市(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沟通和联系,提高各成员单位质量工作执行力。
(三)进一步提高“苏州制造”品牌影响力。落实《中国制造2025苏州实施纲要》的部署,着力打造苏州工业经济升级版,加快推动苏州制造向苏州创造转变、苏州速度向苏州质量转变、苏州产品向苏州品牌转变。各地要结合“十三五”规划中的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着力围绕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大力实施标准引领和品牌战略,不断夯实质量发展基础,切实加大对企业的指导、扶持力度,培育更多各级各类品牌、商标和质量奖,不断提升质量品牌发展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4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关于2015年全市质量强市工作考核评价情况的通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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