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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州市2015年度农村水利工作意见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0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水利局制定的《苏州市2015年度农村水利工作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苏州市2015年度农村水利工作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城乡一体化、美丽镇村、水美乡村、四个百万亩建设部署要求,加快推进2015年度农村水利建设和管理工作,推进全市农村水利工作在新形势下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2015年度农村水利工作意见如下。
一、2014年度农村水利工作简要回顾
全市各地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农村水利建设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水利现代化、水生态文明、水美乡村及“四个百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农村水利总土方超额完成。完成农村水利建设总土方3173万方,是年初计划任务的116%。二是圩区达标建设和管理顺利推进。全市完成圩堤加固91公里,占计划的103%,完成三闸更新改造237座,占计划的108%,完成排涝站建设108座,占计划98%,完成挡墙护岸304公里,占计划的125%。圩区堤防达标管理建设基本完成年度任务。三是河道综合整治全面完成。疏浚河道1842条、1628公里、2852万方,占计划的116%,绿化河道228公里,建成生态护岸207公里,拆坝406处、建桥(涵)381座。四是中央农田水利重点项目进展顺利。2013年度各市、区重点县项目、常熟2013年规模化节水灌溉工程基本完成,完成高标准农田及高效节水灌溉面积9.3万亩。五是2014年农村水利建设管理投入较大增长。2014年度全市农村水利建设管理投入达到22.3亿元,创历史新高,比2013年度增加2亿多元,其中省级以上2.6亿元,市级财政3150万元,县级财政10.5亿元,镇村投入8.9亿元。六是小型农田水利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全市小型农田水利运行维护管理体制逐步健全,管理工作不断加强。七是农村水利规划修编全面启动。县级农田水利规划与水美乡镇水系规划修编工作全面启动。
虽然各地农村水利建设和管理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对照城乡一体化、美丽村庄、水美乡村及现代农业建设要求,农村水利建设和管理仍面临着新形势、新问题和新挑战。一是农村水利建设规划与当前建设管理需求还不相适应。二是圩区工程达标建设和管理有待强化。三是小型农田水利灌溉设施建设和管理机制、体制有待完善。四是基层水利技术力量有待加强。五是生态河道建设有待加快。
二、2015年度农村水利建设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2015年度,全市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城乡一体化、美丽镇村、现代农业建设及省厅水美乡村建设部署,以水利现代化规划及水生态文明试点市为引领,以团结治水、敢于担当、高效务实、争创一流的精神,扎扎实实推进安全水利、生态水利、民生水利、现代水利建设,真正实现河道环境生态化、农田建设标准化、工程管理规范化、水利设施现代化。
2015年度全市农村水利建设的目标任务是:完成总土方2020万方,轮浚河道2065条1531公里,加固圩堤106公里;开展圩区堤防达标管理1154公里,新建改造三闸186座、排灌站297座,建设护岸110公里;建设衬砌渠道325公里,建设高标准农田及高效节水灌溉面积7.4万亩;拆坝332处、建桥(涵)304座,绿化河道172公里,建设生态河道189公里。2015年度计划投入资金17.7亿元。
三、工作重点
一是加快推进农村水利规划工作。各地要按照省、市要求,加快搞好县级农田水利规划及水美乡镇水系规划的修编工作,着重做好防洪除涝、水系布局、生态河道、农田水利、工程管护等方面农村水利建设和管理的规划工作,为“十三五”规划及更长远的农村水利建设提供依据。
二是加强全市农村河道生态建设。各地要紧紧围绕美丽村庄、水美乡村要求,把农村生态河道建设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农村水利建设的重点工作、亮点工程来抓,形成连片、规模、整体效应,真正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江南水乡特色。从2015年开始,全市生态河道建设不再是试点,而是要全面推开,各地要因地制宜、分门别类,加快推进,主要引排水河道、集镇区河道尽量建设生态挡墙,村庄及野外河道要以自然生态为主,同时加强河道水、坡、岸的绿化工作,尽量不再建不透水的硬质挡墙护坡,既能营造美观又实用的水生态环境,又能凸显出江南水乡风貌。生态河道建设要紧密结合河道轮浚、畅流工程、污水治理、河道绿化等方面进行综合整治。要突出重点,配合市委农办开展美丽村庄及康居村建设,对规划重点村、特色村用3~5年时间进行重点整治。进一步加强河道养护管管工作,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像公路管理一样管护河道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河道管护水平。
三是加强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工作。2009~2016年全市争取到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及规模化节水灌溉省级以上资金达8.79亿元,中小河流重点县省以上资金4.5亿元,各市、区都轮到两遍。各地要加强重点县项目的建设管理,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年度工程年度内完成。重点县建设要紧密结合“四个百万亩”及现代农业建设,发改、水利、农委、国土等部门要密切联系、沟通,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形成合力的原则,加强部门合作、项目整合,高标准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要加快已完工工程审计、年度验收和三年整体验收工作。
四是加快圩区达标建设和管理工作。圩区堤防达标管理工作已列入市政府对各市、区政府实事工程的考核内容,各地要按照市政府下发的圩区堤防达标管理三年计划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圩区堤防的达标管理工作,加快评估验收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圩区工程的管理,健全制度,推进优秀圩区服务区创建工作,确保圩区管理达到“八有”标准和圩堤管理“三无六到位”要求,保障联圩安全可靠运行。加强信息化建设,用现代化的手段来实现圩区工程运行管理的实时监控和科学调度。要加强城镇、村庄、工厂、码头段和两水夹堤等圩区堤防险工险段达标建设的研究和建设工作,做好应急预案,确保联圩的防洪除涝安全。
五是加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各地要按照部、省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部署和市水利局、财政局联合下发的《苏州市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加快拟定切合各地实际的改革方案和推进措施。常熟、张家港、太仓作为省级试点市,要全面实施,并在2014年年底前拿出改革方案,经县级政府批准后全面组织实施,2015年年底前完成改革、试运行及总结工作,其他市、区可选择条件好的1~2个乡镇进行试点;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制度,完善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加强行政指导、检查考核,确保工程正常运行。
四、保障措施
(一)要加强组织发动。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冬春水利建设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来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及早部署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加强检查督促,严格目标责任考核,将水利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目标考核范围;各级水利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在规划布局、政策研究等方面提出合理建议,及早落实和分解年度工作任务,编制好建设和管理资金预算,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农办、发改、财政、国土、农委等部门要紧密联系密切配合,共同支持和促进农村水利事业加快发展。
(二)要加大资金投入。要切实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1号文件和市委、市政府加快水利现代化建设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加大对农村水利的公共财政投入力度。要用足用好各项水利投资政策,多渠道筹集资金。要根据工程建设计划和工程管理目标要求,编制详细的年度投资计划,列入年度各级政府财政预算。要研究农村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投入机制,继续加大河道、圩区、农田灌溉设施等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的投入,真正做到建管并重、高标准管理。
(三)要规范建设管理程序。要完善立项审批工作,要与发改、环保、国土、规划等部门充分协商沟通,在项目建议书、立项、环评、规划等审批环节做到既规范又简洁高效。要加快项目的前期工作,提前做好项目的规划设计工作,为项目的提早开工创造条件。要加强项目管理、招投标管理、资金管理、质量监督及进度控制等工作,做到项目规范运作。
(四)要加强督查考核。各地要加强检查考核,确保年度任务顺利完成。一要明确任务。要按照总的目标,层层分解冬春农村水利建设的目标任务;要建立责任制度,保证今年冬春农村水利建设组织健全,任务落实,责任明确,投入到位。二要广泛发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向社会大力宣传水利工作取得的成效和水利工作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密切关系,大力营造农村水利建设的舆论氛围,通过宣传典型经验,鼓励人民群众参与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三要加强督查。要加强农村水利建设的检查和指导,强化管理,严格验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培育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要注重工程实效,做到干一片成一片,当年工程,当年完成,当年受益。
附件:1.苏州市2015年度农村水利建设计划表一
2.苏州市2015年度农村水利建设任务表二
3.苏州市2015年度堤防达标管理任务表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州市2015年度农村水利工作意见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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