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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定第六批苏州市市级现代农业园区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2日 政策文号:苏府办〔2020〕263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苏州市市级现代农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苏市委农发〔2019〕4号),市政府在组织对各地上报的农业园区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认定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杨舍镇)善港现代农业园区、常熟市优质稻米产业示范园、太仓市七浦高效农业区直塘现代农业产业园、吴中区东太湖现代农业示范园为第六批苏州市市级现代农业园区。现代农业园区是全市现代农业建设的核心载体,各级政府、市各有关部门要把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摆上重要位置,进一步集聚优势资源,优化要素配置,加大政策扶持,积极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创造良好条件,促进现代农业园区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粮食安全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推动我市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
附件:第六批苏州市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名单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第六批苏州市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名单
一、张家港市
1.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杨舍镇)善港现代农业园区
二、常熟市
2.常熟市优质稻米产业示范园
三、太仓市
3.太仓市七浦高效农业区直塘现代农业产业园
四、吴中区
4.吴中区东太湖现代农业示范园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定第六批苏州市市级现代农业园区的通知(苏府办〔2020〕2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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