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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办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12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办公室;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6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应急管理办公室
2016年1月6日
2016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引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为本、防处结合的原则,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深入全市推进应急管理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预案管理。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应急预案编制、评审、批准、发布、备案、修订、宣教培训和演练等相关管理工作。经常性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熟悉各级、各类应急预案操作流程,提高各综合、专业应急队伍的业务技能,切实提高各地、各部门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进一步强化风险防范。切实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完善各级、各类风险源数据库,为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提供基础信息。开展应急基础设施和关键资源安全清查评估。完善突发事件监测网络体系,规范日常监管制度,加强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实行隐患排查、监管、治理实时动态管理。进一步拓展监测预警手段,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的风险防范。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专业信息网站等形式拓宽预警发布渠道,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
三、进一步强化值守应急。全面落实《苏州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细则》各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节假日和敏感时段领导同志在岗带班等各项规章制度。根据省、市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
四、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以应急救援综合队伍为基础,积极整合公安、卫生、环保、安监等各类专业队伍资源,加强部门应急联动,快速、妥善处置各级、各类突发事件。不断完善专家参与应急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家的智囊作用。建立与市内驻军、武警部队的应急联动机制,充分发挥部队在应急救援中的支援作用。培育建立突发事件志愿者队伍,逐步建立应急志愿服务的长效机制。
五、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继续开展各类应急管理专题培训,不断提高应急知识的更新普及。完善应急宣教机制,统筹教育资源,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政策解读和突发事件深度报道。拓展宣传教育渠道,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微信、微博等现代传播手段,扩大宣传范围,提升宣传效果。
六、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建设。逐步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进一步充实基层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实现基层应急管理机构到位、经费到位、人员到位、职责到位。强化基层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保障突发事件在第一现场、第一时间得到科学、有效、快速处置。
七、进一步强化区域合作与交流。进一步完善市、区联动制度,加大与无锡、常州、南通等周边城市联动力度,提高跨区域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置能力和效率。学习、借鉴兄弟城市应急管理领域的先进理念和做法,不断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八、进一步加大综合保障力度。依托苏州科研院校等资源,积极开展应急管理前沿性课题的调研,超前谋划应急管理工作。积极适应新常态,在改革中推进应急管理工作的发展,切实做好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物资、装备、车辆、经费等后勤保障工作。
市应急办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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