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企业优惠政策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6年常州市食品安全抽检任务安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1日 政策文号:常政办发〔2015〕133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2016年常州市食品安全抽检任务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1日
2016年常州市食品安全抽检任务安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统计局、省委研究室《关于“八项工程”检测统计指标修订的意见》(苏办发〔2014〕46号),确定我市抽检任务目标为不低于常住人口4批次/千人。食品安全抽检任务是指实验室(定量)检验,不包括快速(定性)检测。为确保食品安全抽检目标任务按时完成,现对2016年各地区承担的食品安全抽检任务进行分解。
一、统筹协调,分工负责
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应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由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部门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依照职能分工组织实施。
二、属地管理,分级承担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辖市、区政府承担辖区内常住人口4批次/千人的抽检任务,并做好相应抽检经费的保障。市本级单位和部门做好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应急处置等各类专项抽检工作,同时市本级财政将根据各辖市、区政府的抽检工作完成情况给予适当经费补助。
三、问题导向,突出重点
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要注重均衡性,提高科学性、整体性和针对性,坚持问题导向,增强抽检工作的靶向性,鼓励提高发现不合格食品的能力。主要对本行政区域内有一定规模的市场销售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畜禽肉、水产品兽药残留等进行抽检,同时注意对本地小型生产企业、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和餐饮单位自制食品的抽检。检验项目要突出农药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滥用和非法添加、致病菌、重金属、污染物质等安全性指标。
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将纳入各辖市、区政府综合考核(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具体办法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另行制定。
附件:1. 2016年常州市食品安全抽检任务分配表
 2. 抽检类别指导目录
 
    附件1
 






序号




承担单位




常住人口数
(万人)




抽检任务数
(批次)












1




溧阳市




79




3160




 






2




金坛区




55




2200




 






3




武进区(含经开区)




142




5680




 






4




新北区




73.55




2940




 






5




天宁区




63.81




2550




 






6




钟楼区




61.65




2470




 






 




合计




475




19000




 







 


    附件2

    





时间




抽检指导类别






一季度




12月




蔬菜、畜禽肉、水产品及其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果及其制品;炒货食品;酒类






1月






2月






二季度




3月




蔬菜、畜禽肉、水产品及其制品;调味品、烘烤食品、蛋及蛋制品、茶叶及其相关制品、豆类及豆制品、蜂产品






4月






5月






三季度




6月




蔬菜、畜禽肉、水产品及其制品;餐饮食品、乳制品冷冻饮品、粮食及其制品






7月






8月






四季度




9月




蔬菜、畜禽肉、水产品及其制品;餐饮食品、烘烤食品、豆类及豆制品、膨化食品、罐头






10月






11月






备注:各辖市区每季度抽检批次总数中,指导类别项食品的数量应占40%以上,其他批次任务根据属地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江苏常州产业园区

江苏常州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江苏常州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