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产业园区

江苏扬州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江苏扬州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6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发改价格〔2017〕194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江苏省2019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9〕32号)精神,确保全市价格总水平在合理区间运行,顺利实现2019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稳定价格环境,现就本年度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价格调控目标
2019年,扬州市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不高于省定目标(省定目标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年度涨幅控制在3%左右)。
二、目标责任分解
(一)各县(市、区)价格调控目标任务
1.坚持和落实价格调控机制。制定2019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实施细则,明晰相关部门价格调控目标任务。落实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形势研判和督查考核,形成调控合力。加强和改进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落实稳价保供措施,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2.保证本地区重要商品市场供应。坚持和完善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米袋子”“菜篮子”行政首长分级负责制,抓好永久性蔬菜基地建设,落实与本地需求相适应的蔬菜、生猪种养基地,强化本地区重要商品生产、储备和调运,确保粮油、生猪、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
3.健全民生价费稳定机制。认真执行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严格实施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和工商企业用气、用热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和供气、供热企业平稳运行。认真落实《江苏省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实施细则》,努力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结合各地实际,切实发挥平价商店稳价惠民作用。
4.强化市场价格监测监管。完善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实行市场调节价商品的跟踪监测,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报,科学研判、准确把握市场价格走势。强化市场价格巡查、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和反价格垄断执法,依法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完善价格异动应急工作,有效防范和应对市场价格异动。
5.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生活。认真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及时启动并发放物价补贴,努力确保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不因价格上涨而受到较大影响。推进涉及民生价格改革政策时,同步谋划出台配套保障措施,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6.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积极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作用,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健全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机制,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注重与媒体沟通协调,创新价格宣传工作方法,优化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形式,讲好价格改革故事,提升价格宣传的实际效果。
(二)市各有关部门价格调控目标任务
1.稳步提升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继续实施“粮食绿色增产1120工程”和“1161”菜篮子生产基地建设,持续稳定粮食生产,提升本地新鲜蔬菜供给,增强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全程监管能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落实国家粮食购销政策。适时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稳定市场价格。在保持一定库存量基础上,有序安排储备粮食轮换,调节市场供求。完善粮食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增强粮食应急供应保障能力。加强粮食市场监督检查,依法履行粮食流通监管职责,维护粮食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强化“菜篮子”产品调控保障。加强“菜篮子”产品价格监测预警,掌握价格走势。落实重要“菜篮子”产品动态储备,加强流通基础设施特别是冷链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流通效率,保障稳定供应。制定“菜篮子”市场供求应急调控预案,确保极端天气时“菜篮子”产品不断档、不脱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
4.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降低农产品流通运营成本。落实船闸通行费减免政策,实行重要物资运输优先通行,促进和保障市场供应。(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发展改革委)
5.强化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管理。参照省级价格调节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对价格调节资金的安排和使用管理,增强调控能力,引导市场价格运行,稳定价格,创新价格调节基金的运用方式,努力发挥财政资金的调节、引导作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6.加强市场价格监测监管。建立完善覆盖重要农产品、消费品、生产资料、服务价格的监测分析预警体系,加强价格形势分析研判。开展市场价格巡查、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推行“双随机”监管方式,持续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和反价格垄断执法,积极探索市场价格信用监管模式。落实价格异动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妥善应对市场价格异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7.规范农产品市场秩序。提升流通市场监管水平,严厉打击欺行霸市、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8.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房地产调控政策,主动应对房地产市场变化,分析房地产市场价格形势,完善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制度,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
9.加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调查统计。按月通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运行情况,做好市场价格形势分析预测,及时预警预报。做好全市粮食、油料和蔬菜播种面积及产量、生猪和能繁母猪存栏数量、猪肉产量等指标统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
10.做好困难群体生活保障工作。认真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规定及时启动并做好困难群体价格补贴发放工作,努力缓解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体生活的影响。(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总工会)
11.保障改善退休及失业人员生活。按照国务院部署,逐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认真落实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消费价格上涨动态补贴;积极完善和落实低收入群体各项价费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总工会)
12.加强困难学生资助和学校食堂价格管理。认真落实对中小学经济困难家庭学生的生活补贴、助学金政策,建立与物价联动的补贴机制。采取积极措施,保持中小学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基本稳定。(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13.推进重要民生价格公示。完善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务价格信息公示服务,分类出台常年性、季节性、节日性比价品种目录,通过各类平台及时发布“价比三家”等民生价格信息,引导市场价格合理形成。(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4.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做好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制订、督查和考核,组织年中督查、年终总结和考核,及时向市政府报告相关情况。(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三、保障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负责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制订、督查和考核,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承担相关日常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价格调控工作,切实把抓生产、促流通、保供应、稳价格等价格调控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晰目标责任。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实施细则,坚持落实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用好价格调节基金;市各有关价格调控单位要按照各自的价格调控目标任务,细化相关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三)强化目标考核。由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及时跟踪了解各县(市、区)政府、市各有关价格调控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年底对全年调控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总结,并提出下一年度调控建议。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img_loading
智能检测中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
  • 其他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