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转发扬州银保监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建立民营企业融资会诊帮扶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6日 政策文号:扬府办发〔2019〕60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扬州银保监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建立民营企业融资会诊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落实工作。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建立民营企业融资会诊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
扬州银保监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部署要求,缓解我市民营企业融资困难,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江苏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建立民营企业融资会诊帮扶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40号)要求,结合扬州实际,现就建立民营企业融资会诊帮扶机制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在市政府领导下,由相关部门和机构建立“会诊帮扶机制”,对存在暂时性融资困难的民营实体企业,通过政府、银行、企业积极合作,依据各方职责,对企业实施联合帮扶,“一企一策”,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突出问题,赢得化解风险的主动权,保持全市经济金融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主要原则
(一)责任明确。“会诊帮扶”参与各方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敢于担当,从稳定地方经济金融大局出发,主动作为,服从分工,采取针对性措施精准有效帮扶暂时性融资困难企业摆脱困境,支持实体企业健康发展,共同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二)协调联动。构建政府牵头主导,企业承担主体责任,各部门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完善的帮扶责任体系,畅通信息交流机制,凝聚最大共识,达成高效的帮扶方案。
(三)合规公允。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尊重市场规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兼顾各方利益。
(四)诚实守信。被帮扶企业应诚实守信,如实提供经营管理情况,积极配合方案实施,杜绝“边帮扶、边逃债”现象。
三、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
在市政府牵头领导下,成立由扬州银保监分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工信局、财政局、税务局、人社局、法院、工商联、市银行业协会和主要债权银行机构负责人共同参与的会诊帮扶工作组,对明确帮扶的民营企业实施“会诊帮扶”,分析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原因,梳理需帮扶的困难,研究帮扶方案,按分工实施帮扶措施,直至顺利帮扶企业摆脱困境或因其他原因退出帮扶机制;对会诊帮扶工作开展跟踪评估,不断完善帮扶措施,协同各成员单位推进落实帮扶措施,形成可复制易推广的经验。工作组在扬州银保监分局设办公室。
扬州银保监分局负责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帮扶企业,指导市银行业协会组织开展“会诊帮扶”日常工作,协调企业相关债权银行制定融资纾困方案,参与制定企业帮扶总体方案,监督市银行业协会落实帮扶方案中涉及银行债权方面措施。
市地方金融管理局负责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帮扶企业,提供管辖机构涉及企业的相关信息,协调所涉及管辖机构制定企业帮扶措施,参与制定企业帮扶总体方案,督促落实帮扶方案中涉及管辖机构的帮扶措施。协调除成员单位外其他相关单位参与“会诊帮扶机制”,及时提请政府决策部门研究确定企业重大帮扶措施。
市工信局负责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帮扶企业,对企业帮扶前景进行判断,提供企业相关经营信息,依据行业政策制定企业帮扶措施,参与制定企业帮扶总体方案,落实帮扶方案中涉及职责范围内的帮扶措施。
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清欠政府对企业债务帮扶措施,参与制定企业帮扶总体方案,负责转贷资金的筹措和监督管理,协调落实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风险分担等政策性帮扶措施。
市税务局负责落实帮扶企业依法享受的税费优惠政策,参与制定企业帮扶总体方案,落实帮扶方案中涉及职责范围内的帮扶措施。
市人社局负责落实帮扶企业依法享受的社保缴纳优惠政策,参与制定企业帮扶总体方案,落实帮扶方案中涉及职责范围内的帮扶措施。
市中级法院负责制定司法执行方面帮扶措施,参与制定企业帮扶总体方案,依法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落实帮扶方案中涉及职责范围内的帮扶措施。
市工商联协助提供企业相关经营信息,引导企业制定脱困措施,参与制定企业帮扶总体方案,督促引导企业积极落实企业脱困措施。
市银行业协会负责会诊帮扶工作组“会诊帮扶”会议的召集、相关信息的汇总交流、帮扶进度的跟踪、帮扶结果的通报等日常工作,协调各债权银行落实帮扶方案中涉及银行债权方面措施。
四、帮扶对象的确定
“会诊帮扶”选择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主业突出、技术先进、产品有市场、企业脱困意愿强烈、存在暂时性融资困难的制造业民营企业进行帮扶。对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确已无力还款、脱离主业盲目扩张、涉及高额民间借贷、存在逃废债行为、被认定为“僵尸企业”的企业,不作为帮扶对象。
五、工作流程
“会诊帮扶”主要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符合帮扶条件的企业填列《融资困难企业联合会诊申请表》(见附件),自主向扬州银保监分局或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提出申请,由扬州银保监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工信局会商确定帮扶企业,启动“会诊帮扶机制”。
第二阶段:由市银行业协会牵头召集会诊帮扶工作组成员单位会议,对企业当前经营状况和融资困难作出客观全面判断,梳理企业脱困需要解决的问题,按成员单位职责对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分工。各所有参与单位(含成员单位、根据需要参与“会诊帮扶机制”的其他单位、企业)根据分工研究形成需解决问题的具体帮扶方案,由参与单位共同研究形成企业帮扶总体方案,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提出报告,批复后由各参与单位分别组织实施具体帮扶措施和脱困措施。
第三阶段:扬州银保监分局及时汇总各成员单位帮扶措施进展情况并向市政府报告,如出现新的影响帮扶方案实施的重大因素,由扬州银行业协会临时组织“会诊帮扶”会议商议解决。
第四阶段:如帮扶方案顺利落实并有效解决企业面临融资困难,“会诊帮扶”结束工作,由扬州银保监分局总结并向市政府报告及成员单位通报结果。如通过帮扶未能在期限内解决企业困难,企业不配合落实脱困措施,或出现不可预期因素无法继续实施帮扶方案,则经全体成员单位同意退出帮扶,结束“会诊帮扶”,由扬州银保监分局向市政府作出专题说明。
附件:1.扬州市民营企业融资会诊帮扶机制领导小组.doc
2.融资困难企业联合会诊申请表.doc
?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江苏扬州产业园区

江苏扬州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江苏扬州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获取园区招商政策资料

立即获取
img_loading
智能检测中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
  • 其他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