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聘请“招商大使”的决定

政策
发布部门:扬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25日 政策文号:扬府发〔2020〕25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充分发挥我市企业家和业界精英的智慧和力量,进一步加大以商引商、以企引企力度,切实提升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成效,经研究,市政府决定聘请林鹏等100名同志为扬州市“招商大使”(名单附后)。
受聘的“招商大使”是扬州各行各业推荐的先进代表,也是扬州的宝贵财富,希望各位“招商大使”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引进产业链、创新链上下游企业、机构牵线搭桥,为政府重大产业项目谋划建言献策,为“强富美高”新扬州建设贡献力量。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主动对接,与“招商大使”形成产业链招商合力;要优化服务,为“招商大使”开展工作创造便利条件;要秉承敬商、亲商、重商、扶商的理念,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奋力开启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新局面。
附件:扬州市“招商大使”名单.doc
扬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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