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企业上市挂牌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扬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2日 政策文号:扬府发〔2018〕29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扬州市企业上市挂牌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扬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扬州市企业上市挂牌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为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方面的重要作用,抢抓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历史机遇,推动我市企业上市挂牌和资本市场融资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把推动扬州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与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境内上市与境外上市统筹兼顾、上市挂牌与并购重组同步推进,进一步强化政策引导,加强主体培育,优化发展环境,促进产业提升,努力推动多层次、活力强、特色明的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以拓展“两聚一高”实践内涵、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为主线,以做大做强实体经济为着力点,着力推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优做强。2018-2020年,力争全市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15家以上,“新三板”挂牌公司20家以上,动态保持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库企业80家以上。至2020年底,各县(市、区)、功能区实现上市和“新三板”挂牌公司全覆盖。
(二)年度计划
2018年,实现新增股份公司20家、挂牌公司6家、上市公司3家;
2019年,实现新增股份公司20家、挂牌公司6家、上市公司5家;
2020年,实现新增股份公司20家、挂牌公司8家、上市公司7家。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培育。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股改一批”的思路,定期对全市企业进行调查摸底,结合扬州产业特点和发展方向,积极引导和培育六大基本产业、五大重点支柱产业的优质企业对接资本市场。建立扬州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库,将已确定中介机构进行改制、报证监局辅导、报会或上报交易所材料的企业纳入,进行滚动管理,市金融办定期公布名单,享受政策扶持、绿色通道等服务。2018-2020年,市级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动态保持在80家以上,其中,重点上市后备企业30家左右。(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国资委,各县市区、功能区)
(二)推动上市挂牌企业规范股改。重点指导和推进列入市级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库的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培育一批优质规范的市场主体。鼓励有上市挂牌发展战略的新设市场主体初始登记为股份公司。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简化流程、优化服务,结合“不见面审批”“3550”改革要求,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等直通式、定制式办法,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项目审批、土地房产变更、资产转让以及产权确认等历史遗留问题,切实减轻企业改制和规范成本。(责任单位:市工商局、政务办、金融办、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国土局、规划局、房管局、国资委,各县市区、功能区)
(三)分类指导推进企业上市挂牌。结合企业实际和境内外资本市场要求,帮助企业合理选择上市挂牌路径。积极推动业务规模大、综合实力强、在国内同行业领先的龙头企业在境内主板上市,支持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好的企业在中小板或创业板上市,推进创新、创业型中小微企业在“新三板”挂牌,鼓励和引导暂不符合上市挂牌条件但有发展空间的小微企业对接江苏股权交易中心,综合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加快发展,为转板或上市创造条件。对暂不符合境内上市条件的外向型或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企业,引导其赴境外尤其是香港联交所上市。至2020年底,各县(市、区)、功能区要实现上市和“新三板”挂牌公司全覆盖。(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人行,各县市区、功能区)
(四)支持已上市挂牌公司加快发展。鼓励和支持运作规范、发展前景好的上市挂牌公司通过增发、发行可转债、公司债、绿色债、双创债等募集资金,做强主业,通过兼并重组,整合内外部资源,推动传统产业集聚提升。对资产质量不高、运行质态欠佳的上市挂牌公司,支持其借助重组并购等方式转型升级,重新焕发活力。推进银行与“新三板”挂牌公司合作,开展投贷结合、股权质押等新型融资方式。引导和支持挂牌公司创造条件积极进入创新层或转板上市。2018-2020年,争取全市已上市挂牌公司每年实施再融资或并购重组12次以上。(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发改委、经信委、国资委、银监局,各县市区、功能区)
(五)加快市属国企对接资本市场进程。国资委要指导和帮助相关重点国有企业排出上市挂牌计划,组建专门工作班子,列出矛盾问题和责任清单,形成工作方案和规划,大力推动市属国有企业上市和挂牌。以联环药业、谢馥春等市属国有上市挂牌公司为平台和载体,通过资源整合、资产注入等方式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比例,抓紧利用资本市场做优做强。推进长江水务、冶春、扬州农商行等重点企业的上市挂牌工作。2018-2020年,争取新增2家以上市属国有企业上市挂牌。(责任单位:市国资委、银监局、金融办)
(六)大力引导企业开展直接融资。不断增强企业在债券市场的融资能力,支持和推动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集合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途径,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提升直接融资比重。全力争取各类直接融资创新产品在扬州先行先试,鼓励资信状况好的企业发行外债,引导运作规范、业绩优良的小贷公司积极参与发行“江苏版”小微企业私募债,积极推进资产证券化和PPP模式融资。至2020年底,全市社会融资规模中直接融资占比达到30%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人行、财政局、金融办,各县市区、功能区)
(七)积极发展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和扬州现代金融集团及产权综合服务市场载体作用,大力培育本土股权投资机构,积极引进境内外知名风险投资机构、各类并购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在我市集聚。引导各类投资机构加大对我市中小微企业、优势产业的投资力度,发挥其战略投资、专业化管理、项目及人才引进等优势,积极参与企业增资、股改和并购,帮助企业提高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能力。修订完善我市发展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和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相关政策意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金融办、现代金融集团,各县市区、功能区)
(八)加强上市挂牌工作的宣传引导。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引导工作,放大已上市挂牌公司的“示范效应”,营造良好的上市挂牌氛围。开展多层次、多形式资本运作专题培训,加强“一对一”指导,帮助企业家提升能力,树立信心。充分发挥扬州市“新三板”企业联盟作用,按季度组织联盟活动。健全中介机构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高效优质专业的服务。帮助企业培养和引进熟悉金融证券工作的高级人才,建立一支熟悉证券市场、精通上市挂牌流程、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高素质人才队伍。2018-2020年,市级层面每年开展资本市场交流培训活动4场以上,县(市、区)、功能区层面每年各开展2场以上。(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各县市区、功能区)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企业上市挂牌的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建立健全本地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工作机制,做到组织、机构、人员、经费四个到位,各县(市、区)、功能区要将上市工作网络延伸到乡镇(街道、园区)。健全全市企业上市联席会议制度,市金融办牵头负责对全市资本市场工作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指导服务,并加强跟踪督查。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整体联动,积极协调解决企业股改、上市挂牌和并购重组等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和困难。(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各县市区、功能区)
(二)强化政策扶持。落实好市政府《关于加快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扬府发〔2016〕12号)等扶持政策,各级政府每年从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对企业上市挂牌分别在融资扶持、费用补贴等方面给予支持。2018-2020年,新增报省证监局上市辅导企业,在享有原扶持政策基础上,再给予10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市与县(市、区)、功能区各承担50%。各县(市、区)、功能区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扶持政策,加大对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的支持力度。各地和有关部门要简化程序,及时帮助相关企业兑现各项扶持政策,最大限度降低企业上市挂牌成本,激发企业上市挂牌积极性。(责任单位:市金融办、财政局,各县市区、功能区)
(三)强化协调服务。充分发挥市企业上市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担当,完善由金融办牵头、职能部门参与,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企业上市协调服务机制。各县(市、区)、功能区要对列入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库的企业,建立主要领导挂钩联系制度,“一企一方案”地推动企业上市工作。重点上市后备企业“一企一方案”于每年的4月底前由各地金融办(上市工作机构)报送市金融办,市金融办负责跟踪督查。加强与交易所、证监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资本市场的最新政策导向,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少走弯路、不走错路。(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规划局、房管局、农委、商务局、环保局、国资委、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人行、政务办、工商联,各县市区、功能区)
(四)强化督查考核。强化属地责任制,坚持将推进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功能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范围,加大考核权重,加强督查力度。各地要把开发园区、高新园区以及科技综合体等作为挖掘培育上市挂牌后备企业的重要载体进行考核推进。各地金融办(上市工作机构)要加强企业上市挂牌信息报送工作,动态掌握企业上市挂牌情况,市金融办对各地企业上市挂牌情况按季进行通报。(责任单位:市政府办、金融办、经信委、商务局、科技局,各县市区、功能区)
(五)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功能区要对照明确的目标任务,进行跟踪推进,加快企业上市挂牌步伐,确保全面完成任务。企业上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本行动计划的主要任务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办理时限,解决好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各县(市、区)、功能区,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行动计划,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政策保障等,合力推进全市企业上市挂牌工作。(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规划局、房管局、农委、商务局、环保局、国资委、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人行、政务办、工商联,各县市区、功能区)
附表:扬州市企业上市挂牌目标任务分解表(2018-2020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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