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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5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扬州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扬州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扬州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一)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一是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二是市政府各部门对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的公开议题,要通过政策例行吹风会进行解读。三是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解读政策。
(二)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一是对政府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文件,文件起草或牵头起草部门要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二是对涉及民生事项的经济社会热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办事服务堵点痛点问题,要加大回应力度,理顺情绪,化解矛盾。三是各类政务新媒体工作要加强对舆情风险的源头研判,要在宣传、网信部门统筹指导下,落实好舆情回应的主体责任。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三)增强解读回应效果。凡政策文件均须配备政策解读,通过政策简明问答、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展现形式,多用客观数据、生动案例进行解读,让群众看得懂、能理解。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应配备专家解读。
二、进一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一)推进重大决策公开。一是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相关政策的制定要主动向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律师协会问计求策。二是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主动向社会公布重大决策的草案、决策依据等,广泛听取意见,意见采纳情况要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二)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一是主动公开政府工作目标的执行和完成情况。二是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积极公开问责情况。三是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效果评估,评估情况向社会公开。
(三)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一是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二是利用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三是探索建立群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和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管理维护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
三、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一是围绕继续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开放、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二是切实做好脱贫攻坚信息公开。三是围绕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加快治理黑臭水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等方面,进一步做好相关信息公开。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重点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着力做好减税降费、审批事项取消下放、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企业开办办理流程、改进不动产登记服务、开发区审批事项赋权、清理规范涉审中介服务等方面的公开工作,助力打造公开透明的营商环境。创新以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持续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推动检查处置结果全部向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归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公开。
(三)强化民生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就业供求信息,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二是市县两级教育部门要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查询方式等信息,以及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供给的相关信息。三是加大医疗服务、药品安全、医保监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四是进一步推进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加快历史征地信息补录进度。五是加大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力度。六是推进公共文化领域信息公开。
(四)拓展四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抓好我市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提高公开实效。进一步深化财政信息公开,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加快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公开进度,定期公开债务限额、余额以及经济财政状况、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信息。
四、进一步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一)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加快完成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抓紧完成政府网站域名集中清理,及早部署市本级政府门户网站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改造工作。
(二)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强化政务新媒体管理主体责任,规范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对新媒体工作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政务新媒体相关工作。
(三)推进政府公报创新发展。办好政府公报电子版,实现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步发行,推行政府公报移动端展示。建设政府公报网上数据库,向社会开放。进一步完善和强化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工作机制,统一刊登本级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所属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结合机构改革职责调整变化,及时梳理公开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进一步整合优化实体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加快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理”,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畅通企业群众建言评价通道,健全政策业务咨询智能知识库,进一步完善“扬州12345在线”“一号答”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对确需保留的证明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五、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规范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尽快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调整到位,切实发挥统筹指导协调推进职责。要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或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事项。县(市、区)尚未在政府办公室内设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的,年底前完成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组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严格落实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鼓励通过第三方评估、社情民意调查等方式,定期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
(二)精心组织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一是加强对新条例的培训,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全面熟悉掌握条例各项规定。二是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力争行政复议纠错率、行政诉讼败诉率明显下降。三是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优化调整公开目录。
(三)有序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可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先行推进,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
(四)做好机构改革后信息公开相关基础工作。依法公开机构改革后各级政府部门“三定”规定等信息。建立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做好与公文管理系统和合法性审核管理信息平台的衔接。落实好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全面自查机制。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抓好任务落实。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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