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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数字政府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14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推动数字政府建设,着力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现将《扬州市数字政府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贯彻执行。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扬州市数字政府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统筹推进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2〕44号)文件精神,推动我市“十四五”期间数字政府建设开好局、起好步,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全面构建数字政府主体架构,聚焦“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努力开创我市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新局面,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出扬州市数字政府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
一、夯实发展基础
1.制定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强化顶层设计,系统构建数字政府主体架构,制定出台我市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按“一市一平台”“一部门一系统”原则,同步推进各部门参照省级对口部门制定各部门数字化转型专项行动方案,建立“三年行动计划+专项行动推进方案+年度工作要点”的全链条推进体系。〔责任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市政府信息资源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2.推进云网平台扩容升级。统筹开展5G网络建设,联合市政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运营。强化全市政务“一朵云”统筹管理,按需扩展高性能云基础设施,提高海量数据即时调度处理能力,推动全市各部门存量政务应用改造全面上云,提升政务云资源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完善政务云管理制度,持续提高政务云资源使用率。推进政务外网升级迭代,在省统一技术标准下,完成全市骨干网双栈改造任务,实现省、市、县(市、区)三级政务外网骨干网IPv4/IPv6双栈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大数据管理局、市政府信息资源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3.提升共性应用支撑能力。推进大数据支撑能力提升建设,重点突出数据底座——市大数据共享开放平台的服务升级和功能扩展,深化公共数据采集、汇聚、存储、治理、共享、开放等全生命周期管理。优化大数据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安全运营等,通过等保测评、风险评估、安全监测和安全服务等保障各类政务信息系统、网站、数据安全。(责任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市政府信息资源管理中心)
4.启动“城市智脑”建设调研。按照市第八次党代会要求,为有效发挥科技支撑作用,系统建设“城市智脑”,启动“城市智脑”建设调研。通过实施“城市智脑”建设实现对各种智慧应用场景的共性业务支撑,全面推进数据共享,提升态势感知、运行监测、领导决策和应急处置能力,推动城市“数”脑向城市“智”脑转变。(责任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工信局、市政务办、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市政府信息资源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二、推进数据赋能
5.持续推动数据共享开放。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尤其是《2022年扬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任务清单》(扬发〔2022〕2号)文件要求,按照“先源头治理,后统一汇聚”的原则,落实数据提供单位数据质量主体责任,摸清部门数据需求,协调推进数据共享。动态更新《公共数据共享开放责任清单》,每季度通报各地各部门公共数据共享开放情况,强化考核督查,加强公共数据开放精细化管理,推进各地各部门应开放公共数据开放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市政府信息资源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6.建设涉企服务平台。以扬州“易申报”智能综合服务平台为依托,打通与“苏企通”数据接口,拓展提升项目申报、绩效管理等功能,实现涉企政策一个平台集成发布、一个系统申报管理、一张表单绩效评估、一套数据协同共享。研究金融领域数据流通规则,强化政策引导与安全监管,推进金融数据共享,简化信贷审批流程,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实现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注册企业持续增长,助力提升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企业覆盖面和信贷服务覆盖面。(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政务办、市大数据管理局、市金融监管局、市政府信息资源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7.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编制《数据要素市场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探索公共数据确权和授权使用机制,完善与我市发展实际相符合的公共数据要素资源体系,探索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满足政府、产业、社会数据需求。在数据交易规则、数据资产评估、数据交易中介服务等方面进行探索,尝试建立数据要素市场交易运营体系,释放公共数据要素价值。(责任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市政府信息资源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8.推动电力数据便民惠企。创新供电数据共享应用模式,打通市大数据共享开放平台与供电公司能源大数据中心的数据通道。通过用电等数据分析,在公共服务方面,强化尊老金、困难家庭帮扶等资金精准拨付;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支撑小微惠贷、信用等惠企服务。(责任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扬州供电公司、市政府信息资源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9.举办数据开发应用创新大赛。举办扬州市第二届大数据开发应用创新大赛,以有效解决政务服务、社会治理、产业发展等领域问题为导向,鼓励政府部门、高校、科研院所和数据服务企业等参与公共数据的开发利用。通过评选出一批数据应用案例和创意方案,打造标杆示范,营造全市大数据开发利用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工信局、市政府信息资源管理中心、扬州移动公司)
三、深化“一网通办”
10.打造政务服务总门户。按照“一入口、好办事、管全程”的要求,加快升级改造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推动市、县级自建政务服务系统与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全面推进各类高标准“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事项上线运行,巩固扩大“一网通办”“跨省通办”改革成效。依托“苏服办”APP,深化掌上政务服务“总门户”建设,以“掌上好办”为目标,升级上线扬州市政务服务旗舰店,深度梳理掌上办事项,建成掌上预受理系统,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责任单位:市政务办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11.拓展电子证照应用。依托省、市大数据共享开放平台,推动身份证、营业执照、行驶证、驾驶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33类高频电子证照“免提交”。扩大电子证照在项目申报、招投标、政府采购、不动产、公积金等领域的应用,推动电子证照在更多领域应用、在更大范围内互通互认。(责任单位:市政务办、市大数据管理局、市政府信息资源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12.推广“苏服码”应用。完成国家网络身份认证服务应用试点工作,加快推动政务服务自助一体机、取叫号系统、窗口业务系统等与“苏服码”对接,实现“苏服码”扫码取号、自助机扫码登录、办事扫码调证,为企业群众提供便利服务。丰富“一码通办”应用场景,推进“苏服码”在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和政务服务网点应用工作,通过“苏服码”关联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推动“免证办”。(责任单位:市政务办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13.深化“一件事”改革。以提供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为目标,在完成省定“一件事”改革任务基础上,进一步聚焦个人出生、教育、出行、就医、退休养老、救助等个人全生命周期和企业开办、投资建设、生产经营、企业变更、企业注销等企业全生命周期中高频事项和重点环节,进一步拓展“一件事”改革覆盖范围,推动入学、异地就医、人才服务、企业变更等30项特色“一件事”改革,线下设立一件事专窗,线上建设一件事网办专区,实现一件事线上线下一次办。(责任单位:“一件事”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市政务办、市大数据管理局、市政府信息资源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14.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扬城通办”。出台我市《关于加快推进扬州市政务服务“扬城通办”的工作方案》和事项清单,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方式和流程系统性重塑,通过统一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审核要点、工作规程、综合窗口设置和系统支撑等,促进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综办”以及开展自助服务方式协同融合,全面构建“标准统一、就近申请、协同办理、一次办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责任单位:市政务办、市大数据管理局、市政府信息资源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四、推动“一网统管”
15.建强指挥体系。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管理平台建设,加快领导驾驶舱APP建设和实战应用,强化对各类社会治理问题闭环处置的全流程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绩效评价机制。完成三级指挥中心与公安110指挥中心的指挥平台联动和视频平台联调,探索开展乡镇(街道)和基层派出所的工单联动工作。推动应急管理信息平台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管理平台有效衔接,构建相关问题事件快速上报流转处置机制。(责任单位: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市公安局、市应急局)
16.做强治理基座。组织实施人、房、部件、事件、监控等全要素进格管理,建立健全网格和微网格划分、人房关联等基础信息的动态更新机制,实现治理过程和治理行为全量数字化。推进新一代“雪亮平台”和智能泛在感知网建设,健全市、县、乡、村四级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共享共建机制,并以街道商场、交通卡口、公交场站等场所为重点,提升智能感知能力。深化网格化、12345政府热线、数字城管市县一体化平台建设,加强网格排查、12345政府热线、寄语市长、数字城管等各层级各领域治理数据的效能分析,完善社情感知体系,助力基层治理。(责任单位: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市大数据管理局、市政务办、市城管局、市应急局)
17.优化“互联网+监管”。健全监管事项清单动态维护和审核发布机制,理清监管责任链条。编制印发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推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食品安全、金融监管和校外培训等19个综合监管事项落地落实。加强重点监管领域数据汇集,推动部门风险预警模型接入“互联网+监管”系统,着力构建协同治理机制。依托重点行业安全生产监测预警平台,实时监测企业重点风险点,形成风险预警线索推送、处置和反馈机制,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优化“互联网+监管”系统功能,探索“信用+承诺”审批分级,加强审管联动,提升联合监管水平。(责任单位:市政务办、市市监局、市应急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五、做好统筹保障
18.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全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统筹推进我市数字政府建设,发挥数字政府对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生态的引领作用。领导小组下设若干专项工作推进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全市数字政府建设发展规划、数据资源管理、大数据技术应用推广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19.统筹项目管理。坚持市县“一盘棋”理念,加强全市政府信息化项目的统筹规划和统一部署,强化集约建设和大平台协同。统筹项目立项、建设推进和问题协调,从软硬件资源整合、公共数据共享、技术标准规范等方面进行审核把关,坚持非急需不建设原则,分类分级推进项目建设。按照基础支撑类、政务服务类和公共服务类对项目进行分类,对可市场化运营的公共服务类项目由企业投资建设运营。(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大数据管理局、市政府信息资源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20.优化协调机制。建立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协调推进机制,明确各地各部门的大数据管理主体、责任处(科)室和责任人,落实数据主体责任,提升我市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工作统筹协调水平。编制《扬州市首席数据官制度实施方案》,推行首席数据官(CDO)制度,设置各地各部门首席数据官。〔责任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21.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组建数字政府建设专家库,发挥专家智库的决策咨询作用。大力培养和引进复合型专业人才,选优配齐配强全市各级大数据管理机构领导班子和人员。组织数字政府建设工作专题培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数字素养。〔责任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22.筑牢数据安全底线。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加强数据安全防护,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数据分类分级保护等制度。加强对参与数字政府建设和运营企业的规范管理。全面加强安全技术防护,提升安全防护本质能力。〔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管理局、市政府资源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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