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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9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当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当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
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扬州市当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
一、推进政务运行公开透明
(一)切实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0〕42号)。各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20年底前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市有关部门加大指导推进力度,及时总结推广有益经验成果。紧紧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和公开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基层政务公众参与水平,完善基层政府决策公开制度,注重参与实效,进一步提升决策透明度。
(二)全面准确公开政府机构权力配置信息。各地各部门要依法公开本行政机关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在此基础上组织编写本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加大简政放权公开力度,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开,编制发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着力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商事制度改革、不动产登记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减证便民行动等方面公开。
(三)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公开。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标准化建设,规范办事指南基础信息,实施办理材料标准化工作,通过线上线下等渠道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帮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事进展,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
(四)深化重点领域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深入推进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领域信息公开。当前,重点围绕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在国家部委、省相关部门出台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基础上,加快制定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简明易行的地方监管规则和标准体系,依法依规主动向社会公开,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推动行政执法职责、依据、程序、结果等向社会公开。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做好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风险预警信息发布,明确预警发布程序,规范预警发布内容。
二、规范政策发布解读回应
(一)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信息公开。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做好各类疫情防控政策、措施、数据等信息的全面及时公开。要融合各类信息发布渠道,有效运用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各类新闻媒体,及时精准公开各行业领域积极应对疫情影响的政策措施,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要密切关注波及疫情和企业复工复产的舆情动态,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回应。加大公共卫生等公共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加大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力度,通过科普作品、动漫视频等形式加强宣传推广,提高公众的传染病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
(二)围绕“六稳”“六保”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围绕稳企业保就业、增强发展新动能、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稳住外资外贸基本盘、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要部署,全面发布并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加大纾困和激发市场活力规模性政策的公开力度,确保政策资金流向、使用公开透明,让政策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三)聚焦社会关切引导公众预期。密切关注舆情热点问题和企业群众关注关切,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为夺取“双胜利”营造良好舆论环境。要根据省部署要求,联动在线提供政务信息服务,第一时间回应企业群众政策“问号”,切实增强解读回应实效。要注重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进一步提高政策发布解读针对性精准性,推动现场执法服务人员政策答复更加规范准确,确保减税降费等各项经济政策在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
三、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一)加强政务信息规范化管理。市司法行政工作主管部门按要求做好政府规章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在2020年底前集中统一对外公开现行有效政府规章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市各有关部门要系统梳理本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和服务企业、服务民生的重要政策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2020年底前初步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指导,逐步整理形成本级政府和本系统制度文件汇编并集中统一对外公开。
(二)严格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和答复规范,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三)完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研究推进教育、养老、文化、体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按照国家、省相关信息公开的专门规定,推动办事服务全过程公开透明,助力监管效能提升。
四、提升公开平台建设管理水平
(一)优化政府网站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提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市级部门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和特点,在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对现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优化调整,做到覆盖全面、分类清晰、便于查询,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二)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建立政务新媒体备案和动态管理制度,各地各部门开设、变更、关停、注销政务新媒体应在3个工作日内在江苏省政务新媒体备案检查系统备案。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对同一平台上开设的多个账号可进行功能整合或清理关停,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一个主账号;对不同平台上开设的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内容更新频率低的政务新媒体进行清理整合;对内容更新少、互动不畅通等维护不力的政务新媒体要坚决关停。市政府办公室已对全市政务新媒体开展常态化监管,各地各部门也要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政务新媒体的抽查检查,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通报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抽查检查和整改落实情况及时报市政府办公室。
(三)提高平台内容保障水平。强化政务新媒体政务属性,对重要政策措施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内容,相关政务新媒体要第一时间发布、转载,不断提高信息编发、解读回应、互动服务能力。要推进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信息数据互融互通,强化政府网站安全防护,2020年底前完成IPv6(互联网协议第六版)升级改造。要深化政务新媒体在线互动啄木鸟行动,推动地区、条线建设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打造一批优质精品账号和旗舰政务新媒体。
五、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要依法确定1名负责同志,履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并纳入工作分工向社会公开。各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充实专职工作人员,强化责任担当,全面依法履职,加强指导监督。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二)强化业务培训。各地各部门要制定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要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列入公务员培训必修课程,强化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新任职公务员在互联网环境下的政务公开理念。
(三)完善考核评估。各县(市、区)要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核体系,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并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调整完善考核指标。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机制,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成效和群众满意度等开展专项评议。要优化完善第三方评估,积极探索政务公开工作“沉浸式”评估,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本工作安排的主要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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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当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
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扬州市当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
一、推进政务运行公开透明
(一)切实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0〕42号)。各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20年底前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市有关部门加大指导推进力度,及时总结推广有益经验成果。紧紧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和公开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基层政务公众参与水平,完善基层政府决策公开制度,注重参与实效,进一步提升决策透明度。
(二)全面准确公开政府机构权力配置信息。各地各部门要依法公开本行政机关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在此基础上组织编写本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加大简政放权公开力度,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开,编制发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着力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商事制度改革、不动产登记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减证便民行动等方面公开。
(三)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公开。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标准化建设,规范办事指南基础信息,实施办理材料标准化工作,通过线上线下等渠道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帮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事进展,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
(四)深化重点领域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深入推进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领域信息公开。当前,重点围绕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在国家部委、省相关部门出台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基础上,加快制定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简明易行的地方监管规则和标准体系,依法依规主动向社会公开,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推动行政执法职责、依据、程序、结果等向社会公开。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做好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风险预警信息发布,明确预警发布程序,规范预警发布内容。
二、规范政策发布解读回应
(一)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信息公开。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做好各类疫情防控政策、措施、数据等信息的全面及时公开。要融合各类信息发布渠道,有效运用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各类新闻媒体,及时精准公开各行业领域积极应对疫情影响的政策措施,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要密切关注波及疫情和企业复工复产的舆情动态,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回应。加大公共卫生等公共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加大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力度,通过科普作品、动漫视频等形式加强宣传推广,提高公众的传染病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
(二)围绕“六稳”“六保”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围绕稳企业保就业、增强发展新动能、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稳住外资外贸基本盘、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要部署,全面发布并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加大纾困和激发市场活力规模性政策的公开力度,确保政策资金流向、使用公开透明,让政策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三)聚焦社会关切引导公众预期。密切关注舆情热点问题和企业群众关注关切,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为夺取“双胜利”营造良好舆论环境。要根据省部署要求,联动在线提供政务信息服务,第一时间回应企业群众政策“问号”,切实增强解读回应实效。要注重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进一步提高政策发布解读针对性精准性,推动现场执法服务人员政策答复更加规范准确,确保减税降费等各项经济政策在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
三、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一)加强政务信息规范化管理。市司法行政工作主管部门按要求做好政府规章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在2020年底前集中统一对外公开现行有效政府规章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市各有关部门要系统梳理本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和服务企业、服务民生的重要政策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2020年底前初步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指导,逐步整理形成本级政府和本系统制度文件汇编并集中统一对外公开。
(二)严格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和答复规范,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三)完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研究推进教育、养老、文化、体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按照国家、省相关信息公开的专门规定,推动办事服务全过程公开透明,助力监管效能提升。
四、提升公开平台建设管理水平
(一)优化政府网站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提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市级部门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和特点,在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对现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优化调整,做到覆盖全面、分类清晰、便于查询,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二)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建立政务新媒体备案和动态管理制度,各地各部门开设、变更、关停、注销政务新媒体应在3个工作日内在江苏省政务新媒体备案检查系统备案。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对同一平台上开设的多个账号可进行功能整合或清理关停,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一个主账号;对不同平台上开设的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内容更新频率低的政务新媒体进行清理整合;对内容更新少、互动不畅通等维护不力的政务新媒体要坚决关停。市政府办公室已对全市政务新媒体开展常态化监管,各地各部门也要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政务新媒体的抽查检查,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通报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抽查检查和整改落实情况及时报市政府办公室。
(三)提高平台内容保障水平。强化政务新媒体政务属性,对重要政策措施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内容,相关政务新媒体要第一时间发布、转载,不断提高信息编发、解读回应、互动服务能力。要推进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信息数据互融互通,强化政府网站安全防护,2020年底前完成IPv6(互联网协议第六版)升级改造。要深化政务新媒体在线互动啄木鸟行动,推动地区、条线建设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打造一批优质精品账号和旗舰政务新媒体。
五、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要依法确定1名负责同志,履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并纳入工作分工向社会公开。各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充实专职工作人员,强化责任担当,全面依法履职,加强指导监督。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二)强化业务培训。各地各部门要制定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要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列入公务员培训必修课程,强化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新任职公务员在互联网环境下的政务公开理念。
(三)完善考核评估。各县(市、区)要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核体系,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并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调整完善考核指标。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机制,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成效和群众满意度等开展专项评议。要优化完善第三方评估,积极探索政务公开工作“沉浸式”评估,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本工作安排的主要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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