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08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扬州市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扬州市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69号)、《关于印发江苏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农市〔2017〕8号)要求,省“菜篮子”考核工作组将对我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为进一步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完成各项考核指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工作的统筹协调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市“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落实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研究制定推进全市“菜篮子”工作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统筹、协调、指导全市“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负责日常综合协调、定期调度、运行监管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如有机构调整,考核分工责任随职能的调整而转移。
(二)强化督查落实。将“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建立考核机制,及时将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落到实处。建立健全“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落实情况定期通报制度。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参与,定期对“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进行督导检查,同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探索有针对性的举措,确保完成考核指标任务。
(三)全面自查迎考。领导小组成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照各项考核指标计算方法和评分标准,对考核期内“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自评,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同时进行自评打分,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上报涉及加分的,需说明理由并附证明材料。同时,做好省政府“菜篮子”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实地考核抽查准备,做好迎检工作,保证不失分、少失分。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通过提高“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完善市场流通设施、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创新调控保障机制,进一步推动“菜篮子”工程建设,实现生产稳定发展、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市场波动可控、农民稳定增收、市民得到实惠的可持续发展。
(二)具体目标。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为首个“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期,考核得分根据考核期内第二年各项指标数据计算。我市具体工作目标如下:
——蔬菜播种面积和产量达到或超过前3年平均值的95%,猪肉产量达到或超过前5年平均值的95%,水产养殖面积和产量达到或超过前3年平均值95%;
——制定“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布局,将其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并按规划实施;
——完善批发市场功能建设,提高市场管理水平,推进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
——每个社区平均建成至少2个“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
——落实“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开展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抽查每年至少2次以上,查出问题及时处理,“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总体合格率平均值达到97%以上;
——建设肉类、蔬菜等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并稳定运行,在批发市场、菜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的追溯体系覆盖率达到50%以上;
——制定实施“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市场流通、消费者补贴和应急预案等方面的调控政策;
——确定“菜篮子”产品储备品种和储备量,建立规范可行的储备制度;
——建立“菜篮子”产品信息监测预警体系,整合信息发布平台。
三、工作任务
(一)大力推进生产能力建设,夯实“菜篮子”基础
在符合国家、省、市农业结构调整政策的基础上,稳定和发展全市蔬菜、肉类、水产等“菜篮子”产品生产,保障“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尤其是保持蔬菜播种面积(产量)、肉类产量、水产养殖面积(产量)的持续稳定,努力实现考核年度各种蔬菜播种面积(含食用菌,不含西甜瓜、马铃薯、草莓)达到或超过前3年平均值的95%;各种蔬菜产量(含食用菌,不含西甜瓜、马铃薯、草莓,也不含蔬菜加工产品)达到或超过前3年平均值的95%;猪肉产量达到或超过前5年平均值的95%;水产品面积和产量达到或超过前3年平均值的95%。[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二)合力提升市场体系建设,规范“菜篮子”流通
科学合理规划“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布局,将其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并按规划实施。加强全市“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完善交易厅(棚)、冷藏保鲜、质量安全监测等基础设施配套,组织开展质量安全检测,规范市场管理制度,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开展“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公益性建设,充分发挥批发市场在“菜篮子”产品市场流通中的集散和调控作用。开展包括生鲜超市、农贸市场、菜市场(含早、晚市)、社区菜店、平价商店、蔬菜社区直通车、农产品社区直供店(点)等在内的社区“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建设,确保每个行政社区平均建有2个以上“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农委、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食药局、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三)全力提高产品质量水平,保障“菜篮子”安全
1、健全和完善市、县(市、区)、乡(镇)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体系,大力推进“菜篮子”产品标准化生产,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在力量配备、条件保障等方面加大对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强化执法联动机制,对监督抽查中发现使用禁用物质的不合格产品坚决依法查处,确保在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中,抽检我市蔬菜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平均值超过95%,力争达到97%以上。加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稳步提高“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关职能部门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中一旦发现蔬菜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不合格产品信息,应及时通报给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以起到预警预报作用。[牵头单位:市农委、市食药局,配合单位: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2、建设全市肉类和蔬菜等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以责任主体和流向管理为核心,以统一标准规范的追溯码为载体,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追溯责任,推动上下游主体实施扫码交易。[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食药局,配合单位:市农委、市卫计委、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四)着力促进保障政策实施,稳定“菜篮子”调控
1、进一步健全完善“菜篮子”工程调控政策,制定实施支持“菜篮子”产品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新品种新技术推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性保险、生产者补贴等生产扶持政策。[牵头单位:市农委、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商务局、市银监局、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2、支持“菜篮子”产品流通基础设施特别是冷链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销对接,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3、加强“菜篮子”产品价格波动的统计监测,密切关注“菜篮子”产品价格上涨幅度,当“菜篮子”产品市场供求出现异常波动时,启动应急调控预案,鼓励实施消费者补贴政策,努力稳定我市“菜篮子”产品市场供应。[牵头单位:市物价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4、制定和完善“菜篮子”市场供求应急调控预案,各部门加强协作协同,确保极端天气时重要“菜篮子”产品不断档、不脱销。(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5、完善落实“菜篮子”产品政府储备制度,根据全市“菜篮子”产品生产消费实际情况,确定“菜篮子”产品储备品种和储备数量。[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农委、市银监局、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6、开展“菜篮子”产品信息监测预警体系和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根据我市产销实际情况,建立蔬菜、水果、肉、蛋、奶、水产品等主要“菜篮子”产品信息监测预警队伍,开展信息采集、分析和发布工作。[牵头单位:市物价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农委、市商务局、市银监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五)努力营造社会共治格局,确保消费者满意
积极推进“菜篮子”各项工作,提升消费满意度,确保不发生“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扶持体系。建立健全“菜篮子”工程建设扶持体系,制定扶持政策,对“菜篮子”工程建设给予资金支持,提升“菜篮子”产业基础水平和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积极争取国家、省财政性资金扶持我市“菜篮子”产业发展,重点支持“菜篮子”生产基地、流通体系建设。继续支持“菜篮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采取有效措施扶持标准化生产、仓储加工、农技推广、技能培训、市场布局、产销对接、市场监管、质量安全检查、品牌创建、应急预案、信息平台、预警队伍和指标监测等方面建设。
(二)营造良好环境。相关部门要主动做好产销供求、市场分析与监测预警,及时准确为全市种养殖企业、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协会、农民合作社及种植大户提供信息,引导其按照市场需求进行生产和销售。组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菜篮子”生产流通等环节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和市场秩序。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效能,完善政企沟通机制,努力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吸引更多投资主体参与“菜篮子”工程建设。
附件:1.扬州市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任务分解表.doc
? ? ? 2.扬州市“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