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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2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扬州市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扬州市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2号)和《江苏省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21〕26号),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补齐新型消费短板,培育壮大新型消费,满足居民消费新需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视察扬州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新业态新模式为引领,加快推动新型消费扩容提质,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提升配套服务能力,规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努力实现新型消费加快发展,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
二、主要目标
到2023年,我市建立健全新型消费供给体系,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消费体验和品质进一步提升,“互联网+服务”消费模式得到普及应用,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提高,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对促消费、稳就业、扩内需的支撑进一步增强。到2025年,培育一批具有良好示范引领效应的标杆和龙头企业,“互联网+服务”消费更加成熟完善,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进一步提高,新型消费成为我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三、重点任务
(一)有序发展在线教育。全面科学实施新时代智慧教育扬州路计划。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工程,以智慧环境建设推进学校教育装备的管理应用,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着力提高教育信息化建设水平,与江苏智慧教育云计算服务平台实现高速互联互通,促进学校积极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实施新型教育教学模式。以扬州智慧学堂平台为阵地,着力提升全市智慧教育服务能力,到2025年,扬州智慧学堂应用覆盖全市95%的中小学校,日均活跃用户数达4万以上。构建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建设。确保优质资源开放共享,做好数据异地云备份,增强系统安全稳定性、提高服务及时性。深入推进城乡学校网上结对工作,进一步创新工作举措,持续保持全市中小学校网上结对巩固率100%。落实“三个课堂”的建设要求,扎实推进扬州中西部对口帮扶地区学校网上结对工作,持续推进城乡结对互动课堂建设应用。(市教育局负责)
(二)积极发展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实现互联网诊疗、在线审方、医保在线支付、电子处方外配、药品配送等全链条服务,引导“互联网+药品流通”规范发展,推广“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新型配送方式,鼓励药品零售企业通过入驻第三方网络平台,以及自建网站、微信小程序等途径,开展药械网售服务。支持零售药店开通互联网诊疗系统,更大力度实施电子处方。(市卫健委、医保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入发展在线文娱。大力支持美术馆、艺术院团(单位)、艺术表演场馆等传统文化艺术业态积极探索线上运营模式,利用网络平台及前沿科技,丰富线上文化艺术产品供给。依托江苏公共文化云等线上平台,积极参与、开展文化艺术活动,加强交流合作,积极宣传推广扬州文化。鼓励数字精品内容创作生产,加强艺术研究、出版工作,注重对扬剧、曲艺、木偶等的传承保护,对名家、名段进行录音、录像,推进艺术作品的数字化。开设“扬图速递”线上借阅服务,定期举办“阅”读天团、收集古风藏书票、“共读自然,一起种下阅读树”等各类线上活动,吸引各类阅读爱好者参与阅读活动。开设摄影、书法等线上各类主题展览,通过微信公众号、扬图官网、电视图书馆呈现特色艺术作品,让广大群众足不出户可以观赏到高雅艺术。开设“满城书香”经典诵读、主题征文、传统文化答题活动、畅游“读书月”线上推广活动等扬图线上品牌活动,丰富广大群众参与阅读的方式。(市文广旅局负责)
(四)鼓励发展智慧旅游。以《智慧旅游景区建设指南》为参考,以提升游客服务为目的,推动景区门票预约、网上实名购票、语音讲解、智能导览等智慧景区建设,因地制宜、因需打造智慧旅游景区。鼓励发展智慧旅游,积极申报省智慧文旅示范和培育项目。鼓励通过“苏心游”等云平台,加大旅游产品线上宣传、营销力度,积极培育旅游网络消费、定制消费、体验消费、智能消费等新热点新模式。(市文广旅局负责)
(五)大力推进智慧体育建设。提升体育场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培育发展数字体育、在线健身、网上赛事、线上培训、电子竞技等体育消费新业态。在传统“场地+活动”模式的基础上,围绕具体的运动项目,积极融入智慧扬州建设,提升全民健身的人群覆盖率、活动可达率以及市场灵活度。不断丰富全民健身活动供给,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举办全民健身网络赛事活动。引导企业关注新兴户外运动,依托扬州丰富的旅游资源,在“体育娱乐化”与“娱乐体育化”两个方面齐抓共建,精选扬州健身休闲体育旅游的精品项目,并广泛开展体育旅游宣传活动。鼓励企业积极融入体育小镇、体育综合体的建设工作中。(市体育局负责)
(六)鼓励智能共享出行。进一步支持网约车、共享汽车等新业态发展,鼓励巡游出租车和网约车融合发展,支持企业提供一体化综合出行服务。支持共享汽车经营者通过连锁经营、战略联盟等形式,扩大网络覆盖范围,优化经营网点布局,不断提升服务体验。引导网约车、共享汽车和小微客车租赁经营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创新经营服务内容,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市交通局负责)
(七)加快建设智慧广电生态体系。大力推进4K超高清建设,落实“4K江苏”建设方案,推进4K超高清互动机顶盒整体升级。开展全市新装用户4K超高清入网和标清用户置换4K超高清活动,降低4K入网门槛,提升4K渗透率;加快本地内容建设,通过建设“扬剧频道”、“4K周末影院”等向4K用户开放的独家内容,提升群众获得感。推进智慧广电乡村工程建设。以智慧广电乡村工程为抓手,大力推进“智慧广电+公共服务”建设,推动广播电视由“户户通”向“人人通”、由“看电视”向“用电视”转变。创建智慧广电乡镇(街道),完成“一村一品”30个示范村建设,推进光纤入户工作,带动高清化普及。融入对接数字乡村战略,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以双向化为重点,推进有线电视网络升级改造。加快推进高清传输能力建设,提高高清传输覆盖率。拓展多元化服务,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强国TV”、“智慧党建”、“有事好商量”、“平安乡村”、“健康江苏”等功能的融合,丰富平台应用,提升群众满意度。探索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合作,基于智慧广电业务平台提供前端服务和后端管理一体的信息化服务支撑,提升新业态新模式承载支撑能力。(市文广旅局负责)
(八)培育建设新型消费载体。争创新型消费示范城市,因地制宜打造文旅、商务、健康、体育、养老等融合发展的新型消费集聚区,积极培育新型消费增长极。支持步行街改造提升,重点建设扬州三把刀特色步行街、扬州东关街等省级试点培育街区。推动我市社区商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继续推进社区商业“三进三提升”工程,引导连锁经营、电子商务、品牌企业进社区,打造15分钟便民生活服务圈,争创省级数字商务社区试点,满足社区居民便利消费、品质消费的新需求。(市发改委、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动电商消费融合发展。积极推进传统商贸数字化转型,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培育和挖掘一批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鼓励利用小程序、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发展直播电商、社区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加强精准服务,促进消费发展,积极争创省级和国家级数字商务企业。推进建设县镇村三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积极争创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挖掘农村电子商务消费能力,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农产品上行业务,促进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程双向流通。大力发展“互联网+外贸”,积极向上争取国家级跨电综试区早日获批。结合我市特色产业集聚推进“产业带+跨境电商”模式,加快毛绒玩具、酒店用品、电动工具等特色产业与跨境电商相融合。探索发展“网购保税进口新零售”等新模式。(市商务局负责)
(十)推进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推进5G与固网“双千兆”建设工程,强化信息网络对新型消费的支撑作用。按照“统一规划、集约建设、资源共享”的原则,统筹规划全市5G网络布局,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优先实现市(县)城区、产业发展集聚区5G网络连续覆盖,逐步实现城乡普遍覆盖、重点区域深度覆盖;加快实现我市家庭固定宽带网络千兆接入能力;培育拓展5G在工业互联网、智慧城市等领域(行业)应用。推进腾讯仪征东升云计算数据中心、电信江北数据中心、移动5G数据中心、中星北斗卫星遥感数据中心等一批超大型数据中心加快建设,形成在国内有影响力的算力基础设施基地。培育大数据产品体系,发展面向政务、产业及行业领域的大数据解决方案和大数据创新应用,支持多源异构数据处理、数据分析发掘、数据可视化等大数据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鼓励企业研发适合云上运行的软件,发展云计算产品和服务。(市工信局负责)
(十一)加强商贸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智慧物流,重点培育智慧物流园区和智慧物流主体,加快物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服务新型消费发展。建立健全应急物流分级响应和保障体系,支持专业化的供应链管理企业发展,提升风险应对和应急保障能力。完善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建设,综合利用现有县级、乡镇客运站和村委会、村邮站、小超市等场地拓展农村物流服务功能,提升农村物流三级节点覆盖率。加强城乡快递服务网点、快递末端公共服务平台、智能快件箱、智能住宅信报箱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加快城乡快递共同配送体系建设。积极争创国、省级“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县,实现优质特色农产品产销顺畅衔接、优质优价,提升供给能力和供应效率,进一步拓宽农民就业增收渠道。深入实施“快递下乡”工程,积极搭建沟通平台和渠道,推动交邮合作、交快合作、快快合作、快邮合作、第三方合作、多式联运等模式,共享物流信息,共建运输配送网络,探索镇村公交车辆行李堆放区代运邮件快件和小件农产品,协力打通快递服务“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引导和鼓励企业将快递末端网点、智能快件箱等快递末端公共服务平台向乡镇延伸。力争到2025年底,全市主要快递服务品牌全面进村。(市交通局、农业农村局、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建立健全新型消费监管服务机制。坚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严守底线、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的原则,加快建立适应新型消费发展的监管服务体系。对新型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建立豁免清单制度,对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过程中无意为之的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首违不罚”“轻违不罚”。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对从事新型消费业态的企业,探索实行“一照多址”。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探索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监管,针对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真正实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推动部门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动态更新,强化失信联合惩戒。进一步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持续整治线上平台垄断、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完善新型消费服务标准体系。推进新型消费领域标准化建设,引导支持消费品生产企业、服务企业、行业协会和科研院所,重点围绕智慧旅游、美食休闲、智慧养老、商务物流等新型消费领域,研究制定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和地方标准,积极参加企业标准“领跑者”行动,不断完善扬州特色新型消费服务标准体系。积极开展新型消费领域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建设,组织我市消费品集聚区域和有关企业申报第二批国家级消费品标准化试点项目,指导相关企业创建国家级病员生活护理服务标准化试点。(市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强化财政金融服务支撑。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通过现有资金渠道,按照市场化方式,加大对新型消费财政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给予支持,引导社会资金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推动银行保险机构顺应消费升级趋势,结合实际消费场景创新信贷管理模式,丰富产品服务体系,促进实物消费不断提档升级,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健康养老家政、教育培训托幼等服务消费提质扩容,大力支持发展以网络购物、线上线下融合等新业态新模式为特征的新型消费。拓展新型消费相关企业融资渠道,积极开展政银保多方合作,深入实施开展知识产权投融资试点,鼓励银行机构开发无抵押、免担保纯信用融资产品,加大“富民贷”、“农担贷”、“科技贷”、“小微惠贷”、“高企贷”等推广力度。进一步发挥供应链票据、标准化票据等票据创新业务对支持新型消费企业融资的积极作用,不断扩大绿色债券、双创债券等重点创新品种的发行。创新金融支持现代服务业企业模式,开展跨境电商融资试点,探索仓单质押融资、货运物联网金融服务、集成保险等物联网金融服务。支持小贷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科技赋能,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为新型消费企业客户提供申贷易、放款快的精准普惠金融服务。充分发挥本地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和市属国有金融资本、金融机构等载体作用,积极引进域外有实力的投资机构,加大对我市新型消费相关企业的投资力度。引导相关企业综合运用股权融资、发行债券等方式开展直接融资。(市财政局、金融管理局、人民银行扬州市中心支行、银保监局扬州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优化劳动保障服务。积极扶持新就业形态发展,根据全省统一部署落实更有针对性的就业扶持和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参加职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补贴。加强对共享用工、非全日制等灵活便利用工的指导和服务。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出台的灵活就业相关劳动保障制度。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新业态从业人员,应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鼓励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新业态从业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人社局负责)
(十六)提升科技服务能力。支持智能化技术集成创新应用,加快推动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成果的集成应用和商业模式创新,不断丰富和优化应用场景,大力发展可穿戴设备、移动智能终端、超高清及高新视频终端、智能家居、智能教学、医疗机器人等智能产品。依法加强信息数据资源服务和监管,加大公共数据开放力度,探索构建多源数据流通共享规则制度,加快培育数据服务市场,支持各地探索发展消费大数据服务。(市科技局、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细化实化政策措施,加强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研究建立新型消费统计监测体系,科学评估新型消费政策实施效果。加强新型消费相关政策宣传解读,总结、宣传、推广发展新型消费的好经验、好做法,培育、挖掘、推介新型消费领域先进典型,营造有利于新型消费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市发改委、统计局、市委宣传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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