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扬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13日
政策文号:扬府发〔2022〕65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省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22〕39号)要求和国省相关会议精神,推动我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有力有序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土壤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土壤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对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等,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加强耕地保护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遵循全面性、科学性、专业性原则,衔接已有成果,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要求,全面查明查清我市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进一步夯实土壤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基础,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准确把握土壤普查工作序时要求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序时进度安排,抓紧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总体安排如下:
2022年,制定全市土壤普查实施方案,组织指导仪征市完成试点普查任务。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强化宣传发动。
2023—2024年,启动全市土壤普查工作,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开展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建设,形成阶段性成果。
2025年上半年,完成土壤普查成果整理、数据审核,汇总形成扬州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成果、数字化图件成果、文字成果;2025年下半年,完成普查成果验收、汇交和总结,建成全市土壤普查数据库和样品库,形成数据库成果、样品库成果。
三、全力保障土壤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扬州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加强技术指导、信息共享、质量控制、经费物资保障等工作。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本地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功能区普查工作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功能区做好协调配合。
(二)落实经费保障。本次普查经费由市、县级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分担,县级政府要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将经费纳入相应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并加强审计监督。可按规定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土壤普查工作。
(三)强化技术支撑。市级成立技术指导专家组,县级根据需要成立技术专家组,强化专业技术人员配置,做好普查方案审核、技术培训、指导服务、质量监督等工作。
(四)确保数据安全。充分利用全国统一的土壤普查工作平台等现代化技术手段,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数据,确保普查信息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普查工作和数据安全。
(五)加大宣传力度。要用好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土壤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仪征市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为全省、全市土壤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先进经验。
附件:扬州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扬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9日
附件
扬州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余珽?副市长
副组长:林宝荣?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王辉森?市政府副秘书长
雍有瑜?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员:朱枫?市重大项目办公室副主任
郭佳?市财政局副局长
伏年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张国权?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徐海中?市水利局副局长
吴华?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正俊?市农村经济调查队队长
王守红?江苏里下河地区农科所党委副书记
张倩桦?宝应县委常委、副县长
周伟?高邮市副市长
俞蕾?仪征市副市长
李健?江都区副区长
蔡卫荣?邗江区副区长
万潇潇?广陵区副区长
臧灿甲?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陈彬?市生态科技新城管委会副主任
王青海?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吴华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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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省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22〕39号)要求和国省相关会议精神,推动我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有力有序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土壤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土壤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对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等,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加强耕地保护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遵循全面性、科学性、专业性原则,衔接已有成果,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要求,全面查明查清我市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进一步夯实土壤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基础,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准确把握土壤普查工作序时要求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序时进度安排,抓紧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总体安排如下:
2022年,制定全市土壤普查实施方案,组织指导仪征市完成试点普查任务。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强化宣传发动。
2023—2024年,启动全市土壤普查工作,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开展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建设,形成阶段性成果。
2025年上半年,完成土壤普查成果整理、数据审核,汇总形成扬州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成果、数字化图件成果、文字成果;2025年下半年,完成普查成果验收、汇交和总结,建成全市土壤普查数据库和样品库,形成数据库成果、样品库成果。
三、全力保障土壤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扬州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加强技术指导、信息共享、质量控制、经费物资保障等工作。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本地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功能区普查工作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功能区做好协调配合。
(二)落实经费保障。本次普查经费由市、县级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分担,县级政府要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将经费纳入相应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并加强审计监督。可按规定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土壤普查工作。
(三)强化技术支撑。市级成立技术指导专家组,县级根据需要成立技术专家组,强化专业技术人员配置,做好普查方案审核、技术培训、指导服务、质量监督等工作。
(四)确保数据安全。充分利用全国统一的土壤普查工作平台等现代化技术手段,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数据,确保普查信息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普查工作和数据安全。
(五)加大宣传力度。要用好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土壤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仪征市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为全省、全市土壤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先进经验。
附件:扬州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扬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9日
附件
扬州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余珽?副市长
副组长:林宝荣?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王辉森?市政府副秘书长
雍有瑜?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员:朱枫?市重大项目办公室副主任
郭佳?市财政局副局长
伏年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张国权?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徐海中?市水利局副局长
吴华?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正俊?市农村经济调查队队长
王守红?江苏里下河地区农科所党委副书记
张倩桦?宝应县委常委、副县长
周伟?高邮市副市长
俞蕾?仪征市副市长
李健?江都区副区长
蔡卫荣?邗江区副区长
万潇潇?广陵区副区长
臧灿甲?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陈彬?市生态科技新城管委会副主任
王青海?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吴华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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